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文明與世界政治:不斷深化的研究議程_風聞
政治学人-不止于学术,不限于态度。微信公众号:政治学人2019-07-25 18:41
秦亞青,密蘇里大學政治學博士,教授,外交學院院長。
原文刊載於《世界經濟與政治》2010年11期
冷戰結束之後,文化和文明開始進入國際關係的研究範疇,對其研究雖然一直沒有間斷,但它們也沒有形成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議程。美國學者彼得·卡贊斯坦主編的《世界政治中的文明:多元多維的視角》一書有可能推動建立以學術為主導的研究議程。本文作者使用結構過程和衝突一融合兩個向度構建出一個分析框架,用以梳理世界政治中的文化和文明研究。**這一框架將國際關係領域的文化和文明研究分為四個類型:結構衝突型、結構融合型、過程衝突型和過程融合型。**這些研究類型從不同視角審視了文化和文明在世界政治中的作用,也反映了本體論和認識論的一些不同。文化和文明研究正在形成一個具有潛力的學術研究議程,中國的辯證思維方式可以豐富這一議程。
·正文開始 ·
**01、**文化和文明研究的分析框架
從冷戰以後的研究成果和文獻來看,文化和文明在世界政治研究中出現了不少的成果。我們不妨從兩個向度、四個方面對此進行一個簡單但卻比較系統的梳理,以釐清研究脈絡,觀察發展取向,發現新的知識增長點。
第一個向度是結構和過程。也就是説,文化和文明研究的切入點可以是結構性的或是過程性的。結構是這個向度裏的第一個要素。在社會理論中,對結構有着多種的定義和解釋,我們這裏只選取其中幾個要素進行界定。從結構角度研究文化和文明方式強調:(1)文化結構的整體特徵,即結構是一個系統要素,是由文化單位構成的一個整體;(2)文化單位的獨立特徵,即文化結構中的個體單位是獨立的,獨立的文化單位具有該單位區別於其他單位的本質屬性;(3)單位的互動特徵,即文化結構中文化單位是互動的,互動受到結構的影響,互動可以改變其行為方式,但不能改變其本質屬性。比如,我們可以把世界視為一個整體的文明結構,其中伊斯蘭文明、基督教文明、中華文明等是這一文明結構的構成單位,或曰文明單位,它們之間存在持續不斷的互動關係。
第一向度裏面的第二個要素是過程。無論是文明也好,還是以文化價值為基礎的國際社會也罷,它們都可以被視為社會性過程。過程視角認為,行為體從一開始就處在複雜的社會關係網絡之中,過程就是變動不居的各種關係。行為體只有在過程之中才有意義,其表徵特性和本質屬性與關係過程都是高度相關的。過程視角並非不重視行為體的所謂本質屬性,但是認為過程本身有着獨立的本體地位和運行動力,可以建構行為體的本質屬性,因而也就可以建構行為體的身份和認同。因此,從過程角度研究文化和文明,也有幾個重要的假定:(1)過程具有本體地位。過程不僅僅是為結構和單位互動提供背景和平台,過程本身還可以塑造結構和建構行為體。(2)過程是由運動中的關係構成的。由於關係是流動的,所以行為體無論是國家、國際社會還是文化都是變化的,這不僅涉及其表徵特點,還涉及其本質屬性。(3)只有過程中的文化和文明才具有社會意義。隨着哲學領域出現的實踐轉向,以實踐共同體研究文明和文化的成果,比如伊曼紐爾·阿德勒對歐洲文明共同體的研究,就更多地強調了時間進化和實踐過程的重要意義。
當然,結構和過程更應當被視為一種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要素,它們不是分立的、互不相關的兩個極端。一些成果顯然是介於兩者之間的:既有結構色彩,也有過程成分。但總體來説,以這種方式構建分析框架是合理的,因為重過程和重結構的研究起點出自不同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第二個向度是衝突與融合。在國際關係學術研究的各種議程之中,衝突與合作始終是一個重要問題。文化和文明研究也是如此。西方國際關係的理性主義主流理論大多將衝突與合作視為行為表徵,所以其解決方式也是行為導向的,比如理性選擇,亦即以強力方式迫使或是以獲益方式誘使行為體採取合作行為。但在另外一個層面上,衝突與合作可能更是一個世界觀或是思維方式問題。也就是説,如何看待世界萬物的本質,是本質衝突,還是本質非衝突;甚至還可以説,是本質衝突,還是本質合作。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第一推動和持續動力問題。
以衝突式思維審視文化和文明的學者,他們的第一個關注點是空間。一方面承認世界是由多種文明和文化構成的,另一方面也力圖在每個文明中尋找本質屬性,比如根據基督教文明和伊斯蘭文明的不同定義性特徵,就可以以此來界定這個文明。然後尋找文明的不同之處,如果這些不同是本質屬性上的不同,衝突就是不可避免的。文明不同於國家,所以衝突的內涵不是物質性實力,而是文化性基因。衝突式思維也並非決然認為文化和文明之間的衝突是無解的,但是,無論是通過軟實力還是硬實力的方式來解決衝突,這種解決只是一方消解另一方,是一種文明替代另一種文明的做法。歷史上的十字軍東征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以衝突式思維審視文化和文明的另一個關注點是時間。這種視角強調時間和歷史的進化,認為文明和文化是在時間過程中變化的。從某種意義上説,這是一種過程式思考。但是,在這種思考中,首先是要區分先進文化與落後文化,並且這種先進文化往往定格在西方文明之中。比如,巴里·布贊認為,歐洲國際社會形成了新的基本制度而中國等新興國家遵循的是歐洲國際社會過去的、諸如主權之類的制度,所以,中國崛起很難和平實現。阿德勒提出了現代文明和後現代文明問題,認為美國代表了現代文明,歐洲代表了後現代文明,所以文明的衝突會發生在美國和歐洲之間。這種先進文明與落後文明之間的衝突似乎是必然的,而衝突的結果也是先進的文明代替落後的文明。
以融合式思維審視文化和文明的學者,他們首先認為多元文明並非壞事,多元文明之間可以和諧並存,互相學習,互相融合。融合式思維試圖在每種文化和文明中尋找共同的或是優秀的成分,共同的成分構成了共存的基礎。優秀的成分會發揚光大,成為人類社會的基本價值。當年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發起的文明對話,試圖將各種文明中的優秀成分提煉出來構建人類的基本價值,比如中華文化中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優秀成分。融合式思維認為,多元文化和文明是可以共存共生的,並且世界原本就是這個樣子。文化和文明的融合不是一種文化取代另外一種文化和文明,而是在平等對話中交流溝通,在交往過程中、在保留自身文化傳統和生活方式的情況下,形成新的文化和文明合體。
如果我們把這兩個向度結合起來考慮,就會出現四種文明和文化的基本研究方式:結構衝突型、結構融合型、過程衝突型和過程融合型。下面我們用這一分析框架來梳理國際關係領域現有的文明和文化研究成果。
**02、**文化和文明的研究脈絡
(一)結構衝突型
結構衝突型研究強調結構和結構單位之間的衝突。塞繆爾·亨廷頓的文明衝突理論是這類研究的典型。冷戰結束不久,亨廷頓提出的“文明衝突論”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他對文明的定義是“文化實體”,將世界分為中華、日本、印度、伊斯蘭、西方、拉美以及“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等多個文明單位,由這些單位構成一種世界文明結構。接着他闡述這些文明的不同本質屬性。比如,他對西方文明本質屬性的總結包括:古典遺產、天主教和新教、政教分離、法治、社會多元主義、代議機構和個人主義。而伊斯蘭文明的一個核心理念就是忠誠:對家庭、部族和部落的忠誠,對文化、宗教和帝國統一體的忠誠,這種政教合一的忠誠高於一切。伊斯蘭政教合一的基本生活方式與基督教的政教分離形成根本差異。亨廷頓接下來討論文明之間的基本關係模式:衝突。差異導致衝突,由於西方和非西方文明本質屬性的差異,這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它們之間的根本衝突。所以,他的結論是,冷戰時期的意識形態和兩大陣營衝突必將會被不同文明單位之間的衝突所代替。
亨廷頓採用了一種簡單化的方式來研究文明和文化。他只是使用物化文明的方法,用文明代替了國家,用文明的本質屬性—價值與制度—代替了軍事實力,思維方式與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非常相似。對於亨廷頓來説,文明衝突是必然的,這與現實主義學者約翰·米爾斯海默認為大國之間的衝突是必然的,在推理上沒有什麼區別。由於亨廷頓研究方法的線性簡單和亨廷頓理論在學理上的嚴謹不足,所以,學界對他的批判多於對他的支持,採用這種簡單主義研究的人也很少。但是他的觀點影響很大,因為他畢竟在把文明帶入國際政治研究並使之成為一種可能的研究議程等方面做出了開拓性的工作。
英國學派的文化和國際社會研究雖然不是亨廷頓這種強結構、強衝突論,而且在強調歷史和社會因素的時候自然會涉及過程內容,但其結構形態仍是比較明顯的。馬丁。懷特認為,全球性國際社會是不可能形成的,其重要原因是兩種不同基因的文化之間是不能融合的。布讚的觀點雖然比懷特要樂觀一些,但是他同樣認為,在現在的全球條件下,歐洲國際社會的擴展遇到巨大障礙,主要是來自其他國際社會的挑戰和拒斥,比如東亞。布贊認為這種互動是難以形成一個全球性的國際社會,所以他的解決方案是首先在文化基因相似的地區形成地區國際社會,比如歐洲國際社會、東亞國際社會等。從根本上講,衝突論者認為文化之間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也是難以解決的,除非一種文化中的基本制度和價值成為整個國際社會中的基本制度和價值。
(二)結構融合型
許多研究者像亨廷頓一樣,首先從文明的結構切入,然後釐清結構中的單元並界定單元的本質屬性,繼而再討論文明之間的關係。這種研究方式對結構的重視程度直接受到結構主義的影響,比如卡贊斯坦實際上將文明大致分為美國、亞洲、伊斯蘭、歐洲和印度,認為美國文明的本質屬性是世俗自由主義,亞洲文明是亞洲價值,儒家思想在其中佔很大成分,伊斯蘭文明是原教旨主義,歐洲文明是啓蒙運動價值觀念,印度文明則包含了對不同宗教、不同世俗思想、不同自由主義和非自由主義流派的容忍。許悼雲也認為,“今天世界有資格在未來世界文明中佔一席之地的文明有中國文明、印度文明、伊斯蘭文明、西歐系統文明等……”。
結構融合型研究雖然強調結構,但是卻把結構中不同的文明單位之間的關係基本視為是可溝通、可合作、可協調、可融合的。卡贊斯坦提出了一個重要觀點,即文明是多元的,又是多維的。多元指的是在世界的文明結構中,存在不同的文明單位,它們經歷不同,實踐活動不同,因此也就成為不同的文明形態,比如當今世界的幾大主要文明;多維指的是在同一文明之中,也存在不同傳統,也會出現文明內不同羣體的互動問題,比如西方文明中的納粹德國,還有美國文明內部的差異和競爭。卡贊斯坦認為,文明之間是可以互相溝通的,是一種互予互取的關係。並且,各種文明的交流會建構一個“吸收融合的世界:本土文化有選擇地吸收外來文化,其規範與實踐則因此而發生變化……這是一種欲予欲取的文明進程,即信息、思想、價值、規範、認同等文化資源的交流與吸收”。這樣就否認了多元文明並存並且必然衝突的結構衝突論觀點。
不少學者持文明融合的觀點。中華文明是世界的主要文明之一,中華文化在與其他文化交往的過程中,有大量地學習借鑑其他文明的地方,比如佛教從印度的傳入並本土化,形成了道釋儒並存共生的情景。中國學者湯一介在《評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一文中表達的也是一種文明融合的思想,認為“不同文化之間存在的衝突總是暫時的,而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吸收和融合則是主導的。伊斯蘭文明雖然被一些人認為是具有暴力傾向的,但15世紀伊斯蘭思想家伊本·赫勒敦認為,東西方文明的對立和衝突是不存在的,伊斯蘭不是西方的敵人。有觀點認為伊斯蘭文明是西方和東方文明的橋樑,也是古代和現代之間的橋樑。
(三)過程衝突型
過程是社會科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並且越來越受到國際關係學界的重視。注重過程研究的學者不是否定結構,而是認為完全的結構化會將一個動態的世界和社會視為靜態的物體。但是過程本身並不一定導致研究的合作性質,以過程為基本假定的文明研究成果,不少也得出了文明衝突的結論。
比較典型的研究成果是近些年來對歐洲聯盟的分析,阿德勒對於歐洲文明的研究就是一個例子。他沒有采取結構的研究方式,而是將歐洲作為一個實踐共同體,這當然是社會科學從實體轉入實踐的一種表現。由於實踐本身是一種行動者的行動,連續的實踐是行動者行動的過程。在連續實踐活動中形成的行為方式也就成為文明共同體的標示。比如,作為實踐共同體歐洲新文明的基本實踐標示是“作為規範力量的歐洲;其實踐特徵是自我約束。阿德勒一方面承認文明是社會建構的實體,但他觀察的不是這種實體的本質屬性,不是靜態的“他們是什麼”,而是動態的“他們做什麼”強調的是“我們應當將文明視為一種動態的、鬆散聚合的、多維的和異質共存的實踐共同體,其實踐活動延伸到哪裏,文明的疆界也就在哪裏”。
阿德勒並沒有脱離差異導致衝突的二元對立思維。他的研究結果是,不同實踐活動導致不同文明之間的差異,而時間則成為過程中的重要因素。他用現代和後現代概念來界定這種時間過程的差異,並認為差異必然導致衝突。正因為如此,“歐洲和美國這兩個實踐共同體看來已經出現差異,也不再是西方文明陣營中的不同表現形態”。所以,真正的文明衝突可能是這種現代文明與後現代文明之間的衝突。
(四)過程融合型
過程融合型認為,過程是具有本體地位的,是瞭解和認識人類社會的主要切入點。因此,文化和文明也更多的是一個生成的過程。它與中國傳統中對中華文明的認識在許多方面有相似之處。中國在傳統上並沒有西方現代意義上的主權概念,中華文明的實踐活動和生活方式延伸到哪裏,中華文明的疆界也大約就延伸到什麼地方。並且這種疆界是以文明的標準而不是地理的劃線而界定的,因而身份也就是根據文化準則而界定的。所以才有“入中國則中國,入夷狄則夷狄”的説法,這就根本否定了結構型研究的本質主義觀點。
過程的核心內容是社會性關係。中國人的思維是以關係為取向,注重過程中的關係,認為事物相互關聯,行為體是關係中的行為體。如郝大偉和安樂哲説的那樣,互系性是中國人的思維根基。世界萬物都是相互關聯,非關係中的行為體是非行為體,非過程中的事件是不存在的。這種思維同樣認為世界上存在諸多兩極對偶,但並不認為它們是相互對立、相互爭鬥的,而是認為它們相互依賴、互為補充。沒有另一方,相對立的一方就不可能存在,因為一方為另一方的生成、存在和轉化提供條件。正因為如此,關係取向的思維方式更加強調環境而非獨立的個體。由於環境主要是以複雜關係界定的,這種思維將社會看做是一個複雜的關係網絡,不斷交錯運動的各種關係構成了過程,過程定義和改變個體事物或施動者的形式行為和性質身份。以關係界定的過程是社會最重要的特徵。
從上面對過程衝突型研究的論述可以看到,以過程為切入點的研究並非認為過程性活動必然導致合作。恰恰相反,過程可以導向對立和衝突。在深層意義上,這涉及人類社會的發展動力,是衝突還是和諧推動了人類社會的發展?在這個方面,中國式辯證法可能提供了一個合作的本源性解釋。成中英認為,中國的辯證法是和諧辯證法,因為儒家和道家有着共同的形而上根基,即宇宙的本質是和諧或曰和諧化過程。衝突不是真正的哲學本體,衝突的存在和出現僅僅是為了獲得生命中的和諧。衝突在本質上可以通過個體的自身調整以及自我與環境關係的自我調整而得到化解。中國式辯證法不認為正題和反題相互矛盾,而認為正題和反題實際上均為共題。合題總是正反兩題的相互結合與相互包容,抑或共題間互融,而不是一方消解或消滅另一方。這種包容性的實質就是過程,通過再造將自我與他者轉化為一個新的合題。共題在本質上是非衝突的,因此它們間的根本關係是和諧而非衝突。運動中的關係界定變化的過程。我們看到世界上存在衝突和矛盾,這只是暫時或者表面現象,而不是本質特徵,因為創造所有這些對立物的宇宙之道或本質在原初本體上是和諧的,文明和文化亦然。比如,杜維明對文明之間的對話實際上是描述了這樣一種過程。他認為,文明的對話絕不是一方説服或壓服對方的技巧,“它將通過分享對方的價值而建立相互理解並共同創造一種全新的生活意義”。
筆者的《作為過程的國際社會》一文中主要是採用了這種過程合作型的研究方式。中華文化或是中華文明是一個基於歷史傳承和現實實踐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之中,中華文明與其他文明相互交流,既傳遞中華文明的核心理念和價值,也接受其他文明的理念與價值,所以中華文明也是一個生成的過程。如果將過程關係性思維邏輯用於文化和文明研究,任何文明和文化都是一個過程而非實體,一個由錯綜複雜且持續不斷的實踐關係構成的過程;全球文明也是一種生成而非絕對意義上的存在。一種涉及施動者和制度的實踐性生成。在和諧辯證法的邏輯裏,不同文化以非衝突的方式互動,無論是空間上的不同文明形態(比如基督教文明、伊斯蘭文明和中華文明)還是時間上的不同文明形態(比如現代文明與後現代文明)都會互動轉化為一個相互包含而非同質的新的合體。
**03、**結論
本文提出了四種研究文明和文化的基本類型。這些都是理想類型,在實際研究中,無論研究者採用哪種方式,或多或少都會包含其他方式的成分,因為在現實世界裏,這些方式的每一種都包含一些需要研究的重要內容,各自的研究成果都有其重要的價值。當然,每一種研究類型也會有其自身的侷限和缺陷。
從第一向度來看,到目前為止,結構型文明和文化研究仍然是一種主要研究傳統,其長處在於它可以使研究變得十分清晰簡約。如果我們將一個研究議程設定在結構層面,那麼我們就會力圖發現結構的本質特徵、單元的本質屬性以及具有該特徵的結構和單元之間的因果關係。文明和文化研究顯然要首先將文明物化,把世界分為幾個主要的文明單位,再尋找每個文明單位具有什麼本質屬性;然後討論世界文明結構與文明單位之間的關係以及文明單位之間在具有某種本質屬性(比如無政府狀態)的世界文明結構中的關係。但是,結構型研究的根本問題是其靜態的研究方式以及尋求穩定性和確定性的價值取向。如果將文明和文化都物化起來,本質屬性和特徵就有了穩定性和確定性。在這個基礎上,再分析它們之間或是它們與結構之間的關係就變得比較容易和明確。但結構型研究的最大問題也正是這種靜態假定,因為文明和文化本身是動態的、變化的,比如阿德勒將歐洲文明視為後現代文明,布贊將歐洲國際社會的基本制度視為由威斯特伐利亞時代的主權和領土發展到當今的人權與綠色和平,這都説明文明在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可能在文明內部多維元素之間發生,也可能是與其他文明交往和相互影響的結果。如果不將這種變化考慮在研究議程之中,則會忽視了人類社會以及人類實踐創造的文化和文明的重要方面。肯尼思·華爾茲的理論難以解釋,因而無法預斷冷戰結束這一鉅變,這也部分地説明了結構研究的這種缺陷。
過程型研究比較充分地考慮了文化和文明作為人類實踐過程的重要意義和作為生成過程的變化特徵。這在關鍵轉型期尤為重要。比如從前現代轉入現代,從現代轉入後現代;再比如中國從國際社會的非成員轉為重要成員等。作為互動實踐和流動關係的過程為這種轉型提供了動力,構成了基本的文化力。研究這種過程,就容易追蹤變化和變化趨向,就可能發現文明和文化的繼承和演進。當我們從試圖尋求確定性走向探索不確定性的時候,過程型研究就為我們提供了一條新的研究路徑。如果不是將中華文明和歐洲文明視為兩個獨立和具有不同本質屬性的實體,我們可能會更好地揭示這兩大文明之間關係的發展、實踐的相互影響和理念的互予互取。但是,過程型研究的侷限是,雖然它比較容易發現變化,但是它相對忽視文化和文明的延續性。再就是,所有動態研究會帶來設計的難題,當然,這也是世界、人的認識和人類知識的發展對研究設計和研究議程提出的挑戰。
衝突型和融合型研究也是如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對沖突和合作的認識與文化建構的思維有關,但這是涉及本源的衝突與合作問題,也就是説,事物從根本上説是衝突還是合作的,與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惡或本無性等觀點有相似之處。這是哲學意義上的問題,比如黑格爾辯證法的本源衝突思維和中國辯證法的本源和諧思維的差異。但從現實世界中,衝突和合作都是人的實踐活動。因此,衝突型研究可以揭示衝突的許多條件。康燦雄指出,朝貢體系時期中華文明圈內的國家之間中國、韓國、越南以及其他東南亞國家之間較少發生重大戰爭,但中國與中華文明圈外的國家比如遊牧國家比較容易發生戰爭。再深入下去,可能就會發現更多的與文明有關的衝突或是合作發生、發展的條件和結果。無論如何,發現文明之間衝突或是融合的條件,目的都應該是消解前者而促進後者。
文化和文明作為國際關係的研究議程還處於剛剛起步階段,許多研究問題已經提了出來,不同研究路徑和研究方式也已經出現,各類成果也越來越多。同時,對文明的研究一方面仍然表現出很強的現代性,另一方面其研究取向已經出現了從本質主義向後本質主義的轉型,當人們從不同的本體論和認識論角度來審視文明的時候,文明研究可能會出現新的視野和新的內容。但是,與社會學、人類學等領域比較起來,國際關係學界對文化和文明的研究仍然十分稚嫩。在當今世界發生重大變化的過程中,文化和文明對於世界政治的影響已經越來越明顯。如何在學理上發展和深化文化和文明研究議程,仍然是一個具有深刻意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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