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將亡時,萬貫家財的富豪到底肯不肯出錢救國?_風聞
温长卿-明史爱好者2019-08-05 15:54
晚明有沒有人給政府出錢呢?當然有:
大學士方從哲捐俸一年助餉。(《神宗實錄》卷581萬曆四十七年四月丙辰)
類似的例子其實蠻多的。而且朝廷也會給予相應的道德褒獎與政治地位的回報。這並不是臨時的發明。還記得《杜十娘怒沉百寶箱》裏是怎麼説的嗎?
話中單表萬曆二十年間,日本國關白作亂,侵犯朝鮮。朝鮮國王上表告急,天朝發兵泛海往救。有户部官奏準:目今兵興之際,糧餉未充,暫開納粟入監之例。**原來納粟入監的,有幾般便宜:好讀書,好科舉,好中,結末來又有個小小前程結果。**以此宦家公子,富室子弟,到不願做秀才,都去援例做太學生。自開了這例,兩京太學生,各添至千人之外。
這個辦法從土木之變之後就有了,朝廷用最高官學的offer換民間的糧食和馬匹,非常公平。當然這個辦法還是有點兒給政府跌份兒,所以不是輕易用的,只有戰爭時期軍需緊張的時候才用。除此之外,家丁制也是地主階級的一部分——軍事貴族地主給朝廷出的力。
將領在邊鎮任職時可以使用當地的養廉田,乃至侵吞軍屯、奴役軍士來養他的家丁,家丁還可以編入營伍領餉,罷職之後,家丁就要將領自己設法養活了。當然,將領的家產本身也是通過合法和不合法的種種特權增殖起來的。一旦有事,政府又召集將領復職,自帶家丁赴前線助戰。這種税收、官有土地和私有土地共同養兵的制度,也運行了不少時間。
説到底,這明國本來就是地主階級的國。文武官員要麼從地主階級中來,要麼向地主階級而去,這些人形成的羣體就是所謂的士紳與將門,是地主階級中進入統治集團的代表。皇帝就是通過他們來統治民眾。要説他們作為整體不支持明朝,那可真是冤枉人了——那二百多年是怎麼過來的?但是到了明末,朝廷軍事無能,行政低效,這是誰都看得出來的事情。
官紳對他們自己人乾的那些事,更是比誰都清楚。地主階級分子中搭便車者固然有之,但出錢出力自救的“有識之士”也是有的,只不過辦法未必是把錢物直接拿給明朝政府而已,他們的選項還有很多。我不懂博弈論,只能隨便舉幾個例子,以描述他們的選擇及其後果。先在平陽橋逃跑、又在廣寧獻城的孫得功,有人説他是什麼“遼西將門”出身,其實他本來沒有政治身份,就是一“布衣”,因為能組織“子弟兵”“鄉兵”而被王化貞任用。(熊廷弼《性氣先生傳》)我不知道孫得功自己出了多少錢,但是至少把自己的“組織資源”拿出來了。

但拿給誰呢?看來對孫家來説,金國比明國是更好的出路,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湖北麻城的鄉紳梅之煥,出身於當地大族,家中有農奴性質的佃僕數千。曾任甘肅巡撫,回鄉後在家鄉,搞團練,修塢堡,買大炮,嚇得農民軍老回回部不敢攻打。
他執行的第一項任務是重修城牆以保衞縣城,長期的戍邊生涯使他在這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他在自己幼年時代的村莊沈莊開始築牆挖壕,稱之為“護身堡",沿城牆修起了彈射器,以便向可能的圍攻者投擲石頭。梅的計劃是把沈莊和麻城分別作為全縣防禦軸的東、西端點,藉以肅清叛軍,用作對周邊採取軍事行動的基地。他組建了一支強大的私人武裝力量,號稱沈莊軍,這是遍及華中丘陵地帶的山兵的原型。梅首先將自己的佃户和鄰居組成一萬多人的團練武裝加以訓練,隨後又增加了大量的僱傭兵和裝備:一支由無稽惡少組成的遊擊部隊,一羣擅長使用毒箭的藥弩手,一隊勇猛無畏的東山殺虎手。他從自己待過的舊地廣東引進了歐洲製造的紅夷大炮,從另一舊地贛南引進了幾百名訓練有素的副炮手。他從沈莊出兵,將遇到的每一個可疑分子抓起來斬首,把他們的頭放在長矛上游行示眾。很快大家都知道梅絕不是在開玩笑。……又白田坂人有被擄拽輦者,親見有小嘍噦請老掌家到沈莊梅家牆內去搶好馬。其賊首老回回罵雲,“你怎麼哄老子去吃大炮?“立殺請者。
(羅威廉《紅雨》)
然而朝廷怎麼看他呢?“帝追敍甘肅前後功,復之煥官,蔭子,然終不召。”(《明史·梅之煥傳》)朝廷不用梅之煥復職,也不讓他的私兵正規化,更不能給麻城提供有效支持,就給些小優惠,但梅之煥的貢獻可比單純捐糧捐馬大多了。梅之煥給涿州的鄉紳馮銓寫信時説:
大抵今日之賊勢,官兵亦無分身法,惟人自為戰,家自為守,緩急更為得力。
官兵是指望不上了,各地鄉紳自己組織防禦吧。
這種情況下,梅之煥還會把錢拿給朝廷,填那個無底洞嗎?當然是花在自己的沈莊軍上了。在這種情況下,本來可能流向官府的財力,反過來就留在地方上,化身為塢堡和團練了。梅之煥是楊漣的好朋友,被指為東林一黨,而馮銓則是魏忠賢時期閣臣、逆案中人,但他們都在做一件事情:“保境安民”。
1629年己巳之變的時候,據西方人報道,馮銓自費招募步騎兵3500人,護送明廷從澳門購買的紅夷大炮進京。此後每次清兵破口劫掠,馮銓都參與防守,梅之煥也稱讚他“節次以來,涿鹿獨獲安堵,伊誰力耶?深山窮谷猶盡知之”。但由於政敵的阻礙,馮銓始終未能恢復官身。直到多爾袞入主北京後,聘請其出山,馮銓才又成為清朝的閣臣。這樣看來,你給朝廷出力,朝廷都不給你好臉看,這還有什麼意思呢?比梅之煥和馮銓更不幸的是東陽的鄉紳許都。許都出身宦族,身為生員,既參加了士人組織——幾社,又與豪俠之士交遊,在師友建議下,他招募了“義社”人馬數千。崇禎十五年其老師舉人何剛向皇帝推薦許都為義勇兵統帥,帶兵鎮壓農民軍,得到毅宗批准。
但就在詔旨下達此前,許都被義烏、東陽等地的地方官脅迫各交銀一萬兩,又因母親葬禮上有萬人會葬,被分守道作為叛亂分子緝拿,已經起兵以誅殺貪官為名,攻陷周圍三縣,圍攻府城,演出了一場“官逼紳反”的活劇。官兵來剿,許都在朋友陳子龍斡旋下投降,最終卻被處死。由此可見明末官府與某些不甘坐以待斃的士紳之間的關係已經相當緊張了。(參見張憲博《明末東陽“許都之亂”探究》)當然這也絕非是某些人想象出來的“士紳不出錢”的問題,而是到底由誰來掌握軍權、財權的問題了。

如前所述,不是地主階級分子突然都失去大局觀了,而是明朝政權本身已經病入膏肓,既不能重振國家機器的效率,又不能給自帶乾糧維持秩序的人以回報,藉以整合力量,甚至連紳士都要揭竿而起,可以説沒有什麼投資價值了。明末不要説曾國藩,連察罕、擴廓都沒得一個,政府的態度也是其中重要原因。而士紳除了認捐之外,還可組織自己的團練以保衞自己的財產,自然就有人選擇了這效率更高的方式。士紳羣體是封建國家扶植起來的,但也可利用其剝削所得的資源獨立維護地方秩序。
明末國家雖然暫時退場,倫理綱常的種子卻沒有滅亡。許都和梅之煥們死在了“黎明”之前,但千百個像馮銓一樣識時務的士紳活了下來,不但在明末保住了身家,更在新朝掛上了號,為重建一個強盛的封建國家而努力。這些統治階級分子的道道兒永遠比民眾多,雖然內鬥會有死傷,但總體上還是生生不息的,所以還是不要為他們擔心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