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基層指條生路——從西瓜案到絕筆信_風聞
僧推月下门-姑苏城外寒山寺,只羡鸳鸯不羡仙。2019-08-06 12:05
炎炎夏日,人心浮躁
這兩天社會面的炒作熱點,從西瓜到絕筆信,轉換得相當快
西瓜案,目前應該是炒作結束,榨乾了油水的殘羹剩飯,自然不用多看一眼
盜竊者被拘留,和稀泥的“昏庸”民警被停職調查
看官公正公平的需求被滿足,M體“無冕之王”的優越感被體現,流量自是不在話下,皆大歡喜
正在炒作的“絕筆信”
目前看來就有點意思了

流量的開始,自然是滿滿的“邪惡與迫害”
“這個世界的惡,你們佔了一半”——驚悚中不失清新
不自覺的就讓人回想起“羅一笑,你給我站住”
相當自媒體範兒的遣詞造句,營銷秘籍加持
另外的閃光點,自然也隱藏不住,是金子總是在發光
“親愛的老師同仁、全國網友、各級領導”
嗯,老師是踏腳石、網友是開胃甜點,真正的目標在最右
營銷目標明確、噱頭足夠驚悚,剩下的就是加油添醋
“破門而入……暴力毆打……莫名拘留……哭、大哭……狂笑獰笑……監視……屈辱……抑鬱……恐懼”
接下來,官方的初步調查回應很快也出來了

是否曲直,這裏可以暫不蓋棺定論
相信按如今M體的節操,馬上再來個“反轉”也不會叫人太詫異
就只説目前按照雙方言辭,可以確認的:
致殘原因有爭議的“失明”;要錢、且堅決不走司法程序;多次越級上訪;被拘留被處分;
還有
當事人未“出錢”,但,豐縣實驗小學已經“代付”三萬,還達成協議將要“代賠36萬”
法院未曾受理之前,事實、責任未曾認定清楚之前……
豐縣實驗小學就這麼平白無故的“代”了近40萬
説它是冤大頭,想必不會太為過
學生之間有了糾紛,學生家長監護人是責任主體
民事雙方有了糾紛,法院可以負責公平正義
學校頂多算個監管不力、管理有漏洞
它憑什麼“代”?
全額財政撥款的小學,40萬應該不算是個小數
這裏“代”出去,想必別的地方就要“扣”
如果最後不存在有“賠償”、或者賠償不足36萬呢?
找誰要?
如果要不回來,責任誰來負?


弱弱的問,這算不算“按鬧分配”?目前的做法算不算“和稀泥”?
此時此刻,草民極想問一句
在西瓜案中,洋洋灑灑的:
“陷入“唯結果論”誤區,認為傷了人就該賠錢了事,實屬法律素養缺失。
“亂作為”……“不作為”……搪塞當事人,試圖把“鍋”甩給法院,毫無擔當精神。”
“元芳,您怎麼看?”

啊?時間快到了?
那就最後一句:
絕筆信事件,如果沒有M體的炒作?……

哭終究不是辦法,總得有人幹事;板子都打到基層身上……總得給基層指明一條生路吧?
“元芳,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