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王老吉官司玩殘的加多寶迎來漂亮翻身,可茶已經涼了_風聞
高飞锐思想-曾高飞,资深产经观察家2019-08-19 09:41
做不贏市場,打得贏官司。這是涼茶行業王老吉的寫照。
做得贏市場,打不贏官司。這是涼茶行業加多寶的寫照。
在涼茶行業兩大巨頭的生死爭奪中,在市場營銷上不佔上風的王老吉憑藉多起法律戰,將加多寶打得落花流水,兵敗如山倒。

數年官司打下來,多加寶從鼎盛時期份額超過涼茶市場的半壁江山,到漸漸陷入經營困境,負面消息接二連三,如滔滔江水,綿綿不絕:合作合同被終止了,創始人陳鴻道被禁足大陸了,裁員,欠薪,停產,資不抵債,出售股權……
可以説,加多寶被王老吉的法律戰玩殘了,傷痕累累,被廢了武功:盛極一時的紅罐涼茶包裝不能用了,“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等廣告語不能用了,甚至還被判要向多加寶賠償高達14.41億人民幣的鉅款。

在兩者官司戰中,王老吉屢戰屢勝,鮮有敗績;多加寶屢戰屢敗,鮮有勝算。當然,這些官司的宣判,基本上都是在王老吉總部所在地的廣東,王老吉占盡了天時地利人和之便。這裏有沒有地方保護主義和個人因素在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給出了答案。
8月16日,加多寶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再152號民事判決書,給了加多寶一個遲來的公道。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認定:加多寶在商標許可合同終止後,為保有在商標許可期間對紅罐涼茶商譽提升所做出的貢獻而享有的權益,將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的基本事實向消費者告知,主觀上並無明顯不當;在客觀上,加多寶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並不產生引人誤解的效果,並未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據此,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如下:
一、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終字第482號民事判決;
二、撤銷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知民初字第263號民事判決;
三、駁回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共計174210元,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這個判決也給雙方長達數年的侵權糾紛案,劃上了一個句號。
從判決結果來看,貌似加多寶還是一個失敗者,要賠償王老吉100萬。但比起當初判決結果來看,加多寶其實算是一個勝利者,而且可以算是一次難得的大捷:被懲罰力度比以前的判決輕多了,根本就算不上什麼事兒了。
相比於以前的判決,可以説加多寶是“終於贏了”!估計被禁足內地的加多寶創始人陳鴻道在得知這個消息時,應該是喜極而泣,要邀約一眾大佬喝酒慶功,不醉不歸了!

加多寶人不會忘記,2014年,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決加多寶因商標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元。2015年2月,廣藥集團申請將賠償金額變更為29.30億元。2018年7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廣東高院判處加多寶相關6家主體公司自判決發生法律效應起十日內,賠償廣藥集團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
如果筆者沒有記錯,王老吉索賠金額正好是加多寶當年的利潤總額,王老吉此招夠狠,是要加多寶當年都白乾了。拿加多寶這兩年的經營情況來看,如果真要賠,這筆鉅款可能就要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了。
對加多寶來説,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正判決,有些姍姍來遲,數年法律戰,已經消耗了加多寶太多財力物力,時間和市場資源,從當初的涼茶霸主位置上逐漸淪落,甚至“人走茶涼”,而王老吉則坐上了涼茶霸主之位。

數年官司打下來,加多寶氣數漸過,從鼎盛跌落,想要翻身,重塑涼茶第一品牌的榮耀,已經變得相當困難了。不得不説,加多寶儘管在官司上最終翻身了,但市場已經“輕舟已過萬重山”,加多寶已經“好漢不提當年勇了”。
王老吉還是憑藉法律戰,成了市場勝利者。這兩大巨頭的數年戰爭,留給了人們太多的啓發和反思,尤其是在商戰中如火如茶的生死冤家。
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由於其結果與地方法院判決變化太大,估計除了當事人加多寶和王老吉,甚至包括參與兩者法律審判的法官,都要徹夜難眠,難以入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