因為這張封面圖,我們收到東方IC的“律師函警告”_風聞
重度选择恐惧症患者-2019-07-23 11:52
來源 | 瀟湘晨報(xxcbwx)
本篇只需標註來源,請盡情轉載。
開始今天的故事前,請先看一段視頻:
4月13日《央視評論:嚴懲視覺中國 切掉知識產權市場的毒瘤》
今年4月10日北京時間晚9點,備受矚目的人類首張黑洞照片終於揭開神秘面紗。
隨之而來的,卻是一條" 黑洞照片版權歸視覺中國了 “消息的刷屏。
黑洞照片被打上了 " 視覺中國 " 的 logo,還被標註了不可商用。
黑洞照片很快就被證實屬於全人類,標註來源皆可使用。
隨着網友、媒體、自媒體的不斷深扒,發現不僅僅是黑洞照片,國旗、國徽等圖片也沒能逃過被視覺中國打上“版權”水印。
事件快速升級。
針對圖片版權引發爭議的問題,國家版權局12日上午也發文稱:“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國家版權局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圖片市場版權秩序。”
之後,就有了4月13日央視新聞的那段評論。
評論概括了幾個重要的事實:
保護知識產權,是社會共識;
視覺中國把法務做成銷售,是“惡劣的勾當”和“行業毒瘤”;
嚴懲視覺中國很有必要,嚴防下一個視覺中國更有必要;
健康良性的版權市場,必然是不給視覺中國們生存機會的市場。
這麼嚴厲的措辭,也算是央視新聞少有了。
視覺中國後面加一個“們”字,直接結果就是:
4月22日,據東方網 上海市版權局已約談東方IC、攝圖網、包圖網、我圖網、上海微圖等5家滬上知名圖片類互聯網企業,要求企業加強自查自糾,全面深入查找問題並及時作出整改。相關企業已經下架五萬張涉嫌“問題”圖片。
現在,3個月過去。
經過“自查自糾”和“及時整改”,中國的圖片版權行業進步了多少呢?
7月19日,東方IC(現在正式品牌名稱IC photo,以下簡稱IC)向晨報君發來了“第一手動態”——一份署名“上海映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務部”的《版權預警函》。
依舊是來勢洶洶:3個工作日不答覆,法院見。
晨報君心裏盤算,週五發函,沒有寫3天回覆也算是給足臉面。不然,君的週末是肯定泡湯了。
為了回應這份善意,也不用等明天了,現在君就在這裏公開回復。
先把“侵權”圖片的文章鏈接放上來:
19歲女大學生隆鼻身亡!家屬:醫院隱瞞病情,事後發來紅包想要…
對,晨報君並沒有刪除。甚至還要把圖片再“侵權”一遍:
注意下面的圖片説明:本文圖均為 貴州都市報微信公眾號 圖
以及,文章結尾處的來源説明:
沒錯,這是一篇轉載文章。圖文出處都為貴州都市報微信公眾號。
直到這裏,晨報君慌不慌?慌。
按照行業此前的慣例,侵權就是侵權,與是否轉載沒關係。
而據君檢索,今年1月5日左右,轉載了貴州都市報這篇文章及圖片的媒體、自媒體,不要太多。
拋出這一張圖片,IC你們是要發財啊!
君馬上聯繫貴州都市報,問問:啥情況啊?別坑兄弟們啊!
這一問,得到了一個壞消息和一個好消息。
壞消息是:因為貴州都市報自身的報道考慮,其公眾號上的原文已經撤下。
好消息是:照片確實是他們文章所發,並且是由當時的在職攝影記者拍攝。
人生的大起大落總是太快太刺激。
容君解釋一下:
這意味着,
這張圖的版權,
無可爭議的屬於貴州都市報!
而晨報君是有貴州都市報轉載授權的!
還沒完。
貴州都市報證實,
他們從未向IC進行圖片授權。
呵呵。
這波操作,有沒有特別眼熟。
“黑洞事件”3個月之後,經過“自查自糾”和“及時整改”,IC又將如何處理呢?
在版權問題上,晨報君又何嘗不是面臨和IC們一樣的局面。
生產原創內容,是我們的主業。
更不用提,我們有自己的攝影/攝像記者團隊。處理他們面臨的侵權,晨報君的同事們,也一直在努力。
處理的方式?我們同樣支持用法律途徑維權。
不過,不是像下面這樣:
3月21日,自媒體WhatYouNeed(ID:newWhatYouNeed)收到了自版權圖庫網站「東方 IC」的侵權通知函。
“侵權當然有錯,我們也第一時間表示了賠償的意願。”該自媒體首先表明了態度。
接下來……
(晨報君引用該自媒體第一人稱的説法。經授權轉自 WhatYouNeed 4月12日文章《今天想分享「東方IC」就圖片侵權問題,向我們索賠的全過程。》)
一開始,加了我的“銷售代表通知員”就表示:通過網絡爬蟲技術,比對了我們過往推文中使用過的9000多張配圖,發現有8張圖片的版權是歸屬於東方 IC 的。
隨後,他們要求以每張3000元,總價24000元的價格進行索賠。我們立刻承認,使用了侵權的圖片是我們的問題。如果事情屬實將會賠償「東方 IC」要求的全部賠款。
這是我們回覆郵件的部分截圖:
隨後,該通知員詢問了我們的預算。
然後明確了,我們可以花費 60000 元購買他們 2000 張圖片的包年服務:
並表示購買後,“會讓法務不追究”。
什麼叫把法務做成銷售,這就是!
而下面這一段,估計會讓不少為視覺中國們叫好的攝影師心寒了。
當該自媒體一再強調:如果可以證明圖片的來源屬於東方 IC,會立刻賠款。並質疑圖片的版權有問題時,得到了這段回覆:
別人侵犯了你的權利,就律師函警告,賠償、年單一條龍;你侵犯了別人的權利,就“攝影師承擔”完事……
是不是又似曾相識了!
上面這些,發生在“黑洞事件”之前。
3個月後,IC在處理上會有什麼變化呢?
7月22日上午,瀟湘晨報記者聯繫了IC方來函的上海映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務部。
一名唐姓工作人員稱,確有給瀟湘晨報發過《版權預警函》,説只有他們有這張照片的版權,可以提供證明。
她提到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賠償2000元;一種是讓商務部門聯繫合作。
“因為我目前只看到這一張圖片,還不是我發的,但是可能會有一些其他的圖片,我們只是給您做一個預警嘛。”
上述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其他圖片如果想一起解決的話,您賠償也可以,也可以跟我們進行一個版權上的合作,這樣可以在合同裏面可以把我們的之前有的一些圖片,進行一個,相當於清理一下之前侵權的行為吧。就是,您可以跟我們進行一個版權正版化的合作。”
這……
還是熟悉的“把法務做成銷售”套路,你們整改了啥?
今年4月,上海市版權局要求東方IC等圖片企業加強自查自糾,全面深入查找問題,及時作出整改,並強化版權管理制度建設,**突出版權審核環節,**進一步規範版權運營。
這裏尤其強調:突出版權審核環節。
你們的版權審核是否有瑕疵?這個圖片的版權,怎麼就變成了只有你們擁有?貴州都市報那邊,你們有審核嗎?你們是把上海市版權局的話當耳旁風?
作為媒體,我們也是兩家圖片庫的客户。
合理合法的多贏局面,沒有人會拒絕。
向着更合理合法道路上,所謂的整改,請別拉塊布擋着了事。
在IC上註冊的新用户,看不到他們擁有哪些圖片。4月的事件之後,多家圖片機構都採取了類似的操作。圖:IC官網截圖
視覺中國事件後,中國圖片版權市場的亂象依然沒有改變。在這次事件中,東方IC一方面侵犯媒體的版權利益,又以此向媒體索賠。
媒體是圖片的生產者,卻成為勒索對象,這不公平。
因此,瀟湘晨報此文開放轉載,希望更多媒體加入到對這場不公的抗議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