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訟師,可以壞到什麼程度?_風聞
历史教师王汉周-历史教师王汉周官方账号-对历史不感兴趣的人,都关注了2019-07-31 08:13
作者| 唐俑
來源| 歷史教師王漢周
配圖來源 九品芝麻官
01
《清稗類鈔》是關於清代掌故遺聞的彙編,從清人的文集、筆記、札記、報章、説部中廣搜博採。
書中涉及內容極其廣泛,軍國大事、典章制度、社會經濟、學術文化、名臣碩儒、疾病災害、盜賊流氓、民情風俗、古蹟名勝,幾乎無所不有,對於研究清代社會歷史很有參考價值。
這裏所講的兩個訟師的故事,就出自於該書,發生於光緒年間。
02
向某與同村富户黃某是表親,向某給黃某家管賬,相當於他家的賬房先生。
黃某年紀輕輕就死了,沒有子女,妻子成了寡婦,族人以為她必不安於室,便想抓她在這方面的把柄。
沒多久,這個寡婦果然開始與向某私通。
起初向某是朝至暮歸,後來乾脆不回去了,兩人睡到了一起。
一天,族人得到確切消息,買通寡婦家僕人,約好開門的時間,屆時羣哄入寢室,向某與寡婦皆赤身裸體而卧,都來不及逃跑,族人將兩人和被子一起捆了,抬到衙門。
向某之妻聞之大恐,急忙去找一個姓周的訟師求救。
周訟師説,奸已雙獲,事情不好辦啊,若能聽我的,或許有轉機,向妻説當然聽你的,盡請吩咐。
周訟師便叫她披髮毀妝,叫一個健婦扶着,帶她來到衙門。
他想把那個寡婦,用向某之妻換出來。
當時是三更時分,晚衙已閉,巡役見了來人,認得是周訟師,問他這麼晚了,不在家休息,來此幹啥。
周訟師指着披頭散髮又毀了妝的向妻説,這是我外妹,你們抓到的那個通姦男子,是她丈夫,她以為丈夫被殺了,痛不欲生,我説抓他的是族人,怎麼會殺他,她不信,非要來看看,一定要見了丈夫才放心,我只好帶她來。
周訟師説完,暗中塞給巡役一塊銀子,巡役不動聲色地收起,然後笑道,既是先生之妹,請到密室觀之,放心吧,她丈夫好好的。
健婦便扶着向妻,進入關押通姦者的密室。
第二天早衙,衙門傳呼升堂,周訟師急忙叫“外妹”出來,仍然披髮掩面,喊了一頂轎子送回去。
被送走的這一個,自然是與向某通姦的寡婦,而向某之妻,則留在了密室。
周訟師用李代桃僵的辦法,把與向某通姦的寡婦換了出來。
縣官升堂後,命衙役給兩個通姦者衣服,讓他們穿上,先把向某帶上堂來。
縣官問向某,儒者作奸犯科,你真的覺得好嗎?
向某説,夫妻之間幹那事,是人之大倫,有何不可?
縣官説,這麼説來,被抓的是你妻子?
向某説,不是我妻子,難道是別人的妻子?
“那麼問題來了。”縣官又問,“你們兩口子,為何雙雙住在別人家裏?”
向某回答説,自從他表哥黃某死後,其妻寡居,他是她家賬房,自然要住在她家,但又怕人説閒話,為了避嫌,他就把妻子叫上,一起住在她家,沒想到他們兩口子正在睡覺,族人不由分説闖進來,把他們抓了。
縣官不再問他,叫人把他妻子帶上堂來,抓他們的族人一看,見她果然是向某之妻,不是和向某通姦的黃某遺孀,頓時面面相覷,無話可説。
縣官大怒,將捉姦的族人每人打了一頓,無罪釋放了向某兩口子。
夫妻二人回去後,厚酬了周訟師。
03
訟師楊某,上海崇明人,居於吳門。
此人陰險多謀,凡是打官司的事情,別人搞不定的,他都能搞定,而且往往是出奇制勝。
吳人王某吝而多財,曾借錢給一個寡婦,後來多次索要,寡婦沒錢還債,夜深人靜時吊死在他門前。
王某急忙派人去請楊某,楊某來後,卻只顧與僕人玩摴蒱戲(類似於擲骰子),王某再三求他出個主意,楊某才説,你怕了的話,就把屍首解下來,王某照辦。
又過了很久,楊某仍在與僕人玩遊戲,王某又催,楊某説,如果你真的怕了,就把屍首再懸掛起來,王某又照辦了。
楊某這才叫王某把門關上,囑咐他再也不要打開,然後叫王某一起玩遊戲,安慰王某説,你把心放在肚子裏吧,別老是忐忑不安,敗了咱們的玩興。
出了這麼大的事,訟師只顧玩遊戲,一點也不想辦法,王某豈能不安?
但訟師這樣,他也沒辦法。
天亮後,里正從王某門前經過,見了懸掛的屍首,大吃一驚,叩門而入,問王某屍首咋回事,王某按照楊某的吩咐,回答説不知道。
里正把王某叫上,讓他和他一起到官府去報告。
沒多久,官府派的吏役到了,上吊自殺的寡婦家人也到了。
官吏驗屍,發現死者的脖子上,竟然有兩道縊痕,懷疑寡婦家人“移屍謀陷”。
結果,官府判王某無罪,寡婦家人反坐。
沒幾年,楊某就靠替人打官司發了財,回家鄉養老去了。
鄰村張某,是個鄉農,妻子有外遇,張某也有耳聞,只是暫時沒抓到現行。
一天,張某外出,妻子的外遇又來了,沒想到喝醉了的張某“提前”回家,與野男人遭遇,野男人跑得快,逃走了,張某便怒而殺妻。
將妻子殺死後,張某才猛然醒悟:我沒抓到登徒子,沒有他們通姦的證據,卻把妻子殺了,按律是要償命的啊!
悔恨不已的張某求援於楊某,楊某説,事已至此,你快回去,今晚別關門,執孤燈於室中,拿把刀守在門後,若有人來,不要多想,一刀殺了,然後如此這般,只有這樣,你才會無罪。
當時的法律規定,“凡奸案男女同時並獲者,本夫可以格殺勿論”。
張某如他所言,返家靜候。
當地有個風俗,人若夜行睏乏,途經人家,無論與主人是否相識,只要門未關且屋裏有光,都可以入內休息。
二更將盡,果然有人攜燈冉冉而至,入室休息,張某大喜,乘其尚未坐定,出其不意把那人殺了。
當時天還未亮,張某殺人後,馬上去告訴楊某,商量下一步怎麼辦。
楊某隨張某來到張某家,一看屍體,不禁痛哭失聲,原來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兒子!
原來他這個兒子,長期在外面經商,與張某並不相識,這次是回家探親,走得累了,見這户人家門還沒關,且屋裏有光,就決定進來休息一會再走。
楊某僅此一子,幾次哭暈過去。
張某不得已,只好到官府自陳,縣令瞭解實情後,知楊某咎由自取,但還是另外抓了個少年定罪,把張某打了一頓鞭子,令他將楊某厚葬。

老王:訟棍這個詞不是白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