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長城內外:香港的“顏色革命”是如何發生的?_風聞
大牧_43077-2019-08-14 11:05
望長城內外:香港的“顏色革命”是如何發生的?
來源: 察網•作者: 望長城內外 大量的情況表明,香港今年的暴亂行動完全是有預謀有組織的。其它如以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為旗號,以政權變更為基本目的;利用突發事件製造街頭政治活動;利用社會矛盾,大造輿論,煽動、矇蔽和裹挾大批民眾參與等“顏色革命”的特徵,也在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中充分地表現出來了。例如,香港反對派和極端暴力分子公開叫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要求行政長官下台,並聲言不排除會成立“臨時立法會”等,都充分表明了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推翻香港特區政府,奪取香港的管制權。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具備了“顏色革命”的全部特徵,是一場徹頭徹尾、貨真價實的“顏色革命”。如果要與先前發生在其它國家的“顏色革命”相區別的話,可以稱其為“黑色革命”。

到目前為止,大量的事實已經充分説明,今年發生在香港的所謂“反修例運動”就是一場“顏色革命”。為什麼説香港的反修例運動是“顏色革命”,這場“顏色革命”又是如何發生的呢?下面就此問題談一些看法:
一、什麼是“顏色革命”“顏色革命”(Color Revolution),又稱花朵革命,是指20世紀末期以來在中亞、東歐獨聯體國家發生的一系列的以顏色命名,以和平和非暴力方式進行的政權變更運動。至今為止,“顏色革命”已經在塞爾維亞、格魯吉亞、烏克蘭和吉爾吉斯斯坦這幾個國家取得成功。“顏色革命”的參與者們擁護西方“普世價值”,其主力往往是現任政權的反對黨,通過非暴力手段來抵制和推翻國家的現政權。他們通常採用一種特別的顏色或者花朵來作為他們的標誌。例如,2003年11月發生在格魯吉亞的“顏色革命”稱為“玫瑰革命”;2004年至2005年發生在烏克蘭的“顏色革命”稱為“橙色革命”(又譯“栗子花革命”);2005年2月發生在吉爾吉斯斯坦的顏色革命稱為“鬱金香革命”(亦稱作“黃色革命”,“檸檬革命”)。
美國是“顏色革命”的主要鼓吹者和支持者。美國鼓吹和支持的“顏色革命”絕不僅僅只是政權改朝換代,而是對一國政治制度進行重大改造和重塑,而這種改造和重塑的核心要義是,一定要以美國的政治模式為標準,一定要全盤接受“普世價值”。在美國眼中,只有通過“顏色革命”扶植了美國青睞的政治代理人上台,才算是實現“民主化”的初步標誌,接着還要根據美國的標準改造該國的選舉制度、司法制度、監督制度、財政制度等,逐步改變政治力量對比和階級力量對比,將人民置於更隱蔽的受剝削境地,形成有利於壟斷資產階級和跨國資本集團統治地位的局面,影響國家發展方向,使之進入西方軌道,成為西方附庸。説到底,“顏色革命”是美國在別國扶植政治代理人,進而使該國成為美國附庸的一種“政治模式輸出”方式。
縱觀20世紀末期以來在中亞、東歐獨聯體國家發生的一系列“顏色革命”,“顏色革命”主要有以下五個特徵:
一是由美國支持,主要在幕後支持。由於“顏色革命”是在別國領土上進行的,因此,礙於國際法關於不得干涉別國內政的規定,美國一般不直接出面,而是躲在幕後,採取長期資助、培植反對派骨幹和頭面人物,出謀劃策及派人現場指導等方式極力給予支持。而當“顏色革命”在發生國遭到政府抵制和鎮壓時,美國政府頭面人物就會出面發聲,公開支持“顏色革命”發生國“爭取民主、自由的和平遊行示威活動”,給反對黨(派)政治上的支持,對發生國政府政治施壓。當“顏色革命”失敗後,美國政府就會以“鎮壓和平遊行示威活動”為由,對發生國政府進行各種制裁。
二是由反對黨(派)出面領導,每次行動都有預謀有組織地進行。各國發生的“顏色革命”都是由反對黨或反對派頭面人物出面領導的,而且“顏色革命”分幾步進行,每一步甚至每一項大的行動如何組織進行,事先都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分工比較明確,計劃比較周密。
三是以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為旗號,以政權變更為基本目的。20世紀末期以來各國發生的“顏色革命”,都是打着“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旗號發動的,而其基本目的則是推翻現政權,讓反對黨(派)上台執政。凡是“顏色革命”搞成功了的國家,最後都實現了政權的變更。
四是利用突發事件製造街頭政治活動。“顏色革命”往往利用突發事件而發動,其主要形式是組織進行大規模的街頭政治活動,通過遊行示威、靜坐請願、罷工罷課罷市以及衝擊包圍政府機構、製造社會騷亂暴亂等方法,破壞社會秩序和政府威信,不斷施壓,逼迫現政府下台。
五是利用社會矛盾,大造輿論,煽動、矇蔽和裹挾大批民眾參與。由於推翻現政權是“顏色革命”的基本目的,因此,如果沒有大批民眾的支持與參與,“顏色革命”不可能獲得成功。所以,“顏色革命”通常是在社會矛盾特別是民眾與政府矛盾比較大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的,反對黨(派)則極力利用這些矛盾,大造輿論,並進行欺騙宣傳,煽動、矇蔽和裹挾大批民眾參與進來。
而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則具備了“顏色革命”的全部特徵。
二、今年香港“反修例運動”發生與發展的基本過程今年香港發生的“反修例運動”,到目前為止已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2月上旬到6月初,為“反修例運動”的準備與發動階段。
為彌補現有法律的漏洞,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於今年2月15日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下簡稱“修例”)。此次特區政府建議“修例”,直接導火索是去年發生在台灣的一起命案。2018年2月上旬,一對香港年輕情侶同遊台灣,但疑似在旅行中發生爭執,陳姓男子涉嫌在旅館勒死潘姓女友,然後將屍體以粉紅色行李箱裝箱,搭地鐵至約15公里外的郊外棄屍。2月中旬,陳男獨自返港。女方父母發現女兒失蹤後,其信用卡在台灣和香港都有取款記錄,於是慌忙向香港、台灣警方報案。陳男被香港警方拘捕約談,事件才在3月中旬曝光。台灣警方在去年3月、4月兩次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並於7月致函香港告知所獲證據情況,表達香港若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將給予協助。然而,陳男已經回到香港,在港台沒有引渡條例的情況下,香港檢方無法以殺人罪起訴他,也不能將其移交給台灣警方。如果他不回到台灣受審,他的殺人行為就“不會被判刑”。
殺人嫌疑犯難以被追求刑事責任,癥結在於現行《逃犯條例》的有關規定。該條例於香港迴歸前的1997年4月25日發佈實施,很明顯是港英當局埋下的一根釘子。從迴歸以來20多年的司法實踐看,該條例在貫徹落實中明顯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阻礙香港與內地及台澳開展刑事司法協助,使得香港在某種意義上成為“逃犯天堂”。今年兩會期間,原公安部副部長、現全國政協委員陳智敏,在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表示,內地逃到香港的重犯多達300多人,全部“有名有姓”。但由於受到《逃犯條例》的限制,香港不能將這些逃犯移交內地。二是港人在未簽訂雙邊協議的國家及地區發生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責任面臨極大困難。根據《逃犯條例》規定,香港只能向簽定雙邊協議的國家及地區移交逃犯。但目前香港只與英國、新加坡、新西蘭、馬來西亞、法國等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議,仍未與其他100多個國家及地區達成雙邊協議。三是一些在港犯案後逃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嫌犯,也因為沒有引渡安排,港府無法引渡他們來港受審。
因此,為更好處理香港男子台灣殺人個案,同時推動修補法律漏洞,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建議對相關法案進行修訂。
其實,與內地商談簽訂司法互助協議,是反對派頭面人物、“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擔任香港立法會議員時,於1998年12月第一個提出來的。據香港新民黨主席、時任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年6月在立法會上揭露,當時,香港曾經發生了兩起刑事大案:一是兩名罪犯在香港殺了5名女子後逃往內地;二是香港張子強犯罪集團先後參與綁架兩名香港富豪(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張子強分得73800萬元港幣贖金,又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藥和2000多枚雷管,並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後來兩名殺人罪犯和張子強團伙主要成員,都被內地警方抓獲,兩名殺人罪犯和張子強等5名主犯被內地法院判處死刑。之後,李柱銘在香港立法會上向特區政府提出,按照香港基本法,這兩個案件的罪犯應引渡到香港受審,要求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談簽訂包括引渡罪犯在內的司法互助協議。
然而,李柱銘這個政治流氓卻有意“忘記”了此事。香港多個反對派政黨宣稱,修法會成為內地要求香港引渡“政治犯”的藉口。他們極力攻擊抹黑此次修法並加以阻擾。“台獨”勢力也積極參與其中、遙相呼應,美國、歐盟等在港外交機構更以多種形式予以“關注”、進行干涉。結果,原本是簡單的法律問題,就演變成了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
在這一階段,香港反對派主要採取了四方面的行動:
一是在立法會極力阻擾對“修例”的審議。
香港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堵塞法律漏洞,這本來是彰顯公義,將犯人繩之以法的必要之舉。然而,香港立法會中的反對派議員卻大做文章,無限上綱,作出種種不符事實的攻擊和抹黑。其中,朱凱廸更是將矛頭指向遇害少女之母,聲稱民建聯日前與受害少女的母親見記者是與政府“打龍通”(指兩個或以上的人合謀,對某人做不好的事情),又聲言特區政府是“利用台灣悲劇”去“暗渡陳倉”,“逼”台灣當局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云云。香港媒體指出,朱凱廸的言論喪盡天良,受害人母親遭受喪女之痛,自然希望為女兒討回公道,尋求政黨支持推動疑犯移交是合情合理,也是為人父母者的應有之義。朱凱廸也是為人之父,竟然指責受害人母親是在“打龍通”,反映其人已經因為政治偏見喪失了人性和理智,不要説做立法會議員,就是作為人的資格都沒有。
3月15日,香港反對派組織“香港眾志”多人強闖特區政府總部,聲稱要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並與維持秩序的保安產生衝突,致使1名女保安受傷。警方接警後以“強行進入罪”拘捕9名示威者。
5月11日,香港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上午9時舉行會議,由建制派資深議員石禮謙任臨時主席,原擬選出委員會正副主席。但自封“主席”的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等反對派議員從10日開始就霸佔立法會內兩個會議室,並於11日上午8時30分“強開會議”,違規搶奪石禮謙主持會議的權力,阻撓建制派議員進入會議室,更有部分人打傷建制派議員。民主黨議員陳志全也是大打出手,飛身撲向石禮謙,暴力阻撓《逃犯條例》修訂,讓立法會一度陷入混亂狀態。
6月6日,鄺俊宇、朱凱廸、毛孟靜、範國威、許智峯、譚文豪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為煽動市民上街反修例,再次霸佔立法會會議廳鬧事,甚至還架起長梯及擺放帳篷,揚言要“留守”至週日市民遊行到立法會外去“聲援自己”云云。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當天下午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決定授權秘書處勸喻議員離開會議廳,但由於反對派議員不肯離開,最終於晚上7時20分開始清場,並在一個多小時後完成清場,結束近6小時的“佔領”鬧劇。
二是積極進行輿論宣傳。
在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極力阻擾對“修例”的審議同時,香港反對派通過他們控制和影響的媒體,大肆進行欺騙性宣傳。他們散佈歪理,搬弄是非,用危言伎倆誤導恐嚇香港民眾。什麼“內地會羅織罪名將批評者引渡到內地囚禁”,什麼“修例後朝鮮及其他法治水平極低的國家都可向香港要求移交逃犯”,什麼“修例一旦通過,美國會取消給予香港特殊的單獨關税區待遇”等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蘋果日報》大肆炒作的“修例後,內地想抓誰就抓誰”。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這是“建基於危言聳聽之上”,完全是反對派在蓄意製造“人人自危”的恐慌氣氛。特區政府多次説明,根據修例,移交必須嚴格按照“兩地同屬犯罪”原則處理,只有在香港也屬於犯罪的行為,且是相當嚴重的罪行,才可能會被移交。反對派卻聳人聽聞地造謠説“想抓誰就抓誰”,是他們真的不懂,還是故意造謠?只要認真想想就會有答案。香港居民現在每天在內地工作和生活的人數以十萬計,又有誰聽過哪位香港人無緣無故地被內地抓捕和判刑了?內地近年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法治進步有目共睹,辦案都是講法講理的,炒作“想抓誰就抓誰”,完全是別有用心的胡説八道。
據香港大公報6月1日報道,反對派還用全港數百所中小學及大專院校的“師生”或“校友”名義,發起反修例聯署,試圖藉此製造反修例“民意”。然而很快被人發現,很多“聯署”者實際是被冒籤的。有的市民發現自己“被聯署”之後,向發起者反映希望從聯署名單中剔除,但竟被告知不可以修改。在反對派炮製的反修例聯署人名單中,連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也名列其中。他發現後馬上澄清自己是被人冒籤,“連畢業年份也寫錯”,譴責有人胡亂動用學校或校友會或師生名義發聲明,企圖壯大反對聲勢。
然而,“謊言重複一千遍也會變成真理”,由於反對派控制和影響了相當一部分的香港媒體,再加上連番炒作,許多香港民眾還是聽信了他們的謊言。
三是加緊與美國、台灣當局勾連。
3月13日,公民黨反對派議員楊嶽橋、譚文豪竄到台北,與台灣陸委會及“法務部”代表會面,抹黑條例修訂是“政治目的”。
3月下旬,反對派頭面人物、香港特區政府首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郭榮鏗、莫乃光等人訪問美國,先後與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官員會面,面見了美國副總統彭斯,並於3月25日拜會了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香港公民黨之後發佈的新聞稿稱,陳方安生等人與美國副總統彭斯“短暫會面”,談論香港的情況,尤其是“‘一國兩制’保障的人權和自由的實踐”。陳方安生事後則表示,彭斯“非常關注香港的人權及自由狀況”。陳方安生還聲稱美國有權干涉香港事務,話裏話外更恐嚇若失去美國支持,香港將失去安全保障和國際地位,儼然將香港視為美國的殖民地。
5月中旬,香港反對派“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其代表團到美國訪問。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華盛頓會見了李柱銘一行,蓬佩奧對香港政府擬議修訂《逃犯條例》表示關注。5月14日,李柱銘等人在美國民主基金會發表了煽動性極強的演講,參加了該基金會組織的論壇研討。
對香港反對派的反修例行動,美國與台灣當局很快以“表示關注”的方式給予支持。3月份,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接連就香港事務發表言論,聲稱香港考慮修訂《逃犯條例》,美方或多一重疑慮,可能影響港美雙方協議的實施。3月29日,香港美國商會發表聲明稱,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決定感到憂慮,要求政府考慮其他方式處理緊急引渡問題。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於3月25日威脅稱,若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將考慮發出旅遊警示。
四是多次組織遊行示威活動。
進入4月以後,香港反對派為了挑動民眾加入反修例運動,多次舉行反修例遊行。其中,4月1日的遊行,據警方香港稱,遊行高峯期有5200人。有港媒注意到,這次遊行,反對派的頭目幾乎全部出動,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非法“佔中”幕後黑手戴耀廷、公民黨黨魁楊嶽橋和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等。“港獨”組織趁機宣“獨”,揮動“香港獨立”的旗幟。一些人甚至將“血饅頭”扔向政府總部門口的國徽,“民陣”召集人岑子傑要挾稱,若政府不撤修訂,將考慮發動包圍立法會。香港《東方日報》的報道稱,只看這次示威打頭陣的3個人,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他們分別是綽號“漢奸黎”的黎智英、綽號“李漢奸”的李柱銘以及“政治主教”陳日君,都是“戴罪之身”。他們妄稱修例比23條立法更可怕,其實是危言聳聽。有人當場質問黎智英是否害怕被送到內地,正好擊中他及其操縱下“反中亂港”集團的痛點。
第二階段,從6月上旬到6月中旬,為“反修例運動”大規模遊行示威階段。
6月9日,反對派組織進行了一次規模較大的遊行示威活動。組織者聲稱有103萬人參加,而根據警方的觀察最多時有24萬人參與。
6月12日,香港反對派再次動員一些人包圍立法會,導致原計劃對修訂《逃犯條例》進行二讀的立法程序臨時宣佈延後。
在此情況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迫於6月15日宣佈,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
6月16日,反對派組織進行了號稱“香港迴歸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遊行示威”,組織者聲稱有200萬人參加,警方稱最高峯時有接近34萬人參加,香港發展中心委託科技大學前經濟系主任雷鼎鳴估算參加遊行總人數約40萬人。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反對派16日組織的遊行,一些反對派頭面人物都有現身,如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李卓人、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民陣召集人岑子傑等站在隊頭,拉起橫額。黎智英更是鼓動市民,稱一定要繼續抗爭,直至特區政府撤回修例以及特首林鄭月娥下台為止。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等也參與了遊行。
香港大公報還報道,16日夜佔領現場上瘋傳一張圖片,稱政府必須答應六個要求,包括撤回修例、收回“暴動罪”、釋放所有因為此事的被捕者及賠償、交出行使暴力的警員名單等,否則不排除就地成立“臨時政府”,在廣場定架構,回收香港管治權云云。
事情至此已經十分清楚,自今年3月香港反對派組織進行的反修例運動,在迫使特首林鄭月娥於6月15日宣佈暫緩修訂《逃犯條例》之後,反對派企圖“乘勝追擊”,一舉搞垮香港特區政府,奪取香港政權。
第三階段,從6月下旬到目前,為“反修例運動”的暴亂階段。
6月16日以後,特區政府多次表示決定中止修例,並稱修例工作已經壽終正寢。然而,反對派對此並不滿意,因為他們搞垮香港特區政府、奪取香港政權的目的還沒有實現。於是,“反修例運動”進入了暴亂階段。
6月中下旬,香港金鐘地區接連發生暴力騷亂事件,特區政府總部多次被極端暴力分子包圍。
6月21日,香港警察總部也被極端暴力分子包圍。極端暴力分子堵塞出入口,以鐵馬、水馬設置路障,封鎖附近主要交通幹道,向警察總部投擲雞蛋,用激光照射警員。數百警察被困在大樓裏無法離開,也無法出警。隨後税務總部大樓、出入境總部大樓等接連淪陷,陷入癱瘓。極端暴力分子一邊圍困警察局,一邊破壞四周攝像設備,以確保媒體上播出的只是他們需要的畫面。
6月26日,極端暴力分子再次包圍警察總部,並拆掉了“香港警察總部”牌匾。
7月1日清晨,大批極端暴力分子再次圍攻立法會大樓,用鐵枝、鐵箱車等破壞立法會大樓的玻璃外牆,用一些帶有毒性的化學粉末、不明液體等攻擊警察並導致多名警員負傷。當晚。極端暴力分子強行闖入立法會大樓,並在裏面大肆破壞,包括損毀了莊嚴的議事廳和區徽以及立法會現任、前任主席的畫像,在現場留下一片狼藉。經檢查,大樓設施損毀嚴重,相關修復工作預計要到10月才能完成,維修費用預計高達6000萬元港幣。
7月14日,極端暴力分子在沙田圍攻警察,11名警察受傷,1名警察的手指被活生生咬斷。
7月20日,警察在突擊檢查荃灣區一座工廠大廈的時候,發現了一公斤的TATP烈性炸藥和“燃燒彈”電油等物品,以及“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的衣服。
7月21日,是香港政局演變一個重要節點。極端暴力分子圍攻中聯辦大樓,玷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侮辱中華民族,開始露出企圖顛覆國家的真實面目。同日,身穿黑衣的極端暴力分子在元朗惡意挑釁,引發暴力衝突。
7月24日,香港“民陣”致信61個駐港總領館和辦事機構,要求他們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
7月26日,部分極端暴力分子聚集在香港國際機場,圍攻老人,騷擾乘客。
8月3日下午5時40分左右,有暴徒竟然拆走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五星國旗,扔入海中。
8月5日,反對派組織所謂“大罷工”,極端暴力分子採用阻塞地鐵車門和在路上設障等方式阻礙公共交通,造成地鐵大面積癱瘓和多條主要道路被堵塞,並有117組交通燈被破壞。8月6日,香港警方舉行記者會表示,在5日的行動中,警方共拘捕148人,涉嫌非法集結、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其中暫時落案控告4人。
據香港警方5日舉行的記者會介紹,從6月9日至8月5日凌晨,香港警方在此前一連串示威衝突中,已拘捕420人,涉嫌非法集結、暴動、襲警等罪行。
對於近期在香港發生的暴力事件,連美國總統特朗普都承認,“香港這些天發生了暴亂”。
三、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完全是一場有預謀有組織的“顏色革命”從到目前為止媒體報道的有關情況來看,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完全是一場有預謀有組織的“顏色革命”。
1、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得到了美英等國和台灣當局的公開支持。
據媒體報道,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於7月8日在華盛頓與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見面,聲稱討論了近日《逃犯條例》修訂爭議的發展及有關香港自治等議題。7月11日,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博爾頓也會見了黎智英,並討論了香港修例問題。
英國前首相特麗莎梅和前外交大臣亨特,也於7月初公開對香港的“反修例運動”表示支持。
8月3日,就在“旺角再遊行”的同時,據香港“東網”等媒體爆料,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梁家傑等反對派頭目,當晚在中環歷山大廈的一間高檔西餐廳裏,秘密會見兩名外籍男士,黎智英用英語對在場人士言説:“Welcome to HK and well done with the situation”(歡迎來到香港,這個情況做得很好)。
台灣當局蔡英文也公開支持香港的“反修例運動”。自香港爆發反修訂例衝突以來,蔡英文多次聲援爭取“民主”的港人。7月1日香港發生極端暴力分子衝擊打砸立法會大樓事件後,蔡英文在社交媒體上宣稱,遊行人士是顯示他們追求所謂“自由民主”的心願,稱自己對香港人民的處境感同身受。她還“教育”特區政府,要拿出誠意麪對人民的請求。她還藉機恐嚇台灣民眾説,“一國兩制就是把台灣變成香港”,以欺騙和拉攏島內年輕人的選票。
2、美國長期資助和培植了香港反對派,幫助反對派進行了“顏色革命”的各項準備。
據央視新聞客户端今年8月9日發表的《幕後黑手如何手把手教亂港分子?》一文披露,美國情報機構(CIA)長期在海外煽動“顏色革命”,他們設有專門的學校,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還有一整套的教材,手把手教反對派人士用“非暴力手段”去進行“民主運動”。培訓非常系統、全面,有很多門課,從搞“民主運動”的50點原則到怎麼搞遊行、怎麼製作宣傳海報,如何引導暴動、如何對抗警察、如何進行“非暴力抗爭”等,都有極為詳細的教材。如何把手下的人進行分組,不同的組在不同的階段需要準備什麼,應該出面做什麼,這些細節在教材裏也介紹得一清二楚。
五年前的香港“佔中”事件發生後,英國廣播公司(BBC)在2014年10月21日的《新聞之夜》節目中,曾曝光那些“佔中”分子在海外接受培訓的詳細情況。播音員金斯貝格稱,“在這家四星級酒店的地下室裏,活動分子聚集在這裏,讓這裏看上去有些像一家‘革命’學校。我們被告知有大量香港示威者在上街之前就接受了培訓。”金斯貝格還報道,大約1000名香港示威者受過特殊培訓。
【“在這裏的一些活動分子,參與了幫助組織當前在香港的示威活動。他們計劃推動數以千計的人走上街頭。事實上,他們近兩年前就已經開始接觸,並提前策劃了‘佔中’集會。”】
據官方提供的通訊地址,這家名為“奧斯陸自由論壇”的培訓機構,實際上位於美國紐約第五大道350號,聯繫電話和傳真也位於紐約,論壇上也有不少來自美國的主講人。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廼強稱,香港中文大學設有一個叫“香港美國中心”的機構,壟斷了香港8所大學的通識教學教材。臉譜專頁“時聞香港”透露,“港美中心”在2014年3月15日至16日舉行了兩天一夜的“工作坊”,“名正言順”培訓大學生作為“佔中”骨幹,“這些手段足以顯示,美國人在香港的實質性干預活動將大幅增加,甚至‘佔中’會得到美當局的全力協助”。2014年4月出版的《紫荊》雜誌也披露,“工作坊”實際上是由一些政黨要人、國際學者及神秘政治人物授課,教學生如何面對大型示威抗議活動中的“談判策略”,併為香港普選定下所謂的“不可退的底線與立場”等。《紫荊》直言,“港美中心”表面上是一間非盈利的大學聯盟機構,其董事會成員也包括多所大學的校長,但實際上美國駐港總領館才是這家機構的真正後台依靠。
香港《大公報》報道,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也在幕後培訓“佔中”學生。由海外激進反華分子楊建利充當美方與亂港派的中間人,在美國、日本和台灣搞“族羣青年領袖營”,邀請“佔中”爛頭卒、反共反華頭目演講,迎合NED及台灣民主基金會撥款要求,搞亂香港,滲透內地。
從這次香港暴亂的實際情況看,許多極端暴力分子都是經過培訓的。
例如,參加遊行的青年,很多人文化水平很低,他們在街頭噴塗的反動標語,經常出現一些連小學生都很少寫錯的錯別字。但就是這幫連字都寫不好的人,卻被媒體曝光,在街頭遊行時,他們打着各種十分專業的手勢進行溝通,每個手勢都代表一個意思。
又如,據香港警察反映,這次暴動的人隊形非常講究,第一排負責扔東西,第二排負責遞扔的“彈藥”,第三排拿長棍攻擊警察,後面的人打傘當掩護。實際上,這些路數在CANVAS教程裏早就提到了。
再如,CANVAS教程還有一章説:“當你遇到鎮壓,要記住軍警的名字”,暗示要記下警察的個人信息,通過報復警察來瓦解他們的意志。在這次香港暴亂中,就有人在網上人肉香港警察,散佈警察的個人信息,號召大家去報復他和他的家人。就連前段時間跟廢青對罵的“帝吧”成員,也在極短的時間裏,被神秘的專業黑客人肉,所有個人信息全部曝光。
此外,香港反對派還長期得到美國的資助。據媒體披露,美國資助香港反對派有兩個渠道:
一是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雖然該基金會號稱私人非營利組織,但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美國國會撥款。因此,不少媒體稱其為“第二中情局”。據統計,從1991年至2018年,NED資助在港項目的金額高達1064萬美元(約合人民幣近7500萬元),其中在1998年、2001年、2004年、2009年、2012年、2014年、2017年這幾個年份,資助金額顯著增加。
二是通過《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資助。黎智英獲得美國關照在緬甸炒地牟利後,在過去三年向9個反對派政治組織及14名人士提供了4080萬元的政治黑金。包含黎本人的“禍港四人幫”中的另三人:陳日君、陳方安生及李柱銘,也長期收受黎智英的資助,過去三年總計980萬元。
3、香港的暴亂行動完全是有預謀有組織的。
根據有關方面觀察,今年每一次香港的暴亂行動之前,都先有反對派一再鼓動市民上街,例如6月12日號召大家包圍立法會、提供“抗爭”和被捕支援;還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到現場大發“官威”向警員施壓,阻撓警方執法;每次暴亂行動之後,網上都會出現為暴徒辯護或煽動仇警的文宣,等等,基本是一個模式。
極端暴力分子的組織也十分嚴密,每一次行動都會有人專門負責後勤補給,給前面的人分發頭盔、口罩等等。還有香港市民拍到,在地鐵裏,有專人負責給廢青們發錢。大公報記者拿到了花錢僱人參加遊行的錄音,充當“前鋒”一天給3000元港幣。
許多人看到,在暴亂的現場,還出現了一些可疑的外國人,他們就像NBA賽場上的教練一樣,給這些廢青們安排任務。香港大公報曾拍到一個在街邊的外國人,正通過社交軟件向廢青通報警察的動向,從CANVAS教程裏的分工看,這個老外應該是支援組的技能導師,在現場坐鎮,帶着組裏其他人隨時調動暴徒。有一個外國人,被人發現連續三次大規模遊行都出現在了現場,被拍到他對着廢青隔空喊話,似乎是在指揮。還有一個外國人,四場遊行他都在現場,廢青搞事的時候他就在旁邊;廢青們稍微歇下來的時候,他就化身為“講師”,這幫青年就像一羣小學生,認真地聆聽着什麼。
大量的情況表明,香港今年的暴亂行動完全是有預謀有組織的。
其它如以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為旗號,以政權變更為基本目的;利用突發事件製造街頭政治活動;利用社會矛盾,大造輿論,煽動、矇蔽和裹挾大批民眾參與等“顏色革命”的特徵,也在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中充分地表現出來了。例如,香港反對派和極端暴力分子公開叫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要求行政長官下台,並聲言不排除會成立“臨時立法會”等,都充分表明了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推翻香港特區政府,奪取香港的管制權。
綜上所述,我們完全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香港今年發生的“反修例運動”具備了“顏色革命”的全部特徵,是一場徹頭徹尾、貨真價實的“顏色革命”。如果要與先前發生在其它國家的“顏色革命”相區別的話,可以稱其為“黑色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