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的“第二批簡體字”_風聞
瘟疫公司搬砖部-最近在看《宋案重审》2019-07-25 13:53
這裏我們不討論繁簡這兩種字體的優劣,而是回顧一個我國漢字簡化歷程中被否定的產物——“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曾經,我國的“副總理”被寫為 “付總理”;曾經,發展的“展”字是屍體的“屍”字下面加一橫。這種“超簡化的”字體,僅僅試用過半年就被叫停。
文字是一個民族的文化載體,它需要保持穩定,不是一塊抹布,可以隨便拿一塊新的就扔掉舊的。或許“二簡字”能對繁簡之爭帶來啓示。
與那個年代其他的事物一樣,漢字簡化這個具有很強學術性的問題,被賦予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原因在於,簡化字是“為人民大眾服務的”,其來源也是人民羣眾的智慧,代表着“工農階級先進文化的方向”,為此還上升到了路線鬥爭的高度——
“1957年,資產階級右派向党進攻,曾經在文字改革問題上借題發揮,大肆攻擊。”
“劉少奇一夥,繼承了尊孔復古的反動衣缽,在文字改革問題上大放厥詞,胡説什麼簡化漢字工作‘將來是要吃大虧的’。他們對羣眾創造的簡化字看不順眼,橫加指責,真是喪心病狂到了極點。反對漢字改革,實際就是反對工農兵羣眾學習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
至此,不管是基於漢字拼音化的願望,還是政治上的實際需要,對漢字的進一步簡化可謂是理所當然的。
經歷過文革初期的衝擊,在林彪垮台以後,文字改革委員會重新開始了工作。可是繼續對漢字簡化,卻顯得困難重重。編定第一套簡化字的時候,簡化字的來源主要是古代的俗體字,有的俗體字可以追溯到一千年以前,特別在宋元以來的抄本、刻本和碑本中較為常見。再想找這種古代俗體字,無疑是非常困難的。於是只好從“羣眾的創造”中找流行的字。
1972年,著名學者郭沫若在《紅旗》刊文談如何尋找簡化字:“從事文改工作的人,應該經常注意民間的簡化漢字,吸取其可取者而隨時加以推廣。國務院所頒佈的簡化漢字,是應該隨時增加的。”“遵循毛主席教導,即‘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
於是,文字改革委員會出台了制定“第二批簡化字”的原則——“廣大羣眾對漢字進行的簡化,充分顯示了羣眾的創造精神和豐富的智慧。從事漢字簡化工作,就是要總結羣眾創造簡化字的規律,應用羣眾簡化漢字的方法,在廣泛蒐集羣眾中流行的簡化字的基礎上,對漢字進行整理和簡化”。收集的資料,主要來自文字改革委員會1972年各省、市、自治區徵集的新簡化字材料,推薦的新簡化字材料,以及羣眾來信中提供的新簡化字材料。然而,這些所謂的新簡化字,很多隻是來自各地人們“大字報”裏的創作,為簡化而簡化,並沒有得到充分的約定俗成機會,不是成熟的俗體字。

經過三年整理研究,在第一次簡化字的基礎之上,1975年5月,由葉籟士領導的文字改革委員會反覆敲定了111個新簡化字,報送國務院審閲。四個月後,國務院辦公室轉來周恩來的批示:“第一批已經公佈這麼多年了,這次為什麼簡化這麼一點?”
總理的埋怨讓文字改革委員會和葉籟士如坐針氈。這111個字,是經過反覆挑選的,羣眾已經使用的字,如果再增加就只能生造了。但總理的指示又必須要執行,於是方案又進行了近兩年的修訂工作。1977年5月,委員會修訂後的草案再次報送國務院審閲,此時草案光第一表就有了248個新簡化字。這時,毛澤東、周恩來均已去世。五個多月後,國務院批示:草案可在《人民日報》及省一級的報紙上發表,徵求各界意見,其中第一表的字,自草案發表之日起即在圖書報刊上先行試用,在試用中徵求意見。第二表收錄了605個新簡化字,推出後僅供討論,沒有直接實行。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及各省級行政區一級報紙發表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人民日報第二日起即開始試用,這就是所謂的“二簡字”。

“二簡”與“一簡”一樣,都是針對最常用的字,比“一簡”還要簡單。幾乎動用了所有的方法,想方設法減少筆畫、簡化結構。大致上可以從簡化形體和同音兼併兩個方面去分析,這兩者不是截然分清的,有部分是交叉內容。雖然“二簡”只對常用字簡化,但漢字的體制並不允許隨便地對局部進行改造,其原有的成分與新簡化字相互牴觸。所以,“二簡”突破了“以利目前使用”、針對常用字的原則,力圖全面的改進漢字的總體功能。因此,淘汰了一部分“容易讀錯和寫錯的字”,改為同音字;將一些複雜的偏旁和結構簡化或變換為新的寫法;合併了一部分偏旁。這種簡化實際上是對漢字進行了大的手術。具體可參加下圖:
簡化結果為:“草案”把原來590個一簡字化為462個二簡字(不包括簡化偏旁類推出來的391個二簡字)。平均筆畫從13.1降低到6.9,二簡字比原來的一簡字的筆畫幾乎減少了一半。在看似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時,也引發了巨大的反彈。
1978年3月4日,胡愈之、王力、周有光等23人聯名寫信給第五屆全國政協秘書處和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秘書處,要求第五屆全國政協和第五屆全國人大的主要文件不採用草案第一表的簡化字。
胡愈之、王力、周有光等本是文革前文字改革委員會的重要人物,葉籟士最初領導文字改革委員會搞“二簡字”時,他們還深陷文革漩渦中不能自拔。隨着文革的結束,他們逐漸得到平反。這些制定“一簡字”的老一輩專家,認為二簡字有很大不妥之處,一些字根本就是生造。
批評者説,直觀地看,這些簡化字缺胳膊少腿難看至極。專家指出,“二簡”方案放棄了原來取得成功的以“簡化偏旁”和“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為簡化的主要方式,而是缺乏規律地甚至是大量地簡化字形;一些字只在個別行業或某個地區使用,普遍性不強。有的為簡而簡,是人為新造的,缺乏約定俗成基礎,所以難以推行。而且方案擬訂和公佈過程十分倉促,事先既未召開文字改革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也未經廣泛聽取羣眾意見。不像“一簡”方案那樣慎重地事先廣泛徵求意見,專家反覆討論、徵求意見並修訂。
1978年4月到7月,國家教育部、中共中央中宣部分別發出內部通知,在中小學課本、教科書和報紙、刊物、圖書等方面停止使用第一表簡化字。

“二簡字”停止使用,但是並沒有作廢。“二簡”是“草案”,一旦公佈,就必須進一步完善,使它成為正式的方案。因此,文字改革委員會立即進入了修訂階段。委員會還進行了改組,其中董純才、胡愈之、呂叔湘、王力、周有光等人都是文革前文改會的重要成員,陣容可謂十分強大。他們依據約定俗成和合理簡化的原則,又綜合之前各界對草案提出的意見,做了許多工作,反覆進行逐字審議。最終於1981年8月制定出《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這個草案共收簡化字111個,刪除了另外一百多個飽受各界批評的“二簡字”。
這個修訂草案再次面向羣眾徵集意見,同意簡化的佔據了多數。有些羣眾甚至還覺得簡化字收得少了些。但也有羣眾提出不同的意見,也有中央領導認為需要對漢字簡化工作再進行通盤考慮,慎重進行。結果修訂草案又是一拖再拖,方案始終沒有取得一致意見。
隨着“左”的思想風氣一天天的糾正,久拖不決的修訂漢字簡化方案來了一個全盤改組。1985年12月,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家語委),強調國家語委要“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這一通知表明拼音化道路已被放棄。
隨後,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親自主持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二簡字”的問題。胡耀邦説,已有的簡化成果要穩定下來,規範用字,不準任意簡化,拉丁化拼音只作為語音符號使用。
1986年6月,國務院轉批了國家語委廢除二簡字草案的請示,併發出通知説:“當前社會上濫用繁體字,亂造簡化字,隨便寫特別字,這種用字混亂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廢止1977年的二簡字草案,也等於將後來的修訂草案和增訂草案統統廢除。
隨後,國家語委重新發表了《簡化字總表》,共計2235個簡化字,只對1964年編印的《簡化字總表》中的6個字做了調整,沿用至今。這表明,“二簡字”這個從1972年就開始醖釀的特殊時代的產物,被徹底否定。
文字是一個民族的文化載體,它需要保持穩定,不是一塊抹布,可以隨便拿一塊新的就扔掉舊的。“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的主要表徵,它又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延續性,能不改就不要改,以免割斷歷史。”第一次簡化字推行沒多久,第二次簡化就盲目推行,無視文字的穩定性與延續性無疑屬於犯了“左”的錯誤。推行“一簡”已經有很大一部分“左”傾因素,而“二簡”則是遠遠跑過了頭。

文字學家周有光對“二簡”失敗的原因,有一個獨特的觀點。他認為50年代人心思變,所以“一簡”成功了;而70年代末人心思定,怕聽“改革”二字 ,所以“二簡”沒有推行得下去。然而,70年代正是改革開放起航的時候,人們又何來怕聽“改革”一説呢?應該説,“二簡”不是改革,而是6、70年代特有的“繼續革命”,人們早已經疲倦了。
“二簡字”推行的時間雖然只有半年,但由於幾個大報都使用過,許多“二簡字”教科書也沒來得及停止使用,加上“二簡字”筆畫非常簡單,書寫簡單,易於流行,因此影響還是非常廣泛。即使“二簡字”被宣佈廢除,也無法消除其影響。而到如今,受影響最大的應該是當時在公安部門登記的姓氏,由於不方便改動,所以很多人使用的其實是被廢除了的“二簡字”裏的姓氏,例如許多“蕭”姓現在被寫作“肖”,“閻”姓寫作“閆”,等等。
資料來源:
郭沫若《怎樣看待羣眾中新流行的簡化字》,紅旗;
呂叔湘《漢字改革問題》,文字改革;
陸錫興《“二簡”研究》,南昌大學學報;
李君平《簡化字由來、出路及詞典霸權問題》,開放時代;
傅永和《漢字簡化五十年回顧》,中國語文;
馬永春《二簡字,理想主義的破滅》,看歷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