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讓一心守護家人的“所長”前途盡毀?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40785-2019-07-26 10:16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微信公眾號“謙哥兒”
屈了一個張鵬,放縱了一個賀國偉,寒了一干尊重事實、尊重法律的圍觀羣眾的心。
昨天衡陽市通報了7.15事件相關責任人受處理結果 :
1.賀國偉酒後失態,親小女孩的臉,並毆打過來質問的龔、肖兩名女士,負主要責任,行政拘留15天,罰款1000元。
2.張鵬(副所長)制止賀國偉過程中,對倒地的賀補了兩腳,屬過當行為。取消已經公示的副科實職提拔資格,停職30天,受政務警告處分。
3.張龔夫婦向彭某(白衣男)道歉。
按照這個結果,賀國偉酒後強親幼女的猥褻行為和毆打他人的行為被輕飄飄的“酒後失態”所揭過,故意偽造證據製造傳播謠言的事提都不提,15天的拘留和1000元罰款讓他毫髮無損。
而保護家人的張鵬,卻前途盡毀。
張鵬生於1973年,幹到46歲剛剛被公示副科實職。在基層,副科實職算最低一級的領導職務,很多基層工作人員一輩子都輪不上。張鵬幹到46才有機會,就這麼沒了,還背上處分。在僧多肉少的基層,職業生涯的上升通道算是完了。
這個結果,何以服眾?
人民日報都看不過眼,發出質問,保護不了妻、幼,談何保護羣眾?
人民日報的追問
這個結果,我們當然不!理!解!
【1.張鵬的行為算過當嗎?】
在衡陽市的處理結果中提到,張鵬(所長)到達現場時,其妻子龔某正在被賀國偉按住毆打。當時龔某躺在地上,賀國偉騎在他的身上毆打她,而彭某在賀國偉身後要抱他(實際根本沒拉住)。從背後趕過來的張鵬,所看到的場景是,2個男人壓着他的老婆龔某打(圖1)。
從背後趕來的張鵬看到的是2個人壓着龔某打
這麼個場景,我不知道有誰能忍得住。
所以他第一時間,向彭某打了兩拳,彭某讓開後,他才得以對賀國偉採取措施。張鵬當時要面對的是2個30來歲年輕力壯的小夥子(賀87年,彭95年),他雖然體格不錯,但畢竟已經46了,在孩子的母親龔某和老師肖某都已經受傷,旁邊又有2個孩子的情況下,讓兩個處於醉酒狀態的年輕人喪失戰鬥力,是最安全的辦法。所以張鵬在賀國偉試圖逃跑的時候追了上去,對他踢了一腳。
賀國偉暈了過去。
在賀國偉後來自己剪輯的到處傳播“所長打人”的視頻和網帖裏,他説自己是被打得暈死了過去。
賀國偉發的網帖
但實際上,3分鐘後趕來的110民警和隨後抵達的120檢查發現,賀國偉的傷情其實根本不重,他暈過去主要是由於醉酒。而且他很快就醒了過來,還攻擊了抬他的輔警。這也證明,張鵬當時補的那一腳並不多餘。賀國偉這個人極有攻擊性。
賀國偉酒醒後攻擊輔警
而且,在最後的通報中,賀國偉、龔某、肖老師、彭某都是輕微傷。賀國偉口口聲聲喊得“被所長夫婦無故暴打到昏死過去,打架要人命”,只是酒勁發作,張鵬這一腳並沒有使力氣,極為剋制。
賀國偉受的傷與他打的龔、肖差不多,都是輕微傷,何來致命攻擊?
那這一腳,既一招制敵,又沒有造成實際傷害,顯示的其實是張鵬個人高超的警察業務素養,談何【制止過當】?
如果不存在制止過當,那對張鵬的處罰,又有何依據?
【2.賀國偉是“為人和善”的老實人嗎?】
原本我不想去八這些背後的信息,但目前事情的走向,讓人不得不質疑,賀國偉酒後撒野,囂張跋扈的底氣,到底是誰給的?
公告中講到,賀國偉是湖南森邦園林建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根據天眼查的查詢結果,該公司主要經營業務是做市政配套工程、園林綠化。
賀國偉名下承接市政工程、園林綠化的公司
繼續查詢可以瞭解到,這位賀總,在大學剛畢業,21歲的時候,就創辦了一家園林公司。而且,第一年就“打敗”了來自湖南大學、同濟大學等名牌高校組成的設計團隊,贏得了一個100萬的景觀綠化設計方案。
年少有為的賀國偉
此後,他又開辦了新的公司,承接高鐵、市政的綠化工程,一路風生水起。
賀總承接的都是與政府或國企有關的項目
是該説這位賀總年輕有為、能力出眾,還是他底藴深厚,背後有貴人相助呢?凡事總喜歡陰謀論不是個好習慣,但如果對一些顯而易見的事實視而不見,那就是傻了。
這次的調查結果,恐怕是再次驗證了賀國偉的“年輕有為”。他如此跋扈的底氣,到底是誰給的?
【3.和稀泥與獻祭品】
處理這次案件的調查組,如此急迫的苛責自己的幹警,到底是真的是為了執法公正,還是犧牲基層幹警以彰顯自己的公正無私?
太着急了。這不是和稀泥,像是獻祭品。
地方ZF都怕大規模負面輿情,將其視同洪水猛獸,但他們往往沒心思又不願意下功夫瞭解產生輿情的真正問題所在,只想着洪水早點退去。其處理思路,和一千年前的那些土紳們一樣——向河神獻祭品。就盼着河神吃了祭品能把水退了,自己好過太平日子。
這次的祭品獻到了張鵬頭上。但張鵬何辜之有?
龔某為了兒子的同學去質問猥褻兒童的賀,卻遭到毒打;張鵬去解救被侮辱暴打的妻子,卻遭到重罰前途盡毀;而一切的肇始者、作惡者、惡意造謠者,賀國偉,卻毫髮無損。這種表面上看似一碗水端平,卻完全無視具體情況,只希望將張鵬一家作為祭品獻出以平息輿論的做法,難道不是在侮辱公眾的智商?
袒護違法犯罪的“羣眾”處理保護家人的“所長”不是什麼公平,不考慮具體情境和因果關係也不是法治,公眾固然厭惡那些知法犯法、為非作歹的公職人員,但更愛護那些秉公執法、愛小家護大家的人。人們對公職人員的期待,從來不是想讓他們成為冰冷精準的機械,而更願意他們有血有肉、有愛有擔當。
衡陽市這次的處理結果,屈了一個張鵬,放縱了一個賀國偉,更是寒了尊重事實、尊重法律、追求公平正義的人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