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開發商明修好政策的棧道,卻暗渡霸凌業主的陳倉!評曲江風景線小區天價停車費事件_風聞
末那识-学以养识,以识统学。(心迷法华转,心悟转法华)2019-08-15 11:51
**轉按:**西安市政府出台的好政策——鼓勵小區空餘閒置車位向社會開放並可將其備案為經營性的公共停車場(按市場調節價收費)以緩解市民的停車難問題——卻被無良開發商搭便車,在其中夾帶私貨——以公共停車場名目為掩護明目張膽的向小區業主收取天價(4元/小時)停車費、從而脅迫業主購買小區的車位。好政策卻被無良商家念歪,監管部門懶政不究,業主怨聲載道。(事件具體詳情可參閲筆者前文:小區天價停車費竟得物價局的合法證明!疑似是以對法規的斷章取義掩護商家的魚目混珠!)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煅履堂薪火
**原標題:**好經卻讓無良商家給念歪了!公安交管局躺槍!——評曲江風景線小區天價停車費事件
**按語:**聽從禪宗“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猶如覓兔角”的教導,踐行陽明先生“在事上磨鍊”的教誨,在現實事務中修識煉心、淬鍊判斷力(鑑賞力)。
**導讀:**小區的地下車庫的天價停車費是以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的名目做掩護的。根據主管的公安交管局的回覆以及筆者查閲交管局提示的相應法規,小區地下車庫(專用停車場)在滿足業主需求的前提下是可以拿出部分車位向社會開放的,但要向公安交管局登記備案。故而,公安交管局批准這一備案合理合法,備案名為“風景線停車場”的公共停車場其本身也是合理合法的。公安交管局是無辜躺槍。好經(政府出台的法規中的好政策)卻被無良商家歪念。
事件仍在引發持續熱議
華商報-華商網的報道
曲江風景線小區天價停車費事件雖已不如爆發之初那麼輿論洶洶,但仍在引發持續熱議。
公眾對於超出常規的事情總是那麼敏感,直覺其中一定有問題,於是紛紛猜度其中有無黑幕、又有什麼樣的黑幕。
撇開那些情緒化的指責不論,有些分析討論倒算理性客觀:
有文章分析指出: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及其條款的規定,我們可知:
開發商和物業的如下行為:
在“地下車庫內屬於公共停車場的100個車位並未有標識以與其它非固定車位區別開來,而且無固定車位的業主不願意、也不會(除非車位不足)在地下車庫中屬於公共停車場的車位停車”的前提下,宣稱無固定車位的車輛入庫停車都得按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收停車費,且宣稱一旦入庫即視為接受,而不論實際停放的是否在公共停車場的車位、在出庫時均按照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收停車費。
其實是在玩魚目混珠、以局部代替整體的把戲,將適用於公共停車場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強行代替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地下車庫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涉嫌性質為價格欺詐的價格違法。
該文在其後質詢了物價局對事件的認定和處理(其對業主投訴的答覆也算是其處理意見)中可能的錯失:
1、業務不精?
對事件的認識和把握不清、不準,引用法律法規及其條款不夠全面、適用性不恰當
2、揣着明白裝糊塗?
另有文章分析指出:
雙方在關於事件定性的問題上發生了根本的分歧。
在業主和廣大網友看來,這一事件的性質是:
商家對在小區停車的業主不按合乎常情常理且依法合規的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來收費,而是以近乎天價的市場調節價來收費;至於什麼“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云云,只不過是商家所耍的魚目混珠的圓滑手段罷了;其手段的依法合規並不能代表其行為的依規合法。
而在雁塔區物價局看來,這一事件的性質僅僅是:
被投訴的停車場是名為“風景線停車場”的停車場,是經過備案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其停車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所以4元/小時的價格合法合規。
並點出了物價局責無旁貸的關鍵所在:
所以,雁塔區物價局雖有值得理解、同情的難處(事件所涉問題是個複雜問題,價格只是其中一個方面),但仍然首當其衝、責無旁貸,應當堅決對商家的涉嫌價格違法的行為及時查究、處理。
然後對政府部門對相關問題的盡職履責——而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提出了殷切希望:
民生問題大如天!
民生無小事,而民生最容易出事。民生切關老百姓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也影響着老百姓對基層政府的信任感。
上海迪士尼禁止遊客自帶食物入園被幾大官方大媒體輪番質詢、指責,然並卵,上海迪士尼至今仍然我行我素。所以,良好的市場秩序不該寄望於商家的道德自律,不然要政府監管部門幹啥啊,只有政府監管部門拿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氣勢來,殺一儆百、以儆效尤,才能扭轉市場上的一些幾乎已成潛規則的不良、甚至是違法的行為。
真切希望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切實盡職履責。
餘不盡述。
公安交管局無辜躺槍
持續的熱議中,雖然物價局始終處於風口浪尖,但大家對批准“公共停車場”的備案的公安交管局也恨得牙癢癢,以為這個備案可能有違規之處——至少應該與業主協商吧。而事件爆發以來,公安交管局始終未出面,這更加重了大家的無端猜疑。
幸好,據悉,就在昨日(8月14日),公安交管局終於出面回覆了。
公安交管局給出了批准公共停車場備案的法律依據:
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29號《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自2017年8月28日起施行)之:
第九條 鼓勵單位的專用停車場在滿足本單位停車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開放。
第三十八條 公共停車場進行經營活動,經營服務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税務等相關手續。
專用停車場向社會提供停車經營服務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納入公共停車場管理。
第四十四條 鼓勵專用停車場在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情況下,採取錯時停車等方式向社會提供停車服務。
根據上述規定,曲江風景線小區開發商/物業從地下車庫中拿出一部分空餘閒置車位向社會開放的做法是上述法規所鼓勵的,將這部分車位備案為公共停車場以面向社會提供停車經營服務,也是合乎上述法規之規定的。
所以,“風景線停車場”(備案名,地下車庫中的少量車位——100個)備案為公共停車場是依法合規的,公安交管局批准該備案也是依法合規的。
筆者之前也與大多數人一樣對公安交管局有所誤會,這裏,筆者要對公安交管局的無辜躺槍説聲:對不起!
其實,小區的空餘閒置車位向社會開放,是件便民、利民的好事,相信大多數人與筆者一樣對此是贊同的、擁護的。這是個好政策。
好經卻讓無良商家給念歪了
然而,好經卻讓無良商家給念歪了。

商家利用了這個好政策辦下了“公共停車場”,然後以公共停車場可以自主制定市場調節價為名對所有入庫停車的車輛收取高價停車費。
商家的把戲,已有文章分析的很透徹了:
鑑賞力修煉實操:重温閲讀理解|小區天價停車費竟得物價局的合法證明!疑似是以對法規的斷章取義掩護商家的魚目混珠!
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助長了商家的囂張氣焰:上海迪士尼禁止攜帶食物入園,西安風景線小區花式收取天價停車費
這裏不再贅述。筆者僅做一點補充説明:
對於外來社會車輛來説,其停車需求是偶發的、短時性的,4元/小時的停車費雖然也有點貴,但依然可以接受,況且還有可選擇的自由,大不了不停這裏就是了嘛;
但對於本小區業主車輛來説,其停車需求是長期穩定的、長時段的(幾乎每日必須,僅算下班後的夜間停車、每日/晚停車也有約10小時),每日停車費約40元,別説在西安,在北上廣深,如果居住小區停車費這麼高也一樣受不了,更大的問題是,對於小區業主來説,相對沒有選擇的自由——不停在自己的小區還能停到周邊其他小區或者商場嗎。
而這,或許也就是政府在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中,一再強調諸如如下條款的原因:
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機動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停車需要;
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真真是,好經卻讓無良商家給念歪了!
評價
目前已出面的兩個行政部門的態度與言行,筆者評價如下:
物價局消極迴避,交管局積極應對;
物價局推諉卸責,交管局盡職擔當;
物價局罔顧民訴,交管局勇上建言。
為交管局拍手點贊,望物價局見賢思齊。
結語
據説許多業主——或許還有諸多關注這一事件的公眾——對政府很失望,認為市民熱線12345也不過是個樣子貨。
但筆者要説,政府敢於設立這個市民熱線接受投訴、建議、諮詢等,並要求對相關投訴、建議、諮詢必須回覆,這就已經是一項巨大的進步了;至於相關問題的處理,那是複雜的,也有很多慣性的因素存在,廣大市民要給政府一些時間去逐步完善。
我們的世界會變好嗎?
黨和政府在不斷進步,所以,會的!
希望之火不熄!
(全文完)
號曰:煅履堂薪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