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環境污染,引入市場激勵遠比粗暴懲罰更有效_風聞
京畿论-只为优质的公共写作,微信公众号:京畿论。2019-08-07 21:08
文 | 京畿部長
7月26日,生態環境部舉行7月例行新聞發佈會。會上在介紹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建設有關情況的同時,還通報了近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進展。據統計,我國每年因為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540億美元,而2019年中央財政安排污染防治費用預算已經高達600億元,環境污染已經成為了嚴重威脅我國經濟和生態建設的大問題。
現如今,隨着我國經濟的穩步發展,企業為了自身利益需求忽視環境保護,導致環境污染日益加劇等現象已經愈發普遍。為了治理這種情況,我國先後出台了許多保護環境的法律法規,而主要內容則是以簡單粗暴的標準和懲罰為主,但法律的效果在於執行,面對寫在紙上的處罰規則,很多企業主在利益的驅使下還是選擇鋌而走險,法律法規失去了該有的震懾效果,而“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又成為了當下治理環境問題所面臨的最大難關。

▲圖源/Pexels
環境保護,堵不如疏,這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簡單粗暴的懲罰遠遠實現不了最終的目的。加強對污染環境企業單位的處罰力度,將懲治污染環境的法律規定付諸現實是當下要做的事。但懲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樹立環境保護的觀念才是我們真正做的,而且人的監管也總有鬆懈的時候,所以要想徹底解決環境污染這一問題,引入必要的市場激勵政策就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了。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勢必要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傷害。但是縱觀現在的一些發達國家,他們環境的平均質量卻在不斷改善,這一切就要歸根於好的制度。很多時候人們認為經濟發展是環境保護的最大敵人,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任何經濟行為,都會產生外部性作用,而這個外部性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而污染就是外部性的典型代表。在一場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只是在意交易產品的成本,而忽視其會對外部產生的影響。很多時候一些工廠生產產品所產生的垃圾,他們在處理的時候是不需要付出成本的,這一結果就會讓垃圾越來越多。但是如果讓垃圾處理費用也包含在產品成本里面,那麼工廠自然就會想辦法減少垃圾。人總是首先考慮自己的利益,而與污染有關的公共政策會促使廠家把污染成本納入考慮範圍,如此一來,推行適當的市場激勵政策往往就會收得奇效。
我們現在的污染管理制度更多的是要求廠家要做到什麼、避免什麼,這種命令性質的標準沒有任何彈性可言。我們只是明確了必須要減少和杜絕什麼污染,但是卻很少獎勵避免污染的行為和創新的做法,這種制度激發不了人們主動為之的慾望。
人的行為總是被經濟利益所推動。所以對於現在的環保治理,如果我們引入市場導向的激勵政策,而不是簡單以命令和約束來要求別人,不僅執行過程輕鬆,而且效果更為顯著。比如對於污染企業徵收污染税和污染費,這種費用會對減少污染有明顯的激勵作用,鼓勵廠家持續尋找減少污染的辦法,而不是把污染減低到什麼標準;還有就是發放污染許可額度,如果污染者的污染量沒有超過許可額度,還可以把這個額度賣給其他人,如此一來大家也會自己想辦法減少污染,用污染額度來獲利,這一做法在美國已經有成功經驗,現在歐盟也正在試圖執行,對於我們而言也非常值得一試。
用市場激勵的思維來解決環境污染,不僅可以減少經濟成本,而且約束力遠比去要求和制定標準的強。以市場為導向,以彈性方法為措施,就可以用最低的經濟成本來完成環境保護這一重大議題。
如今我們對於環境污染和保護的做法並沒有抓住重點,並且存在一定的誤區,因為我們現在的各種做法都不能達到零污染。所以容忍一些不可避免的污染,去平衡生產效益和污染成本之間的關係,才是真正解決環境污染,實現環境保護的正確思路和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