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舊文:縱火犯大多身處社會底層,不敢面對生活波折_風聞
瘟疫公司搬砖部-最近在看《宋案重审》2019-07-26 11:52
來源:法制日報(2015年02月02日)
上週,備受社會關注的浙江省杭州市公交縱火案開庭審理,被告人包來旭卧牀受審。玩火者,必自焚。用公交縱火的方式去表達個人的不滿,無論有什麼樣的理由,這種極端行為都是不可饒恕的。但是,在譴責之後,我們需要做的更重要的事,是找到問題產生的根源和解決辦法,避免悲劇重演。
事隔半年之後,包來旭躺在法庭上説了這麼一句話——放火是因為一時想不通,現在想想被燒的也都是些普通人,有些過意不去。“現在説什麼都已經晚了,我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
包來旭,正是製造浙江省杭州市公交縱火案的人。2014年7月5日,這名因常年患有肺結核、治療效果不理想、“覺得生活已經失去了希望,活着也沒有意義”的人,用陪葬的形式,將滿滿一公交車無辜的乘客綁架在一起,試圖了結自己的生命,最終造成了30人燒傷、其中20人重傷的慘案。
2015年1月28日9時,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法庭,隨着審判長“傳被告人包來旭到庭”話音落下,躺在病牀上的包來旭被6名法警推入被告人席。
在縱火案中,包來旭全身燒傷面積達到95%以上,雙腿已被截肢。法庭評估了包來旭的身體狀況,同意他卧牀受審。
整個庭審持續了兩個半小時,法院決定擇期公開宣判。
不論包來旭所説的“有些過意不去”究竟有多少輕描淡寫,也不論他表態的“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有多堅決,等待包來旭的無疑將是法律的嚴懲。但是,對於這個慘無人道、傷及無辜並且造成社會恐慌與巨大損失的人,社會依然盡到了應有的人道精神,同時盡到了程序正義的法治責任。
廈門陳水總
因退養年齡泄憤縱火
回顧近年來發生的多起公交車縱火案,作案者的人生經歷雖然不同,人生軌跡也難尋交叉點,但他們的經歷和作案動機,又或多或少有一些重合之處。他們多因自己的生活而遷怒他人,報復社會,從而將罪惡的雙手伸向了無辜的羣眾。
2013年6月7日18時20分許,福建省廈門市金山站與蔡塘站之間,“閩DY7396”公交車突然起火。司機打開車門,但火勢迅速蔓延,燃燒的速度非常快,大約燒了10分鐘,中途還發生了爆炸。事件最終造成48人死亡、37人受傷。
案件發生24小時後,警方宣佈案件告破,嫌疑人鎖定已經身亡的陳水總。
案件發生後,《法制日報》曾獨家採訪到陳水總的親屬,試圖還原這起公交車縱火案犯罪嫌疑人真實面目。
《法制日報》在調查中發現,遺留在陳水總家中電腦桌抽屜裏的一張身份證複印件,顯示他的出生年月為1954年3月1日。誰也沒想到,正是這個出生年月,為日後的悲劇埋下了禍端。
上世紀90年代初,陳水總在家門口開了一家湯圓店,生意不錯,得以在1994年娶妻生女。但兩年後該湯圓店因沒執照被取締。
不久後,陳水總再次在家門外支起一個半米寬的玻璃櫃賣麻餈,但幾年後又被取締。他從此結束了攤販生活。
2005年,陳水總向社區申請了低保,每月領取補助七八百元。陳水總的妹妹陳香萍(化名)回憶,因女兒越來越大,家庭支出漸多,陳水總夫婦倆開始外出打工。
2013年3月,在失去了最後一份工作後,陳水總開始申請辦理退養手續。按照當年3月15日廈門市出台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未安置就業上山下鄉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廈門市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人員可享受相關待遇。
但陳水總的身份證及户口本均顯示,他出生於1954年。而陳水總則堅稱,自己實際是1952年出生,當年在更換户口本時年齡被填錯。
2013年4月,陳水總所在街道給出信訪答覆意見,認為陳水總户口本及身份證均顯示其為1954年3月出生,依據法規不能辦理退休,並建議陳水總收集能證明其年齡的材料後,申請變更,再辦退休手續。
2013年6月8日,廈門警方在陳水總家中查獲遺書,由此認為陳水總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觀厭世,而泄憤縱火。
48人為一個人陪葬,這血淋淋的教訓,是無法言表的痛。不論出於何種動機,喪心病狂拿公共交通工具下手,奪去48條無辜者的生命,這種極端行為完全擊穿了人性的最低底線,是完全無可容忍的。

昆明李彥
“江湖人物”心理很灰暗
近年來,惡意報復事件並不少見,而且行兇者總是伴隨着各種心理疾病。
2008年12月24日,30歲的農民工李彥在雲南省昆明市一間咖啡屋上完廁所後,被包裏的定時炸彈炸成重傷。
在此之前,沒有人會將李彥與昆明公交車爆炸案聯繫起來,直至他臨死前的驚人之語:“昆明公交車爆炸案是我乾的。”
2008年7月21日7時許,昆明市54路公交車在昆明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側門附近發生爆炸,造成1死10傷。1小時後,另一輛54路公交車在昌源路與人民西路交叉路口附近發生爆炸,造成1死4傷。
李彥生前最後的話語和警方DNA鑑定的結果,讓牽動着無數人心的昆明爆炸案落下了帷幕。但關於李彥,在他已有的人生中,卻有一段讓人疑惑的空白。
李彥從小父母離異,初一時就輟學,成為社會上的“小混混”;他是父親眼中的不孝子,12歲就稱自己為“孤兒”,開始在社會上游蕩;他性格灰暗,成為持刀搶劫的“江湖人物”。
李彥的父親李培堯,一位68歲的老人,直到連續有警察到來時,才知道兒子出事了。他最後悔的是,當初沒有把在社會上當“小混混”的兒子拉回學校。這位獨居孤僻的老人,已經沒有時間去了解他“陌生”的兒子,“調皮、固執、勞改犯”是他對兒子所有的記憶。
李彥12歲那年,李培堯一家人搬到了宣威市,李彥在宣威市客運站子弟學校讀初一。然而,沒過多久,李彥就輟學了,這成了老人一生最遺憾的事。
李培堯説,當年兒子給學校的老師寫下一張紙條就輟學了,內容很簡單:“謝謝老師,我走了”。為此,李培堯狠狠地把李彥打了一頓,至今他都認為打得好。
此後,李彥開始長期不歸家,並對外稱自己是孤兒。一時之間,李培堯和李彥越來越疏遠。李培堯只知道,李彥在外面跟他人學壞了,整天打架喝酒什麼的。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人介紹,李彥在當地曾經是“道上”的一個人物。因為膽大、打架兇狠,十多歲的他被很多“道上”的人看好。此後,他開始跟着一些社會上的不良青年鬼混,後來自成一派,並且曾公開收保護費,膽子越來越大……
8年前,李彥被捕入獄的消息,一下子讓李培堯明白兒子已經長大了,而且成了一個壞人。
李培堯已記不起最後一次與兒子見面是什麼時候,因為時間隔得太遠了。據李培堯所説,近十來年裏他與兒子見面不超過5次。
李彥曾和其二姐合夥在宣威大方商業城開了間茶室。由於李彥經常和朋友在一起鬼混,很少參與管理,茶室開了僅一年便轉手了。此後,李彥沒事可做,重新做起了街頭混混。
在鄰居眼裏,李彥是一個十足的街痞、混混。特別是在李彥剁了別人手指後,大家更是連招呼都不敢和他打了。
李彥的二姐證實,由於缺少關愛及心理疏導,李彥出獄後心理髮生了很大變化,他內心深處最黑暗的一面被激發了出來。
有心理學家對李彥這樣的同類案件嫌疑人作過分析,發現他們有許多共同之處:性格孤僻,少數一部分人沒有一技之長,沒有固定職業,情感上得不到家庭認同與尊重,成為生命價值嚴重虛脱的人。這種精神上的無所依靠,很容易使他們產生心理危機,精神壓抑久了,很容易失控走向極端。

成都張雲良
因人生失敗六親不認
患病、家庭不和、想要報復社會,幾乎成了媒體描繪公交車縱火案嫌疑人羣像時的關鍵詞。
2009年6月5日8時2分,四川省成都市一輛9路公交車行駛至成都動物園附近、市北三環川陝立交橋下橋處時發生燃燒,造成27人遇難74人受傷。2009年7月2日該案告破,系故意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張雲良已當場死亡。
張雲良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媒體調查還原了他的人生軌跡:年輕時當過兵,進過廠,經過商,長年不顧家,有點六親不認……
在親朋好友的眼裏,張雲良“很不安分”。
陸鳳祥比張雲良大兩歲,他們在1970年同時進入一家鐵礦,其時都是退伍軍人。在同一口礦井下工作時,陸鳳祥是井長,到張雲良後來“下海”時,陸是鐵礦的礦長,前後有七八年的時間。
陸鳳祥這樣評價昔日的工友和下屬:“模樣可以,膽子大,腦子好。”
每月能拿到固定工資,相比干農活,礦工在當年不失為一個體面的工作,讓陸鳳祥感到不解的是,張雲良對工作興趣不大,他開始不斷曠工。
陸鳳祥後來瞭解到,其時,同鄉有少數活絡的人往廣州販蛇發了財,機靈的張雲良在給幾個販蛇老闆打下手。
“老闆隨便給他點錢都比我們一年的工錢高,當時工友裏只有他有這個眼光。”陸鳳祥説,張雲良由此走上了經商之路。
之後的事情陸鳳祥也多半是聽來的,據説張雲良先是收購蛇皮虧了錢,後又投資鋼材生意虧了錢,背了一身債從鄉鄰的視線裏消失了。因長期曠工,他被礦上除名。
張雲良通過朋友從銀行貸款30多萬元。貸款到期,張雲良拿不出錢還貸,四處借債,東拆西補,已是傾家蕩產。為張雲良擔保貸款的朋友失去了在銀行的工作,不久抑鬱而終。這種將朋友拖累至死的事情也被鄉鄰指責為“忘恩負義”。張雲良騙人的惡名由此而起,鄉鄰親友避之唯恐不及。
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滸墅關鎮師古浜,曾是張雲良成家後生活的地方。古街的兩邊是幾十年沒有變化的房屋,張雲良的家就在街邊一棟白色三層樓房的三樓。
鄰居劉素梅記得,張雲良有一次在家呆過一段時間,還幫助妻子顧女士打理刺繡業務。其時,顧女士忙於將刺繡活計攬下來分送到各家加工,然後再收集上來成批賣掉,利潤不菲。張雲良幫妻子將刺繡需用的絲綢分送到各家。
不久後的一天,張雲良捲走妻子交由他支付給工人的工錢跑了。
“那次他捲走不少錢。”劉素梅説,“小顧當時氣得不輕。”在以後的聊天中,顧女士也多次流露出對張雲良的失望之情。後來即使是兩個女兒婚嫁,張雲良也再沒有回過家。
“回想起來,他的命運關鍵就在那兩步沒走好。”陸鳳祥説,如果説從礦廠下海經商是第一次冒險的話,那麼在外面摔了跟頭應該及時回頭,回到家裏來,但張雲良回家後捲走妻子的辛苦錢,讓他自斷後路。
以陸鳳祥的瞭解,張雲良剛愎自用,自視甚高,處處都要比別人好。他揣測,當初和張雲良同時起步的,後來過得都比他好,這讓他感到不平衡,先是擰着一股勁兒,不發達就不回家,後來是沒有臉面再回來了。
“兩個女兒也希望他能回來,但他不聽勸。”陸鳳祥説,“他實際上是一步步走到那兒,回不了頭了。”

化解戾氣之道
以權利為公約的公民教育
有媒體經過統計發現,這些惡性事件的製造者並不都是常年慣犯,他們僅22.9%有過犯罪史,近8成的人都沒有被報道過犯罪記錄。
是什麼讓這些大多沒有犯罪記錄的人,突然對社會作出如此充滿恨意的報復舉動?“個人厭世,報復社會”是報道中提及的最常見動機,高達31.4%的事件以此為解釋。
2010年7月21日下午,湖南省長沙市機場高速公路上,一輛由黃花機場開往長沙市區的機場大巴車廂內突燃大火。事件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2010年8月13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諶海濤因其個人生意受挫歸因於社會不公,產生仇視和報復社會念頭,攜帶汽油與打火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放火罪。
2005年8月8日14時30分許,福建省福州市5路公交車行駛至東大路東街口車站時發生爆炸,當場造成1人死亡,另有31人受傷。經查,製造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黃茂銀當時已處肺癌晚期。
梳理這些縱火犯的人生經歷可以發現,他們是生活中某種程度上的失敗者。他們不善於溝通。陳水總10次和鄰居説話,有9次發展為吵架。但是在決定縱火後的幾天,他反而非常平靜。杭州縱火者包來旭一直獨居,患有肺結核的他本來很少喝酒,但是在縱火前的一段時間卻經常豪飲。
儘管最後走上犯罪的殘暴之路,但卻都不敢面對生活中的波折。他們的心理健康需要社會關注。
隨時隨地關注社會心理健康,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之一,而跨越這場社會危機與心理危機的關鍵,仍在於以權利為公約的公民教育。一個真正成熟的公民,只會就自己應得的權利討價還價、就事論事,而決不遷怒於他人,以剝奪或消滅他者的權利甚至生命權利宣泄心中的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