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報“怒撕”順豐,到底誰錯了?_風聞
记者站-记者站官方账号-国内知名媒体人社群平台2019-07-24 10:00

文丨陳實 來源丨記者站
(ID:jizhezhan001)
因旗下微信公眾號的一篇報道,中國企業報被順豐集團告上法庭。
這起於今年年初立案,本應在今年4月9日開庭的民事訴訟案件,後因開庭時間一再變更,引發中國企業報方面不滿。
今日,中國企業報發佈説明稱,因順豐方面原因,一再變更開庭時間,“給我們的日常工作帶來了諸多不便”。

此外,中國企業報方面還歷陳自己面臨的多重“擔憂”,分別指向:順豐速運是否有意擾亂案件審理進程;作為上市公司,順豐方面是否存在虛假披露;是否有意干擾甚至壓制媒體輿論監督;是否認識到信息泄露事關公眾權益和社會公共安全這四項問題。
這起名譽權糾紛,源於去年8月底,中國企業報旗下微信公眾號《經鑑》刊發的一則關於用户數據泄露的報道。在這則報道中,中國企業報援引來自知情人士的消息稱,3億條疑似順豐客户數據正在以2個比特幣的售價在暗網銷售。
在報道中,中國企業報對這些數據進行隨即抽檢驗證,得出結論:沒有明顯證據表明,這些個人信息是不真實的,且在此前,曾爆發多起順豐數據泄露案件,涉及順豐快遞代理商及多名員工。
該報道最後認為,通過“數據”挖掘金礦,仍然是順豐快遞的生意經。“若此次數據泄露屬實,或對順豐的數據商業化過程蒙上陰影。”報道稱。

這則報道發佈後,引發多家媒體轉載跟進。順豐集團官微在轉發相關報道時稱,公司已第一時間報警,經技術手段交叉驗證,暗網所售數據非順豐數據。
“其次,暗網所售數據均不涉及快件單號、託寄物、收發件時間等物流特徵信息,其來源不明,冠以順豐名義目的可疑。”順豐在回應中進一步稱。
隨後,中國企業報收到順豐集團律師函,認為該文對順豐速運的商業聲譽和企業形象和經營造成了重大不良影響,嚴重侵害了其名譽權,要求立即撤稿。
中國企業報表示,在對證據與報道做了分析後,其認為該報道並無不妥,故拒絕了順豐的要求。
隨後,順豐速運以“名譽權糾紛”為由,將中國企業報起訴至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並提出中國企業報向順豐速運賠償經濟損失並承擔順豐速運維權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100萬元等訴訟請求。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法院於2019年1月28日立案,開庭時間為2019年4月9日。

但在此後,開庭時間一再更改,最新的開庭時間定在了2019年8月6日,“我們不得不擔憂,8月6日的這次開庭是否能夠如期?”中國企業報稱,開庭時間並不是其重要擔憂。
“事實上,早在此前,在河北和湖北等地順豐速運就發生過信息泄露事件,被泄露的公民個人信息均達千萬餘條。”中國企業報表示,報社的每一個選題的產生都層層報批、嚴肅對待,上述關於用户數據泄露的報道,“是基於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得到正常維護所進行的一次報道。”
中國企業報方面認為,順豐速運作為國內物流業龍頭公司和重要的上市公司,在媒體正常報道後,不首先考慮其對社會公共安全帶來多大的負面影響,卻向媒體單位出具律師函進行威脅,並在要求撤稿不成的情況下進行惡意訴訟。
因此,中國企業報無法與順豐速運所提出的要求做出任何妥協,對包括順豐速運在內的任何企業的不良行徑不僅從輿論監督上堅持到底,而且不排除以法律及其它所有合規手段給予堅決回擊。
對於中國企業報的這份説明,截至發稿前,順豐集團還未進一步回應。

來自中國企業報官網上的信息顯示,《中國企業報》創辦於1988年1月,是由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主管主辦,是一家主要以企業和企業家為報道對象的中央級媒體。
近年來,因新聞報道引發媒體與企業之間“互懟”的事件,屢有發生。
就在1個月前,《華夏時報》刊發了一篇題為《正邦科技屢遭環保罰單 環保部督查組曾點名批評其旗下子公司》的報道。

此後不久,事涉主角正邦集團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文章,指控華夏時報拿“舊聞”説事,意欲抹黑上市公司形象,完全是為了敲詐勒索所謂的“媒體保護費”。
華夏時報隨即反擊稱,對正邦科技的不實指控和惡意誹謗,該報已啓動法律程序,將通過一切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追究責任。
發生在2013年的“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則是此類因媒體報道引發媒企雙方名譽侵權糾紛最為知名的案件之一。
當時,京華時報刊發報道,稱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雙方矛盾爆發。此後,雙方你來我往,炮火不斷。
有統計稱,在將近一個月的交鋒中,京華時報為此事刊發了70多個版面的報道,而在農夫山泉方面,上京舉報、鉅額索賠等手段也相繼上演。

直到2017年6月,農夫山泉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京華時報》社對農夫山泉的訴訟請求也被駁回,這起耗時4年之久的名譽侵權糾紛案件,才迎來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