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事故談安全_風聞
圈里圈外InsightOut-微信公众号丨圈里圈外InsightOut 2019-08-08 20:19
瑪莎拉蒂追尾寶馬導致惡行交通事故的熱度應該是過了,在一些微信羣裏出現了對寶馬的質疑,也有羣友對瑪莎拉蒂另眼相看。老同志作為一個交通事故大户,科學的和大家藉着這件事談談車輛被動安全與主動安全有多大的意義。
首先我們從公佈的視頻監控可以看出,一般情況下的斑馬線長度與交通行駛方向指示標誌的長度是有統一標準的。從越過標誌的時間就可以推斷出汽車時速。可以看出撞擊前速度起碼高於130公里,撞擊後也是以超過90的速度衝過了十字路口。顯然以市內限速60的標準來看,超速50%也就是90公里時速就已經達到了一次性12分回爐學習的程度。
所以可以説這個事故不能以一般的汽車碰撞來看待,自己不拿自己的命當回事,還害死了別人,最終以什麼罪名起訴就不好説了。我個人認為是酒駕連續多次事故且造成嚴重後果與惡劣社會影響,被侵害人也是非特定羣體,完全夠得上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罪了。估計家裏在當地再有本事現在能幹的也只能是找個好律師了,這事塞信封不好使。
為什麼寶馬7系會如此的脆?其實這就是老同志要説的第一個知識點,越新的車肯定在力學設計與材料上都好於前代產品。這輛倒黴的寶馬760是E65,我媽當年的dream car就是白色E65,是2001年完成的結構設計。瑪莎拉蒂是一款suv,levante,結構設計在2016年完成。顯然,中間差了15年的時間,大家可以回憶下十五年前自己家的大件電器與今天有多大的差距就能理解15年能給汽車帶來多大的差距。
從最終的殘骸來看,即使寶馬七被燒成了一堆廢鐵,任然可以看到後排乘客空間是足夠生存的。(如果自己不繫安全帶就作死了)可以説即使在今天來看,寶馬在車體剛性這一點上做到了自己能做的。從結構的角度來説,雖然寶馬760沒有越野車的非承載大梁底盤,但是由於是前置後驅結構所以保有一根貫穿全車的傳動軸,這也就是為什麼後排中央地面有個高高的大鼓包的原因。這根傳動軸延續到後車輪中心點,為保持後排空間起到了關鍵作用。所以第二個知識點是買四驅車肯定比兩驅的安全,買非承載式大梁底盤的肯定更結實。
造成人員死亡的原因基本已經可以斷定是油箱被撞漏了後被引燃。不管是摩擦高温還是金屬摩擦都有可能成為火種。對於寶馬車型還有一個額外的隱患,寶馬的橡膠密封件是出奇的差,但是底盤油液滲漏也不見得就不能開,所以會有相當一部分寶馬車主會無視自己油乎乎的底盤。但是一旦有火種的情況下,火災將輕而易舉的蔓延到全車,尤其是發動機機油一旦被引燃基本車就廢了。第三個知識點,儘量買不怎麼漏油的車,避免油液在高温環境下發生自然。
Suv與轎車發生碰撞,只要不發生翻滾,轎車的損傷都會更大,原因是兩輛車的防撞梁高度不同導致的。離地間隙越大,防撞梁高度自然越高,一旦發生碰撞很可能不會發生與對方防撞梁的硬碰硬。一旦在對方車輛防撞樑上方發生碰撞可以説車體力學設計大概率失效,前艙與尾箱的吸能作用就能不能起到應有的效果。這也就是我們常看到小車與大卡車的事故里小車會鑽入車底車毀人亡。第四個知識點,儘量選擇離地間隙高且裝配了高級電子穩定系統不容易側翻的車。
設想一下,如果後車不是瑪莎拉蒂,而是接近三噸重的陸地巡洋艦,那麼寶馬的情況會比現在糟糕的多,其中有一個原因是質量越大慣性越大,碰撞中慣性大的車肯定更有優勢,這是中學物理的基礎知識。第五個知識點,能買重點不買輕的。
到今天為止,全世界最高標準的汽車安全碰撞測試也就對追尾的測試速度定在了80km,且是在2007年才開始在部分國家執行。(西方國家後排坐人的概率很低,所以對追尾安全設計沒有迫切的需求)2007年以前的要求是50km的非強制性標準,E65是01年的車,讓一輛保證50公里安全的車應對130KM的碰撞這本來就不是車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説完了所有硬性的被動安全要素,最後再説一句主動安全,顯然這輛瑪莎拉蒂沒有可靠的主動安全防碰撞系統。如果車上有斯巴魯的eyesight系統退一步有沃爾沃的城市安全系統也許如此高速度情況下不能避免碰撞的發生但是可以極大降低碰撞的速度,如果碰撞速度低於80KM我認為不至於導致火災發生。
所以,預算更充足的情況下,選擇更安全的車是對自己與他人負責任的表現。為什麼説是預算充足呢?新車、高級主動安全系統、四驅結構這都會導致車輛售價更高的因素。大自重,非承載式車體這都是增加油耗的罪魁禍首,而且慣性大了剎車與發動機又要加強。有的時候現實很殘酷,貴的車就是比便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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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老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