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屋與文明_風聞
天下不公-2019-08-18 08:09
籠屋是香港的一種社會形態的縮影。對於低收入羣體而言,選擇籠屋是一種迫不得已的選擇。實際上籠屋是以平方英尺計算面積,一平方英尺面折算成米制是0.3x0.3=0.09平方米。如果考慮居住的空間,那麼用棺材來形容,也就是比棺材的體積空間略他一點。問題是棺材四壁及上下還有木板,而籠屋四壁只是鐵絲網而已。就造價成本而言,價格籠屋的租金是相當高的。只是租屋的人實在拿不出更多的錢來支付房租選擇籠屋。這樣的居住環境大概還不如墨美邊境難民的境遇。因此,對於“嘖嘖稱道”東方明珠的香港而言,很難與文明相提並論。
香港有700多萬人口,“籠屋客”大約20萬人,即籠屋客的佔比不到2.9%。這個比例對於香港經濟和財政來説解決問題不是很困難的。如果以高層小面積公租屋來解決問題,每套20平米(居室12,廚4衞4),每層80套,一棟樓可以提供2400套。資金籌措可以多渠道:政府建房,社會贊助一點租客拿一點,這樣就可以有相對體面的生活。政策上,政府擁有產權,規定適當的入住退出條件,例如以本地户籍為準,限定收入“門檻”,70歲以上轉入社會福利院等等。政府出資的公租房+棚户改造措施,房地產商按市場規則競標承建。如果沒有佔中以來的暴亂,那麼僅從立法會所造成的6000萬港元的損失,如果再加上機場停運的損失等等,就可以解決幾千乃至上萬“籠屋客”的居住改善問題,甚至可以解決10-15%的“籠屋客”居民。
如果考慮香港約100萬人公租屋市民的居住改善需要,一是逐步拆遷舊的“唐房”建高層公租屋:以香港的“彈丸之地”,不存在遠途上下班的“鞍馬勞頓”;二是周邊之地都可以利用,關鍵是要做好規劃。三是利用“大灣”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機會就地“填海造地”。那位工作的李姓大姐,她的工作間像是個很亂的洗衣房。她説自己,40年前從廣東中山移民香港,(逃港後代)如今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都沒有結婚,沒有房子住是主要原因。她説她的家住的是公屋(就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約29平米。她説:“小孩子們鬧遊行她很不喜歡,但他們心裏有氣”這也是實情。所以改善居住條件從香港穩定來講也是一項政治任務一件事情想做,辦法總比困難多。中央政府免除香港的賦税,因此條件還是有的。這次林鄭月娥參加周邊省際合作是個機會,香港不能自我孤立,否則最後的所有發展機會都會喪失。香港只有發展了,市民福祉才能改善。




香港社會也不要自持清高,整個社會應形成“個人的集體意識共識”,集思廣益,上下協調,主動參與到市民居住改善的方向上來可以適當借鑑內地棚户區改造的經驗做出有效的改善。就人文關懷而言,民主自由要落實在香港市民的福祉基礎上,而不是隻講少數人的“暴亂民主自由”。香港原本具有較好的法制和民主自由風尚。所以21世紀的香港社會,籠屋絕不代表任何文明,也不能成為城市的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