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動手是暴力,女朋友動手是情趣? | KY特別報道:遭受家暴的男性_風聞
KnowYourself-KnowYourself官方账号-泛心理科普与服务,美好生活从了解自我开始。2019-08-14 09:23
前幾天,KY編輯部內聊到一個問題:在異性戀的親密關係中,如果男生打女生,那肯定是家暴無誤;那麼,如果是反過來,女生打了她男朋友呢?算是家暴嗎?
有同學想到了之前熱度很高的“張雨綺刀砍袁巴元”事件。張雨綺在娛樂圈以“敢愛敢恨”著稱,一系列潑辣操作也曾讓她獲得“暴力御姐”的稱號。

她曾直言“年齡根本就不是決定一個男人成熟與否的關鍵,我覺得,男人其實從來沒有成熟過。”秉持着這樣的觀念,她對自己的歷任男友也從未手軟過。
和汪小菲熱戀,愛時旁若無人地卿卿我我,吵架翻臉時在公眾場合直接扇了汪小菲一巴掌。

與汪小菲分手後,風風火火戀上王全安,也曾高調地曬出8.688克拉的鴿蛋鑽戒,表達愛的宣言。但碰上吵架,張雨綺依然毫不示弱,開着路虎就衝上馬路直追王全安,還猛踹車門逼其下車。
然而在網友們看來,這都不是最狠的。張雨綺和第二任丈夫直接鬧到了警察局,袁巴元的狀告理由是他被張雨綺砍了!背上留下了兩道長達1釐米的傷痕!
但是,民警到現場後因“未發現有持刀情況”,便按照一般家庭糾紛處置了。
該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後,一部分網友為張雨綺叫好,認為她“有氣就撒,剛到不行”,是新時代女強人的“標杆”;也有網友對此感到警惕,認為“如果張雨綺是男生,評論一定會一邊倒罵家暴吧”。
事實上,以張雨綺袁巴元這一事件為例,如果女方持刀傷人情節屬實,的確會構成對男性伴侶的家暴。這一點也給了我們警示:接受親密關係暴力的一方並不總是女性,男性也會成為受害者;
此外,親密關係暴力不止發生在異性戀伴侶中,它也會在性少數伴侶之間發生。
對於遭遇了親密關係暴力的男性和性少數人羣來説,求助更加羞於啓齒,援助渠道更加缺乏,能夠受到的社會支持也更少。今天這篇文章,我們就來談談那些在親密關係暴力事件中被大眾忽略的**“特殊受害者”**。
無論是媒體的報道、機構的調查,還是政府和民間機構提供的援助渠道,資源都更多地集中在“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者是女性,施害者是男性”這個設定裏。我們普遍認為,男性遭遇親密關係暴力的情況即使存在,也是罕見的,實則不然。
根據統計數據,有相當比例的男性曾在親密關係中遭受過暴力。美國疾控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2010年發佈的數據顯示,美國有28.5%的男性曾在親密關係中遭受過強姦、肢體暴力或者盯梢(女性為35.6%)。
另一份根據警察記錄整理的報告則顯示,在英格蘭和威爾士,2014-2015年,2.8%的男性(相當於50萬人)和6.5%的女性(相當於110萬)遭受過不同類型的親密關係暴力,這意味着****每三個受害者中,兩個是女性,一個是男性。
在中國,社會學教授風笑天(2010)在對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N=22025)的研究分析中發現,24.9%的女性和22.8%的男性****都曾在婚姻中(至少一次)遭受過不同形式的暴力。
中國性教育工作者陳潔瑜對男性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早有關注。她告訴KY,在2016年年中她在北京主導的調研中,**許多男性訪談者認為男性不會是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者。**也沒有人舉出男性作為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的例子,無論是關於自己的還是別人的。
陳潔瑜認為這可能反應了一種認識上的偏差,當然也可能是因為男性在訪談中不願意透露自己的受暴經歷。她説,**人們談論親密關係暴力時,往往會有這樣的預設:**親密關係暴力主要是肢體暴力或者婚內強姦,而其施暴者是男性,受害者是女性。
這個預設包含了兩個誤解。**a. 第一個誤解是“男性不會是肢體暴力或者關係內強姦的受害者”。**在人們的觀念中,女性的身體力量不如男性,在異形間的對抗中,男性總是會處於優勢,因此,他們不太會“被打”或者“被強姦”。
但男性被施以肢體暴力的案例並不鮮見。在風笑天的調查中,5.5%的女性在婚姻中(至少一次)遭受過肢體暴力,而這一比例在男性中為2.5%。
過去四年裏,心理諮詢師王大為一直為中國白絲帶志願者網絡提供服務,這是一家反對性別暴力的公益組織,其特點是呼籲男性加入到反親密關係暴力工作中。王大為介紹説,他接到的男性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案例中,幾乎全都發生了激烈的肢體暴力,並持續了相當一段時間。
另一個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反親密關係暴力機構援助者表示,**女性常使用咬、掐等方式來施加暴力。**她援助的一名當事男子,因長期被妻子在身體看不見的部位掐出傷痕,連夏天也不得不穿長袖襯衫來掩飾。
**在一些案例中,肢體暴力是相互的。**一個50多歲的中年人曾向王大為求助,他和妻子婚後居住在妻子的孃家,長期遭到妻子和孃家人的羞辱和恥笑,之後發展為被妻子毆打。後來,他也會動手予以反擊,最後發展成為他和老婆長期的互相毆打。
**但當男性遭受暴力的情況出現時,當事人往往得不到相應的支持。**四年前,在遭到妻子的又一次毆打後,姚威(化名)鼓足勇氣走進派出所求助,然而警察的一句回應則讓他落荒而逃。
“就感覺他憋着笑,還問我,‘你一個大老爺們,人高馬大的,怎麼可能被老婆打?” 當時覺得周圍所有人都瞅着我,笑話我。如果地上有一個洞,我立馬就能鑽進去。” 在此以後,姚威沒有對任何人講起自己的遭遇,直到離婚。“難道只有女人才有可能遭到親密關係暴力嗎?”這使得姚威困惑至今。
陳潔瑜説,**b. 第二個誤解是“親密關係暴力只有肢體暴力這一種形式”。**其實,肢體暴力僅僅是親密關係暴力的一部分,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有經濟控制、情緒/精神虐待、身體虐待、性虐待、言語虐待五種形式,身體以外類型的受害男性,更加容易被忽視。
在風笑天(2010)的研究中,男性在婚姻中(至少一次)遭受非肢體暴力的比例為22.7%,遠高於他們遭受肢體暴力的比例(2.5%)。
但是,當一個男性遭遇非肢體暴力時,人們往往更不容易將他們當做受害者來看待。
在父權社會中,政治、經濟、法律、家庭等領域的權威位置都被默認保留給男性;**人們對“男性氣質”存在一定的想像與期待,男性是堅強、剛毅、支配、管理的角色;女性則被認為更感性、脆弱、處於從屬地位。**這種思維模式是二分法的、非此即彼的,比如陽剛與陰柔、理性與感性、主體與客體會分別被用來形容男性和女性。
這帶來的影響很多。例如,人們會更多地認為,男性不應該那麼容易受到情感傷害。陳潔瑜告訴KY,“因為刻板印象的支撐,很多時候,人們談及精神暴力相關問題時,會下意識地認為,感情創傷、情緒問題更容易出現在女性身上,而男性遭受到情感傷害,因為對方的冷暴力而感受到痛苦,則被認為是與‘男性氣質’不符合的表現。”
除此之外,在陳潔瑜看來,人們對性暴力的認知也普遍存在誤區。在一段親密關係中,男性往往被認為是性關係的主動方,但事實上,**人們忽視了女性對性的需求也可以主動的,也忽視了男性也會遭到強迫。**而一旦男性遭受性侵害後,人們往往也會施以嘲笑而非同情,比如發出“你是男人,明明佔便宜了”、“你是不是男人啊”諸如此類的嘲笑。
社會對男性的刻板印象不僅使男性更難得到外界的支持,它也同樣內化於男性的價值觀中,也使得他們成為一個更沉默的羣體。在過去四年的時間裏,王大為接到過近200名親密關係暴力的當事人求助,但在所有來求助的人中,女性佔90%,男性只佔10%。
王大為介紹,這些受害者都是在實際生活中遭遇了長期和持續的肢體暴力,實在無法忍受之後,才前往尋求幫助的。
“這個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父權文化不但對女性進行壓迫,同樣給予了男性壓迫。”王大為説。當父權社會的結構實際上將男性禁錮在單一的性別角色中,男性也會在不知不覺中內化這樣的價值,極力去扮演好“合宜”的角色。
由於深受“男性氣質”所困,男性受害者格外羞於尋求幫助。王大為表示,**“相比於女性受害者,男性受害者更加孤獨。****”**女性受害者更有可能跟好朋友哭訴,尋求朋友的支持和幫助,但對於大多數男性來説,他們可以和朋友喝酒聊天,但永遠不會談論這些話題。
即便他們邁出求助的一步,也很難順暢地説出自己的遭遇和痛苦。
美國記者Philip W. Cook(2009)曾與親密關係中受到暴力的男性進行訪談,他發現,這些受害者往往會以幽默的語氣來描述自己所經歷的痛苦**,試圖讓自己和別人感受“這並不是一件太嚴重的事”,這種“幽默”被認為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
這與王大為的工作經歷非常符合。王大為説,**這樣的情況在男性受害者中非常普遍,男性受害者們往往並不會將自己的遭遇描述成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在過往的援助中,大多數女性受害者們打來電話的第一句話就是“我遭到家暴了”。而男性則大多則先是用隱晦的方式詢問:“如何解決婚姻中的矛盾”,“和老婆有了衝突怎麼辦”。**在之後的深入瞭解中,援助者才會發現,他們曾經遭受了不同類型的、嚴重的暴力對待。
“因為畏懼輿論,他們會採用試探的方式來看自己是否會被理解、被支持、被保護,還是會被歧視。”王大為説,在遭受暴力時,他們往往同時要承受暴力和內心羞恥感的雙重打擊。
一位來自北方的男性受害者,曾在深夜致電王大為尋求幫助,在電話接通後,他欲言又止。這名男子生活在北方農村,經濟條件不好,花費很大代價才娶到老婆。然而,老婆對他日漸不滿,從言語暴力漸漸發展到出軌,甚至帶着情人對他進行了毆打。
在與王大為的三次交流中,這名受害者卻認為主要的問題在自己,他不斷重複着這樣自我貶損的話:**“**是我太無能了,老婆都管不住,被戴綠帽子,被瞧不起……”
在進行了一系列訪談後,陳潔瑜提出了疑問:“目前,男性受暴者的報告案例確實比女性少,但我們不知道,這是因為男性受害者更少,還是因為男性受害者更加沉默,或者是因為援助機構對男性受害者的求助不予以重視、干預不足?”
當我們和陳潔瑜聊到男性作為受到忽視的受害者羣體時,她還提出了人們對親密關係暴力的另一個認識誤區:
親密關係暴力被窄化為僅僅發生在異性戀關係之間,然而,它其實同樣發生在性少數羣體的親密關係中。
事實上,在我們採訪的過程中發現,這也是一個相當龐大的羣體。2015年,反家庭暴力立法民間倡導工作組****發佈的中國首份親密關係暴力的全國網絡調查報告《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調查報告》顯示,通過對(包括877名非異性戀者在內的)3334名對象的調查,同性戀與雙性戀的親密關係受暴比例分別為“68.3%”與“67.6%”,甚至略高於異性戀羣體的“62.7%”(備註: 此處“受暴”的定義是在過去一年內,至少遭受過一次包括身體、精神、語言、性、或經濟上的暴力)。
然而,性少數羣體作為一個本身在社會主流話語中本就未被承認的羣體,能夠獲得的幫助和支持非常少。
“站在街頭無處可回,誰會看我一眼?懷着對自己和戀人失望、又被社會拋棄的深深的無助感,這就是我看到的性少數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人。”****彩虹暴力終結所的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
“從肢體衝突到性暴力、經濟控制以及精神暴力都有涉及,**從涵蓋的暴力類型來看,性少數羣體與異性戀親密關係的暴力沒有大的差別。**而最大的不同則在於,性少數羣體在遭遇親密關係暴力後,無處依靠,甚至無人知曉。****這是別人看不到的受害羣體。”
**社會公權甚至否認他們的存在。**2015年年底,中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通過表決,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郭林茂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公開表示,“在我國,還不曾發現同性戀之間的暴力事件,因此,新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共同生活的人員不包括同性戀。”
在彩虹暴力終結所遠程陪護的一個案例中,當地的公安局“一面説打人是不對的,一面告誡受害人,但是你們也別搞同性戀了。****”這樣的公共事件與發聲,也讓性少數羣體對於社會支持系統有了本能的不信任感。
不僅是向傳統的支持系統求助可能會帶來二次傷害,在馬修眼裏,“就連很多身邊的朋友也會對我們另眼相待”。最初,在遭受男友多次冷暴力後,馬修試圖向朋友尋求幫助,直到有一次他發現,自己覺得“私密和丟人的事”被朋友當作笑話跟別人吐槽,他感到傷心。
“無論是gay圈的人還是異性戀朋友,大家喜歡把同性戀的事情傳的非常drama(戲劇化)。他們傾向於把同性親密關係這種身份代入八卦或是不好的東西。”
**一邊是社會支持渠道的缺乏,另一邊是羣體本身的不信任,暴力中的性少數羣體愈發面臨很少求助的境況。**官方的支持系統對性少數羣體的歧視和忽視,與性少數羣體對他們的不信任,在無聲地相互影響着。
較之肢體暴力,容易被忽視的精神暴力也更加頻繁地充斥在性少數羣體親密關係中,《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調查報告》(2015)顯示,在嚴重精神暴力方面,同性戀和雙性戀無論是施加還是遭遇的暴力都顯著高於異性戀者,雙性戀者遭遇嚴重精神暴力的比例(25.7%)甚至高於同性戀者(21.8%)和異性戀者(18.2%)。
報告研究者認為,這是由於性少數羣體經歷的心理暴力常常與針對“出櫃”(即暴露同性戀身份)的威脅和恐嚇相關。
在忍受了男友一年多的“冷暴力”之後,男同性戀者燕子終於與男友分隔兩地,燕子鼓起勇氣提出分手,卻遭到了對方的威脅,説要把燕子的個人信息和照片發佈到學校的貼吧,“讓大家看看,這個人是個同性戀”。
“我當時非常害怕,只能打電話請求他,從晚上十點一直到凌晨四點”,男友提出了很多過分的要求,最終,因為害怕出櫃,燕子選擇了順從。
回想自己被“出櫃威脅”的經歷,燕子開始反思性少數羣體裏的暴力,“因為我們是性少數羣體,受到暴力的那一方發聲會更加困難,甚至根本不敢發聲,所以,施暴的那一方就會變本加厲。”
**“出櫃威脅常常會將暴力升級,因為害怕被出櫃,暴力受害人往往會選擇忍受暴力,同時更難向外求助。往往在這個封閉的過程中,暴力開始急劇惡化。”彩虹暴力終結所協調人(coordinator)**李悦告訴我們,
“出櫃威脅,對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受害者來説,幾乎是個兩難的絕望境地,而這樣的兩難不僅是暴力發起人造成的,更是社會對同性羣體的歧視、社會體系的缺失與不接納造成的。****”
“一部分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不被認真對待,這意味着,反對性別暴力工作是不全面的。同時,在社會實踐層面,這羣人將變得更加邊緣,他們沒辦法從受害者角色之中被解救出來。而這也將導致,性別刻板印象將繼續固化下去,”陳潔瑜表示。
我們呼籲官方、民間各類機構組織、大眾,在關懷異性戀伴侶中女性受害者的同時,關注男性和其他性別身份的受害者,關注性少數伴侶關係中的受害者。對一種對象的最嚴重的排擠,並不是在話語領域內去反對它,而是把它驅逐到話語的範疇之外,它不被談論,從而被人遺忘,這些他者,從此成為了行走在這個世間的憧憧鬼影。
而我們至少可以做的,是儘自己的努力,營造一種寬容的話語氛圍,允許他們存在。這是我們能夠為他們,同時也為我們自己所做的最少的事情。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