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真的申請加入上合組織了麼?_風聞
陶短房-旅加学者-陶短房2019-08-18 19:40

2019年8月14日,俄羅斯駐上合組織(SCA)特別代表處負責人哈基莫夫(Bakhtiyer Khakimov)在俄羅斯首都莫斯科對俄羅斯塔斯社宣稱,以色列、巴林、孟加拉國、沙特阿拉伯等四國“申請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參加上合組織活動”,這一説法被國內外一些媒體和網絡自媒體“簡化”為“以色列等國有意申請加入上合組織”引發熱烈爭論,有人開始議論“以色列有沒有希望獲准加入上合組織”這一充滿不確定性的話題。
然而以色列恐怕並沒有真的“申請加入上合組織”(如前所述,這只是對哈基莫夫8月14日講話的一個誤讀),甚至很可能連更“低級別”的申請都未必遞交過。
其實“以色列有意加入SCA”的傳説由來已久。
2016年1月23日,俄羅斯國際文傳電訊社就援引這位俄羅斯駐上合組織特別代表處負責人哈基莫夫(Bakhtiyer Khakimov)的話,説以色列、敍利亞和埃及希望成為上合組織的“對話夥伴”(Dialogue Partner);同年6月26日,同樣是這位哈基莫夫在烏茲別克斯坦塔什干的上合組織峯會期間説,以色列、敍利亞、埃及“正式申請加入上合組織”,但不久又澄清説“這三國是正式申請參加上合組織活動”。此後這則消息並無下文,直到簽署哈基莫夫“8.14”講話。
這三次和以色列“申請加入上合組織”有關的放話,時間跨度長達三年半,但基本意思幾乎一模一樣,説以色列等六個國家有意參與上合組織的活動,且放話人都是同一個人,更有趣的是,並沒有其它消息來源對此加以佐證,雖然報道媒體不止一家但消息來源卻如出一轍。
這三次放話措辭雖有差異,但經過“沉澱”後的真實信息其實是一樣的,即以色列等國有意參加上合組織的活動,前後兩次新聞都未提“提交加入上合組織申請”,中間一次提及但很快澄清,事實上的意思和第一、第三次完全一樣。
那麼,以色列究竟有意申請參加什麼方式的“上合組織活動”?
2016年1月的第一次報道最為明晰,哈基莫夫當時解釋稱,這幾個國家瞭解到上合組織活動的最低級層面,是成為該組織的“對話夥伴”,再往上是“觀察員國”,最後才是“正式成員”,以色列如果真的提交申請,所申請成為的應該就是“對話夥伴”。
上合組織1996年4月26日成立時只有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個國家,2001年6月15日吸收烏茲別克斯坦,2017年6月9日同時吸收印度和巴基斯坦。由於上合組織吸收成員國需所有現有成員國同意,因此擴容是比較慢的。
觀察員國最初有六個,印度、巴基斯坦(2005年獲准)成為正式成員國後還剩下阿富汗(2012)、白俄羅斯(2009年對話夥伴,2012年申請成為觀察員國,2015年獲准)、伊朗(2016年獲准)和蒙古(2004年獲准)。
對話夥伴直到2008年才開始設立,如今除了已成為觀察員國的白俄羅斯外還有亞美尼亞、阿塞拜疆、尼泊爾、柬埔寨、斯里蘭卡、土耳其六國。
迄今已確認遞交了觀察員國申請的,有埃及、敍利亞、土耳其、阿塞拜疆、亞美尼亞、孟加拉國等六國;確認遞交了成為對話夥伴申請的有馬爾代夫和烏克蘭兩國,此外卡塔爾、巴林、沙特和伊拉克曾被多個渠道正式報道“有興趣成為上合組織對話夥伴”,但並未正式遞交申請。
最撲朔迷離的是以色列——如前所述,除了哈基莫夫以外沒有任何其它消息來源證明或否認以色列曾遞交過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的任何正式申請,甚至也沒有任何其它消息來源證實或否認以色列對此公開表示過興趣。因此只能説,這一傳聞“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如前所述,上合組織吸收成員國非常麻煩,且中俄兩個主要成員國的意見並非總是一致,迄今除了本身就是中亞國家但上合組織初創時還沒準備好的烏茲別克斯坦,實際上僅吸收過一次成員國,且不論哪一級合作伙伴都要求“未受到國際制裁”,伊朗早在2008年就申請正式成員國資格,但因為遭受制裁遲遲未得到批准,直到伊朗核協定簽署才被接納為觀察員。
以色列至今仍在伊斯蘭合作組織制裁名單上,上合組織有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和巴基斯坦四個國家同時是某某蘭合作組織成員國,如果這個組織的制裁被上合組織承認為“國際制裁”之一,則以色列連對話夥伴都當不上,
考慮到得到中國和俄羅斯支持的敍利亞至今連合作夥伴都當不上的現實,“受任何國際制裁則無法成為上合組織合作伙伴”的標準對新申請者執行得很嚴(但已經獲得合作伙伴資格則不受影響,如俄羅斯、伊朗就是例子),以色列即便真的提出申請恐怕也很麻煩。
而如前所述,“以色列遞交過申請”迄今只有俄羅斯方面、且只有俄羅斯方面的一個人自説自話,口徑3年半不變,彷彿從來原地踏步毫無進展,更蹊蹺的是以色列自己“一言不發”,這恐怕表明以色列實際上根本就沒有正式遞交過申請,甚至連像伊拉克、烏克蘭等那樣,在較正規場合“口頭表示”都未必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