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找到失聯二十年的生父開證明才能當空姐,確定不是為難人?_風聞
京畿论-只为优质的公共写作,微信公众号:京畿论。2019-08-14 13:46
文 | 京畿部長
昨天一則尋人啓事引起了我的注意。
自媒體公眾號“亮一嗓”發表了《誰是張勇:你女兒考工作要政審,找你快找瘋了!》的推文,文章署名張雪,她是一位今年畢業於昆明理工大學的應屆生。主要內容是這樣的:在應聘某航空公司乘務員,筆試、面試均以優異成績通過考核,目前正處在政審階段,航空公司要求她開具生父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卻讓她為了難。根據她的介紹,其父張勇和她已經有二十多年沒有見面了。她母親在年僅15歲的時候懷孕,在懷孕兩個月後,因與張勇吵鬧幾句,其父賭氣獨自離開,其母把她生下之後,給她取名張雪。一直到張雪大學畢業,她都沒有和張勇取得任何聯繫。
而現在畢業之後航空公司要求她出具相關證明,假如沒有這個證明,就進不了公司。在經過多方尋找後,依舊沒有其父張勇的任何線索,眼看航空公司的政審時間就要過去了,迫不得已,她不得不廣而告之,求助媒體,希望知情人士能夠給予幫助,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幫助其父開具證明,圓她的空姐夢。
一般來説航空公司需要政審並不奇怪。根據民航局的要求,對於航空公司招入的安全員(空保,有時乘務員兼任)以及空勤人員,包括飛行員、空乘(空姐、空少)等都需要進行背景調查。一般要求相關人員(本人以及父母,如有配偶,其他直系親屬和直接撫養人也同樣需要)開具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簡稱無犯罪證明)即可。
而根據《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境內人員的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由被調查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簡單來説,就是需要攜帶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安局,開具無犯罪證明並加蓋派出所公章即可。

▲圖源/Pexels
要求雖然如此,但每個公司執行程度都不同。像張雪這種情況,由於她和其父已經二十多年未有聯繫,如果説因為找不到本人而讓她錯過本次工作,未免讓人感到可惜。航空專業一直是招生熱門,原因不外乎報考這類專業的學生自身素質比較高,也是因為航空服務在所有服務類行業中處於高端,學校對航空專業的學生向來高標準、嚴要求,學生作為表率的頻率很大,得到鍛鍊的機會也多。一般而言空乘政審,決定因素還是在於本人,與父母關係並沒有多大。只有在本人發生嚴重政治問題的時候用人單位才應該拒絕錄用。而就張雪這種情況,要麼就是其父出面來證明,要麼就是航空公司酌情考量針對她的情況進行考慮,如果脱離實際情況按照規章辦事,那麼這種鄭人買履的做法委實不可取。
政審作為一種政治考察,嚴格意義上來説就是“直系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考察,也就是所謂的查你祖宗十八代。 如果一個追求進步的大學生,可能因為自己的父母等親屬或者其他關係比較近的人,犯的錯誤而失去政府以及其他單位的錄取資格。雖然這對於受到牽連的人而言,是一種不公平的。畢竟沒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她的父母(或者其他親屬)犯了錯,其子女也必然會怎麼樣吧,顯然,這並不科學。
而且一方面自己父母犯了錯也不能盡然歸於子女身上,另一方面畢竟張雪和自己的這個所謂的父親有二十年沒見,如果説非要強調其父會給其子女帶來什麼影響的也未免過於牽強。所以對於政審本身而言,要張雪找到其父開具證明未免太過於苛責,制度本身在於服務於人,如果去設門檻拒絕了更好的人顯然得不償失,在此航空公司應該考慮自己究竟是按照規章辦事還是真的為難人,把父母的原罪歸到子女身上,甚至於這個人事實意義上本身就沒資格作為她的父母,那麼要求她提供相關證明意義到底有多大呢?是不是真的就為人所難了呢?而且即使他的家人做了什麼,我們應該做的就是讓更多的人迴歸到正常的生活,融入到這個社會,而不是去剔除這些可能不合適的人讓他們無路可走,如果真這樣,那麼社會對於個體的關懷又在哪裏呢?
我想每個人心裏都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