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藥品試行遠程審方的疑問和建議_風聞
码万祺-提高效率,推动发展2019-08-08 12:33
背景:
2019年8月6日,黑龍江省藥監局印發《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執業藥師在線遠程網絡審核處方有關規定(試行)》明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配備的執業藥師可通過遠程網絡審方系統,為其連鎖門店提供在線審方和指導合理用藥服務的方式。
目前全國零售藥店近45萬家,而在註冊的藥師僅42萬,按照國家對執業藥師在崗要求,執業藥師的缺口約在60萬左右。而“遠程審方”被則被視為解決這一難題的策略之一,除黑龍江外,湖南、成都市、西藏、山東、萍鄉市、陝西、雲南、重慶都早已出台了針對遠程審方的相關政策。湖南省最早,在2017年10月打響了遠程審方的第一槍。
公開報道認為:隨着各省陸續出台相關遠程審方的政策,一方面,可解決執業藥師不足的瓶頸,另一方面通過這種連鎖集約化的服務,也能夠解決偏遠地方配備藥師存在難度的問題。而改革成效真能如此麼?我提出三方面的疑問及建議。
疑問、建議:
一、非連鎖藥店如何解決藥師短缺
按公開報道的口徑看,執業藥師缺口約在60萬人。遠程審方的政策只有連鎖藥店能用、有條件投資,那非連鎖藥店現在怎麼解決?憑着規模經營,連鎖藥店本來資源效率就比非連鎖要高,更加有條件配備駐店藥師。而非連鎖藥店往往地處偏遠城鄉或二三四五線城市,藥師短缺、“掛證”的現象最為矛盾。
從目前的遠程審方試點方案看,由店均執業藥師的人力成本這一項,連鎖、非連鎖之間的剪刀差會加劇。我給非連鎖藥店的建議是去一邊涼快吧,未來趨勢是被連鎖藥店全部兼併,這中間要等若干年。時間長短,取決於連鎖藥店落實遠程審方的積極性和兼併擴張速度,取決於非連鎖藥店抱團取暖能否出現。
我認為,僅連鎖藥店適用遠程審方,本身是一種共同市場中的歧視,這次雖與經營主體的所有制性質無關,卻直接助長大連鎖和小藥店之間的不平等競爭。我認為,夫妻店有它的存在必要性,它穩定,不像連鎖便利店説撤就撤。
二、審方員對藥店到底有什麼貢獻
審方員是幹什麼的?對處方“四查十對”,負責用藥諮詢,宣傳藥品相關知識等。法規政策要求審方員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要責任。我的疑問是:審方員負得起這個責任麼?處方失誤的主要責任是該開方人承擔,不是麼?大家評論醫師的工作是:常常給安慰,偶爾做治癒,那藥師呢?
是的,從崗位要求看,藥師的情商可以比醫師低一些,而且藥師的出鏡率不一定那麼高。我從醫院藥房取過不少處方藥,講真,我一次也沒直接接觸過藥師,雖然我沒接觸,但他們或她們一定每天都在那值班。每個值班,都會認真審核醫師開出的各個處方嗎?我覺得你大概和我一樣猜想:可能嗎?必要吧?
在處方藥的任何銷售終端,藥師是一道必要的設置,平時不一定有能力能查出問題,甚至不一定有態度去找問題,一旦出了用藥事故,就用藥師來擋住責任。這肯定不是初心,卻可能是普遍現狀。能力之外,各連鎖藥店掌控自己的藥師隊伍,暗藏許多道德風險,缺乏科學公正精神怎麼辦?信息化會為虎作倀。
三、註冊藥師合理缺口到底有多大
公立醫院的藥房治理改革還在進行,先不展開。單説社會藥房的藥師缺口,用遠程審方的信息化建設,確實能夠“師半功倍”,前面也提到了弊病:一是非連鎖藥店還不在這個試點範圍,從成本考慮就更加競爭不過連鎖了;二是連鎖藥店各搞各的一套系統,要求不盡相同、不全合理,可能會故意干擾處方。
我建議:在目前多省市試點的基礎上,儘快建立跨企業、跨局地的遠程審方系統,數量可以若干,其運行原則是:審方人與被審處方之間在海量訂單中隨機成對,非連鎖藥店不用擔心商業數據泄露,審方系統無從獲得出售數據;就處方審處方,是或者否,屏蔽藥店的額外銷售意圖,避免節外生枝的干擾式推銷。
假如面向所有連鎖、非連鎖藥店的跨企業、跨局地的遠程審方系統運行良好,執業藥師短缺的問題估計得到明顯顛覆。改革成效包括:執業藥師數量無需突擊猛漲,但必須不斷提高專業考核;執業藥師根據特長分類,可以跨企業、跨局地發揮最優作用;全國兩三張網,共同進步的標準化問題得到很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