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喜歡怪人,其實我很美”| KY小姐姐的小閒話系列_風聞
KnowYourself-KnowYourself官方账号-泛心理科普与服务,美好生活从了解自我开始。2019-08-11 15:09
1.
前兩天在朋友圈看到一個朋友,在瓦努阿圖的原始部落裏和原住民拍合影。照片上,穿着草制服裝、赤裸着上身的原住民圍繞在她周圍,搭肩擁抱在一起。每個人都笑得很燦爛,看起來親密無間。
**我這位朋友,從很年輕的時候起,就在第三世界國家為聯合國工作,到如今已經第五年了。**在一些人眼裏,她的人生選擇是“看上去很美”,但實際卻令人心生畏懼。**漂泊無定、不同階段定居在不同的國家。**在遠離家鄉的地方獨自生活,為看起來遙遠陌生的人們的福祉而奮鬥。
另外有一對朋友,因為信仰基督,搬去了波士頓生活。男生非常優秀,phd還沒畢業就收到了一所大學的教職邀請。我們都覺得撞了大運,可他卻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他説已經熟悉了這兒的教會,不願意搬去別的州生活。這種因為共同的信仰而彼此扶持的關係,對他來説比事業的發展更加重要。他們告訴我,賺錢真的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樸素而莊重的生活就很好。
**我其實覺得,人在年輕的時候,往往比年長以後更膽小。****雖然道理都知道年輕時是一生中“尚沒有太多可以失去”的時機,理應無所顧慮。**但現實中,絕大多數人會因為唯恐選錯、付出機會成本、抹殺了一些可能性,而更為瞻前顧後。
走一條少有人走的路,做出一些少有人做的選擇,我這兩位朋友在年輕時就做出如此堅定的選擇是令我心生崇敬的。
2.
我是個不興樹立偶像的人,但如果非要説有,我心中想過要效仿之的有一人,叫作張充和。
張充和是民國時期合肥一個大家庭的四姐妹之幺兒。她16歲以前,由叔祖母帶大,叔祖母是李鴻章的侄女。沈從文視她為知音,沈從文死後墓碑上的那句話——“不折不從,亦慈亦讓;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便是張充和寫作的悼詞。
她後來嫁給一位精通中國歷史和文化的洋人,在1949年漂洋過海,搬到耶魯居住,在耶魯任教,教授中國傳統書法和崑曲。
我喜歡她,卻不是因為她赫赫的背景,而是因為這個人“很怪“。
第一次知道張充和是在董橋筆下,董橋寫到張充和的詩:**“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十分冷淡的對待他人,以此得到少數幾個真正彼此理解的知己,而這一生也不求留下什麼轟轟烈烈的足跡、心中有一曲清歌便能安度此生。
後來瞭解了她的生平之後才知道,張充和從小就是個“怪人”。十六歲回到父母身邊以後,她們居住在蘇州拙政園,姐妹四個都愛上了崑曲。但姐姐們喜歡上台表演,充和從不。
我後來讀過一篇描寫張充和的文章,裏面寫道:“汪曾祺回憶往事時曾説:有一個人,沒有跟我們一起拍過曲子,但是她的唱法卻在曲社中產生很大的影響,她唱得非常講究,運字行腔,精微細緻,嬌慵醉媚,若不勝情,難可比擬”。**她的崑曲技藝是最好的,但她不愛扎推或表演。**反倒是相傳在她居住的拙政園裏,她常常會夜晚獨自在蘭舟唱崑曲。
張充和很怪,她當作“玩兒”的事情皆做到了精通,卻不求留下任何身後的名氣、不求獲得關注和掌聲。
同樣精巧的是她的書法和詩作。她一生痴迷書法,不愛吃穿,但要用最好的筆墨紙硯,書法造詣深不可測。但她寫完即扔,不留下任何作品,她説自己從不想做什麼展覽、拿出來給別人看——因為有學生試圖保留她的墨寶傳世,她還動了氣。
此人至情至性。張充和大概是真的做到了一生只追求“取悦自己的趣味”,偶然都有了極高的成就也不願意拿出來給人看—乃是真名士、真風流,學不來的。
3.
可能我打心底裏欣賞的,還是那些做一切事情只出於自我趣味的人。
他們不介意自己的趣味是否符合當下的潮流,是否能夠用來投機,甚至是否會被人看見。也有可能,他們所做的恰好引起了大眾的追隨,但他們的初衷卻不是媚俗的。他們只喜歡自己喜歡的事情,能否取得大眾意義的成功則是一件隨機發生的附屬品。
在我看來,他們是一些“真正已經找到了自己”的人。因為找到了自己,他們才能夠篤定不着急地走着,知道這一生他們有自己要去的地方、要做的事、要成為的人。當一個人找到自己的時候,ta知道自己應該以何種方式度過一生,不再因為他人的聲音而焦慮迷茫。
一個人一生的命題中,最困難也最緊要的,就是要找到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合適的位置:
我適合以什麼樣的方式生活?哪些東西是我要得起的,哪些是要不起的?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可以忍受?哪些是必須去爭取的?又有哪些是註定無法擁有,應該看清並接受的?然後才可以真正自在的生活,與社會的評價無關。
好萊塢一位女演員梅里爾.斯特里普寫過這樣一段話:“對某些事情我不再有耐性,不是因為我變得驕傲,只是我的生命已到了一個階段,我不想再浪費時間在一些讓我感到不愉快或是傷害我的事情上。我不願去取悦不喜歡我的人,或去愛不愛我的人,或對那些不想對我微笑的人微笑。”
找到自己以後,我們可以温柔地與他人和世界相處,同時不妥協任何自己發自內心的選擇。這是一種“不含攻擊的堅定”。
4.
最近睡不着的時候總想起小時候的生活——一個人看書,彈琴,練舞,總是興致勃勃,腦中沒有觀眾。現在雖然還是經常獨自在家,卻再也找不回那種真正意義上的獨處狀態。“他人”總是“在場”,做很多事不再僅僅出於自己的樂趣。好像一場永不謝幕的演出。
**是什麼讓敢於堅持奇思妙想的個體變得越來越少?是什麼讓堅持走一條自己相信的路變成了“奇怪”?**獨特,在這個時代顯得格格不入。
黑塞寫過這樣一句話:那些需要音樂而不是噪音、深入心底的愉悦而不是膚淺的享樂、靈魂而不是金子、創造性的工作而不是商業、激情而不是愚鈍的人,在我們這個平凡細碎的世間找不到容身之所(Whoever wants music instead of noise, joy instead of pleasure, soul instead of gold, creative work instead of business, passion instead of foolery, finds no home in this trivial world of ours)。
民主和商業在大眾中製造出了一個幻象暨人人平等,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有機會成功,於是人們陷入盲目而狂熱的狀態裏。**“成功”的風向標指向哪兒,人們就湧向哪兒。**德性和保持獨特的自由就這樣一同被消滅了。
在這個當下的社會中,社會分工在專業上越來越精細,每個人承擔的工作範疇變得更小,每個人彷彿都有一種特定的功能——這就意味着人的工具屬性越來越強,而人的本質則逐漸趨於下降(人和自己的感受、創造力都越來越隔離,只要做手頭的一小塊事情就夠了)。我們更多考慮的是社會和他人需要我成為什麼,而不再是我想要、我應該成為什麼。
“民主社會中的個體普遍平等且相似,人們只相信‘自己的’理性和判斷,而實際上這種自主選擇最後都落入一種從眾,大家其實更加相信主流的意見和聲音。秀異之士(distinctive)難以得到認同,使平等的社會越來越遠離自由的精神。“
找到自己、成為獨特的自己,要求我們和自己天性中的創造力緊密相連。如果我們能夠和自己發生深度的聯結,不給予對自己做出結論、回答,而是敞開自己、平靜地聆聽和等待,你會發現有很多東西會自然地發生。這要求我們始終維持全然地人性,要求我們去愛和相信,要求我們順應每個人生來就有的創造欲。
5.
**我想,我們不該度過從眾的一生。**尤其是對於那些仍有大把青春年華在手中的人來説。
我們應當妥善存有自己的核心,像精心雕琢一件藝術品一樣雕琢你自己和你的一生。德性依然至關重要——人可生如蟻而美如神。我們應當竭力捍衞自己成為一個獨特的人的權利,這一生倏忽即逝,本應按最合自己心意的方式度過。
精神病學家Bruce D.Perry説過,“要發展出自我,一個人必須做出選擇,並在選擇所帶來的結果中學習;如果一個人學到的唯一事情就是服從,那麼你不大可能會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想要什麼。”
“我們往往不清楚自己的志趣和事業在哪裏,這是一個逐漸清晰起來的過程。我想強調的是,你可能暫時不知道自己要什麼,但必須知道自己不要什麼。它們都在干擾你走向自己的目標,你必須懂得抵禦和排除。一個人越是知道自己不要什麼,就越有把握找到自己真正要的東西。”
我們也許沒有勇氣成為如前文提到的那些人一樣,能夠為了堅持自己的價值觀,放棄世俗成就的人。但我們可以做的,是在每一個微小的時刻,忠於自己內心的感受和聲音,選擇自己想選擇的,拒絕自己想拒絕的。這樣的堅持,能夠把我們逐漸引領到成為自己的路上去。
“青春就是應該用來揮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