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農倒賠偷瓜者三百元“事件的深層原因探究_風聞
锐评茶舍-2019-08-04 11:05
鶴壁的瓜農倒賠偷瓜者三百元引起廣大關注,公眾把這作為和稀泥執法的又一案例,只所以説是又,單單是上新聞就有好多,沒上新聞就更多了,這件事也是發生7月29日,見諸新聞已是三天後了,這次只是有幸得到了巨大關注而已。

説這是和稀泥執法,其實不準確,和稀泥執法,最終還是落在執法上,只是沒堅持原則,處罰力度不夠而已,這次事件可以用顛倒黑白了,偷瓜賊沒有受到任何實質處罰,還收到賠償300元。瓜農受了委屈沒處伸張,結果種瓜賣得沒有人家偷的多,不是偷了一個兩個,而是好多人開車來偷(搶)拉去賣了,為啥出現這種情況,不值得深挖一下嗎?
下面主要想從宏觀上探討一下大規模出現和稀泥式執法的深層原因
1、和稀泥執法對執法者是最“安全”、最省事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被人“恨”與報復的機率就小很多,況且主動違法者一方“刺頭”比例,要遠高於受害方,讓受害方受點小委屈,讓施害方口頭表個態,雙方就“和解”了 。事是過去了,但這可能犧牲了公平與正義,小委屈、小矛盾會聚集成大矛盾,不知什麼時候就可能暴發。執法者從自身考慮喜歡這種執法方式,要怎麼解決呢,就要靠上級督導了,那麼整個督導評價體系如何呢?
2、整個系統(或社會)對“平安“的考核體系更間接鼓勵“和稀泥式”執法
現在衡量一個地方治安情況的好壞,考核一個地方警局的工作成果如何,有幾個量化指標:警情數、發案數、破案率、查處數等。這些指標當然很好很重要,的確能反映一個地方的治安情況。那麼如何讓這些指標好看呢,多調解、少立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簡單直接啊。一線圖安全省事,上級追求指標數據好看,這類和稀泥執法想不多都難?
既然指標沒問題,那麼問題出在哪呢?
就是在這些指標數據上還有更高更重要的數據沒得到重視或者沒放到考核指標中去,這個指標是民眾有效投訴率(就是人民滿意度的一個可量化、易操作的指標),滿意了不一定主動去表達,但受了委屈只要有渠道的會更願表達,這個指標由上級去掌握,並公開、公平、公正展示出來,去除無效和不實投訴後(也需公開展示)的這個數據(數量與比率)才更有意義,只有在這個指標前提下,那些發案率等才更有意義,更能發揮它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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