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人上了網,難道理性就會掉線?_風聞
风生水起云飞扬-2019-08-16 15:21
觀網的網友相對於其他論壇的網友,應該説是比較理性的,正能量也是佔上風的,這也是我喜歡來這裏並發表評論的原因。 作為一個10年的法律工作者,20年的職業律師,在網上我一直強調要理性,對一些熱點事件,堅持“一面之詞從來不是真相”。凡是隻報道一方説法的新聞,無論敍説的遭遇有多悲慘,如果沒有證據佐證,只有一面之詞的話,我不會立刻它當做事實,並且,還會反覆推敲其述説,看看有沒有不合情理之處,來反證其是否真實。前段的教師“絕筆信”事件,“絕筆信”剛在觀網披露,大多數網友就信以為真,同情老師,罵政府、罵學校。我沒有被煽情文字左右,反覆看了劉秀娟老師的絕筆信,發現了其中的蹊蹺之處,那就是一個普通的人身損害民事糾紛,為什麼不去打官司而要去上訪?我寫出了我的分析,並且做出判斷:
1、事件發生以後,學校對此事進行了調解,但是,調解不成功,因為李秀娟老師提出的賠償要求遠遠超過了法定標準,對方也不肯答應。
2、因為知道自己的訴求不合理,打官司也根本不可能實現,因此李秀娟老師夫婦就不去打官司而是選擇了上訪,寄期望於通過不斷的上訪指望藉助上級用“息訪”施壓地方來實現自己的目的。
3、“絕筆信”是一場鬧劇,目的和上訪一樣,想通過煽動輿論來施壓。
結果後續報道出來,證實了我的判斷。可是,在報道之初,我這樣的聲音是微弱的,並且還要受到“熱血青年”、“正義之士”的圍攻,即使是在觀網。一次次反轉新聞的實例,應該説能讓網友們吸取教訓,增加理性了。可是最近在觀網又一篇貼出的報道《 夫妻家中反擊“入侵者”被判有罪 市民:新鄉版“偷瓜案”》中,我還是發現,同樣的劇情又在上演。這篇報道,只採訪了一方,報道的全是這對夫妻的説法,典型的“一面之詞”,信以為真的還是佔絕大多數。其實從報道中同樣也能看出蹊蹺,那就是刑事諒解書。這對夫妻是賠了75000元給對方並取得對方諒解,簽署了刑事諒解書的。如果這對夫妻完全是報道中他們自己説的那樣無辜,全是對方的錯,是公安、檢察院、法院聯合起來葫蘆僧判葫蘆案,他們為什麼要要賠錢給對方、要爭取對方的刑事諒解?即使是在報道中,這對夫妻也沒有説有人逼迫、誘騙他們賠錢和籤刑事諒解書,並且這對夫婦還請了律師的,為什麼會這樣做?這對夫婦真如他們説的 那樣無辜、是受了冤枉?在評論區我指出了這個疑點,可惜幾乎沒人在意,網友們堅定認為“這就是真相”、感同身受、要為公平正義鼓與呼,罵警察、罵法官,甚至説他們不懂生活常識,一羣草包。我無意為本案經辦人員辯護什麼,我這裏就説説讓我感觸最深的一件事。在發表評論時,我問一位網友“只要有人拎個磚頭進了你家家門,你就動手?”,他回答“當然,我肯定是要動手把磚頭搶下,把人推出去,正常人都會如此”,並反諷我是非正常人。我説現實生活裏,“只要有人拎個磚頭進了家門,就要動手,這不是正常人的 表現。正常人的反應是區分情況分別對待,而不是像你那樣不管三七二十一,來了就動手,“搶下磚頭,把人推出去”。結果,給他點讚的非常多,踩我的也非常多。還有更多人發表評論對我冷嘲熱諷甚至謾罵。我非常奇怪,“只要有人拿着磚頭進門,肯定要動手把磚頭搶下,把人推出去”,“只要……就”這種不計前提、絕對的説法,符合生活常識?現實生活裏,只要有人拎個磚頭進了家門,不用看來人、不用看來意,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來了就動手,搶下磚頭,把人推出去的?要是來的是你家家人或者是鄰居或者是你請的裝修師傅,也是這樣?很明顯,“只要有人拎個磚頭進了家門,就要動手,搶下磚頭,把人推出去”,這是一個錯誤的説法,也是一個不符合生活常識的説法,只要稍具理性的人,都能明白。可是我百思不得其解是是,那麼多的網友,為什麼給他點贊、給我點踩?我相信他們自己在現實生活中也不會“只要有人拎個磚頭進了家門,就要動手,搶下磚頭,把人推出去”,怎麼上了網,在他們看來,“只要有人拿着磚頭進門,肯定要動手把磚頭搶下,把人推出去”的人,才是正常人,這樣做才是符合生活常識的做法?而我這反駁的,反而成了非正常人、成了槓精?難道人上了網,理性就會掉線?在網絡上,保持基本的理性有多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