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男童疑遭虐打生命垂危 生父和後媽已被刑拘_風聞
红豆奶茶大杯-2019-08-05 20:03


按照外婆的説法,去年7月份,因女婿婚內出軌,其女兒遂與對方離婚。當時,由於其女兒沒有固定工作,多番權衡之下,將孩子的撫養權交給了男方。此後,孩子一直留在溧陽市上興鎮跟隨爺爺奶奶生活,外婆也經常前往探望。
“今年端午節前後,我發現孩子不太對勁,每次去看的時候,都能發現身上有淤青的傷痕,但每次他的爺爺奶奶都説是摔傷的,我們覺得孩子調皮摔傷也很正常,沒有太多懷疑。”外婆稱,從今年5月底開始,正常探視遭到孩子父親的拒絕,從那以後,他們就再也沒見到孩子。

△受訪者供圖
7月27日凌晨,外婆突然接到仔仔生父打來的電話,聲稱孩子摔成重傷,正在南京兒童醫院治療。隨後,外婆就和女兒一起趕到醫院,發現仔仔已經住進了重症監護病房,且情況相當嚴重,隨時可能出現生命危險。“全身到處都是淤青傷痕,我問他們到底怎麼了,他們一直都説是摔傷的,但我不相信會摔成這樣,所以就打電話報警了。”
爺爺奶奶:孩子跟爸爸生活後每次回來都有傷
8月4日,現代快報記者在南京兒童醫院河西分院住院部見到了孩子的爺爺和奶奶。住院部大廳的座椅上,還有未被打開的飯菜。奶奶楊女士説,就在端午節前,孩子還一直跟着他們生活。“就是端午放假,那個女的開車來把孩子接走了,説假期帶着孩子去南京玩。”當時楊女士沒有在意,不料孩子回來後,楊女士卻在孩子的臉頰上看到了淤青。

“當時我就問那個女的,她説是孩子在跟別的孩子玩的時候,不小心摔傷了。”隨後,孩子又很快被後媽帶走了。
當後媽再一次帶着孩子回來時,楊女士驚訝地發現,孩子的臉上又添了新的傷痕,“每次我都看到孩子臉上有新傷,有一次頭上還腫了一個包,他們都是很快就走,我也來不及問孩子,問她(後媽),她都説是摔的。我看到過四五次。”楊女士説,自己也曾問過兒子,孩子到底是怎麼了,不過兒子説,孩子的後媽不讓他説。“孩子跟他爸住在一起,我就沒往那個方面想。”
孩子被帶走的期間,孩子的外婆曾多次打電話給楊女士詢問情況,不過,楊女士從未透露過孩子臉上有傷的事情,“那個女的不讓我講,我也沒有想到會這樣。”
男童尚未脱離危險,生父和後媽已被刑拘
“醫生今天跟我説,目前還沒有脱離危險,而且就算能夠搶救回來,也有很大可能是植物人以及有其他後遺症。”男童外婆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事情發生後,男童最先被送到溧陽市人民醫院搶救,但由於傷情過於嚴重,很快轉到南京兒童醫院河西分院進一步治療。

△受訪者供圖
據外婆介紹,由於孩子腦部受傷嚴重,7月27日,醫院對孩子進行開顱手術,“顱骨被剝掉了一大塊,但情況仍然不容樂觀。”男童外婆稱,經過幾天的搶救,但截至目前孩子尚未脱離危險。8月4日,醫生曾向他們透露,孩子的情況不容樂觀,即便有幸生還,也有極大可能成為植物人。
據介紹,早在男童轉院至南京治療時,醫生就發現情況異常,隨即打電話報警。此後,男童外婆也在發現情況異常後報警。
8月4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從溧陽市公安局獲悉,案發後,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男童的生父、後媽因涉嫌虐待兒童和故意傷害罪,均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我們正在對相關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瞭解,有結果會及時對外公開。”溧陽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如是説。
此外,現代快報記者從溧陽採訪獲悉,上興鎮婦聯從網上看到相關情況後,也在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目前正在瞭解相關情況。
律師:若孩子系遭家暴致殘情況屬實,施暴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事情如屬實,將涉嫌刑事犯罪,具體情況要依據警方的調查結果來定。”江蘇中慮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樾莉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庭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其中,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萬樾莉説,《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虐待家庭成員致殘的,將可能涉嫌虐待罪或故意傷害罪,需根據具體案情確定。”萬樾莉律師分析,如果事件情況屬實,相關當事人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