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女人,暴力有何不同?(上)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1051-2019-08-12 18:57
摘要
本期推送的是Peggy C. Giordano and Jennifer E. Copp於2019年在Annu. Rev. Criminol發表的題為Girls’ and Women’s Violence: The Question of General Versus Uniquely Gendered Causes的文章。本文考察了有關女童暴力和女性暴力的理論和研究,重點討論是否需要用特殊的性別解釋來理解這些暴力行為,這是長期討論的話題。本文強調潛在的可塑的社會過程和影響,和基於鄰里、家庭、同伴的風險來源的研究。我們考察了前人關於親密關係暴力有何先兆的研,發現犯罪的自我報告在性別上相似,但是研究一致表明,女性受害者承擔的後果通常更為嚴重。本文借鑑了大型調查數據分析的結果,並且使用定性方法來研究意義和動機。研究結果指出了重疊的重要領域,以及在性別、支持學習和交叉理論方面獨特的範式,併為今後的研究明確了方向。
這是社論前沿第S1368期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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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無論是自我報告研究還是逮捕和裁決數據,都證明女童和婦女參與攻擊和暴力的比例較低。因此,犯罪學文獻(例如,親密伴侶暴力(IPV)研究)和相關領域中反覆出現一個問題——是否需要對女性的侵略行為進行區別性解釋。
這篇綜述明確了一些研究,它們探討傳統的社會影響因素——鄰里、家庭和同輩羣體——以及這些不同的經歷如何與男女的暴力使用聯繫起來。
鄰里因素
結構條件和社區暴力
社會科學家認識到,不同社區的暴力發生率存在顯著差異。對犯罪的宏觀研究發現了社區結構特徵(包括貧困、居住不穩定和社區構成因素)與暴力之間的聯繫。
基本發現表明,女性和男性都可能受到與更廣泛的宏觀力量相關的經歷的影響。因此,研究人員探索了一些重要的實證和理論問題,即男性和女性是否同樣受到社會經濟劣勢的影響(通過綜合指標衡量),以及鄰里/社區層面的社會失序的其他特徵。
關於性別和暴力的研究也考慮到結構劣勢在更相對方面的作用。Heimer及其同事2006年研究了30年內美國主要城市犯罪性別比率的變化。他們發現,在婦女相對經濟福利最低的城市,幾十年裏婦女被逮捕的比例較大。與此相關的是,鄰里劣勢緩和了性別對犯罪的影響,使得暴力中的性別差距隨着鄰里劣勢水平的增加而縮小。這表明,儘管鄰里結構特徵對男性和女性的暴力行為很重要,但男性和女性參與犯罪的性別差異程度因更廣泛的社會經濟背景而異。
其他相關的研究進一步揭示了結構因素預測婦女(和女童)使用暴力的程度。一般而言,女孩較少接觸社區暴力。然而,學者們發現,與居住在更安全的社區環境中的同齡人相比,居住在更弱勢和暴力社區的女孩更容易發生暴力行為。在最近的一項研究中,Browning等人研究了接觸暴力與青少年內化和外化問題行為之間的關係,並且評估了社區集體效能水平是否能緩和暴力暴露對內化和外化問題的影響,最後得出結論:儘管對處於不利地位的男性暴力的描述往往強調規範性或社會性的學習成分,女孩的侵略和犯罪更容易與恐懼或受害經歷聯繫起來。
鄰里規範信念和暴力
Ness(2010)利用了對費城西部和東北部低收入青春期女性一年的民族誌田野調查的結果,來描述女孩使用暴力的情況,以及她們對自己行為的理解。這些發現使現有的對女性暴力的描述複雜化。此外,對青春期女孩的採訪發現,暴力動機在幾個方面與青春期男孩經常描述的動機相似。
鑑於在研究弱勢環境下的暴力強調男子氣概,一些學者認為,女孩之間的戰鬥可能表明她們採用了自己版本的男子氣概。然而,根據女孩們自己的敍述,Ness(2010)將暴力視為成長過程中的一部分,不與女孩的性別身份或男孩對女性主義的看法相沖突。駕馭這些獨特的女性特質的能力可能與城市中不同的性別社會化實踐有關,包括傳達在何種情況下暴力是可以接受/預期的反應,以及能夠維護自己的重要性。雖然這些關於使用暴力的社會期望是通過無數的演員和背景傳遞給年輕人的,但一些研究人員強調了家庭,尤其是母親的重要作用。這包括母親在某些情況下對女孩的暴力行為的支持/鼓勵,有時她們與女兒一起直接參與暴力衝突——這種動態稱被Ness稱為“雙代暴力”。
家庭
家庭結構
早期對破碎家庭的研究和最近的研究一致顯示,與來自其他家庭結構安排的青少年相比,與親生父母同住的青少年犯罪更少。雖然關於家庭結構影響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更普遍的犯罪問題上,但一些證據表明,家庭結構的影響因犯罪的具體形式而異。Wells和 Rankin(1991)發現,與更嚴重的犯罪(包括暴力)相比,家庭結構對更輕微的犯罪形式(如身份犯罪)的影響更大。然而,之後的調查表明,相對和親生父母同住的青少年,單親家庭的青少年更有可能參與更嚴重的犯罪形式(如暴力)。後一項研究值得注意,因為它是第一批調查家庭影響和犯罪情況的研究之一,認識到兒童家庭生活安排的日益多樣化。
家庭過程
學者們普遍認為,家庭結構對青少年犯罪的影響往往是間接的,它通過更具體的家庭過程的動態指標來發揮作用,這可能與不同的家庭形式有關(如親生父母雙方已婚、單親、繼父或繼母)。因此,研究人員試圖抓住可能影響嚴重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養育過程的各個方面,並聚焦於依戀****/****控制觀點和性別社會化實踐。控制觀點最常被用來解釋犯罪中的性別差異:學者們認為,女孩犯罪行為水平較低的原因在於父母監督力度更大,而且女孩與父母之間的聯繫更緊密。然而,這一領域的早期工作大多依賴於彙集的男性和女性青少年樣本,僅限於非暴力形式的犯罪。
然而,研究人員指出,儘管有一組類似的家庭預測因素,但家庭過程對男孩和女孩犯罪的影響的性質可能有所不同。Hagan(1990)的權力控制理論試圖更全面地分析性別家庭動力可能對家庭中男性和女性兒童產生不同影響的方式。根據這一理論,女孩通常受到更大的控制,男孩則更容易陷入危險和/或犯罪行為,而這些差異解釋了男孩更容易捲入犯罪。然而,生活在以更平等的權力平衡為特徵的家庭中的男孩和女孩受到類似程度的家庭控制,在這種情況下,男性和女性的犯罪率往往是相似的。但也有學者認為,只關注控制機制來解釋犯罪行為是不完整的。
另一項強調控制機制的性別本質的研究源於Heimer和同事們對性別和犯罪的研究。他們認為,要想全面瞭解犯罪行為,就必須從社會學習的角度出發,學習與暴力、性別等相關的定義。他們利用全國青年調查的前三批數據,檢驗了一個性別和暴力犯罪的模型,得出的結論是,女孩通常是非暴力的,原因如下:(1) 他們受家庭紐帶的影響更大;(2)他們學到的暴力定義更少;(3)他們被教導暴力與女性的性別角色不一致。這項調查的結果還表明,更明顯的控制(如監督、紀律)是男性暴力的重要預測因素,但在描述女性暴力時卻沒有那麼重要。
然而,除了反映一定程度的支持(如依戀、愛)和監督(控制)之外,社會學習或直接傳播可能通過與家庭有關的暴力和父母自己的犯罪行為模式發生。
家庭暴力
一些研究結果表明,家庭暴力的不同形式(如身體或性虐待、忽視、父母間家庭暴力)與兒童更多的外部化行為有關;然而,這些影響的大小以及這些因素在多大程度上解釋了男性和女性的暴力犯罪尚不清楚。
犯罪學文獻中關於虐待和忽視兒童的研究大多建立在Cathy Widom(1989)的基礎分析上,這一分析比較了受到虐待和忽視的兒童與未受虐待的兒童之間的刑事犯罪記錄。經過一系列研究後,Widom(2014)得出結論,在被虐待和被忽視的兒童中,犯罪、成人犯罪和暴力風險的增加似乎對女孩和男孩的後期行為具有重要影響。
除了虐待和忽視兒童之外,一些研究還調查了家庭暴力與外部行為之間的關係。簡言之,研究表明,目睹過父母暴力的兒童更有可能表現出外部行為的症狀。在對60項研究的薈萃分析中,Evans等人(2008)發現接觸家庭暴力與外部化行為之間的聯繫對男童來説更為強烈。這一結論與早期的研究結果相矛盾,後者發現目睹暴力與女童的暴力有關,而與男童無關。
伴隨一系列風險的父母犯罪
對已判決的女童和女性罪犯的研究,特別是基於對涉及體制的女童和婦女的採訪經常強調,早期受害,特別是性虐待經歷是瞭解女童和婦女犯罪和暴力的關鍵危險因素。儘管這項研究在發展對性別敏感機制和創傷認知觀點上很有用,但潛在的侷限性是,研究通常基於回顧性報告,缺乏對照組,通常不包括對男性罪犯的採訪。此外,最近對婦女和女童進行的一般性調查表明,有必要探討虐待經歷如何與其他方面的家族史和風險暴露相結合從而增加了女孩遭受暴力的幾率。
即使是在弱勢社區,家庭適應也存在差異。在這方面,父母吸毒、犯罪行為和刑事司法系統的介入可能會導致家庭相關風險(低監督、受害風險和直接傳播在某些情況下暴力可接受性的溝通)的強力組合。Giordano(2010)發現,儘管父母都對孩子的風險組合有所貢獻,但目睹女性親屬(尤其是母親)的犯罪/暴力行為似乎是女孩風險的一個特別重要的來源。
文獻來源
Peggy C. Giordano and Jennifer E. Copp(2019),Girls’ and Women’s Violence: The Question of General Versus Uniquely Gendered Causes,Annu. Rev. Criminol. 2019. 2:167–89
文獻整理:楊藝、李心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