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李下:事實真相真的存在嗎?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63887-2019-08-20 19:09
最近某案影響非常大,網友互相撕逼拉黑樂此不疲。我不能免俗也參與過一些討論,於是在多次反轉中好幾次都被網友説我已被拍磚打臉,但作為一個資深槓精和observer,打我的臉真有這麼容易麼?且聽我説説理解這個世界的重要邏輯。
中國有句成語叫“瓜田李下”,出自漢·劉向《列女傳》,“經瓜田不躡履,過李園不正冠。”百度百科的解釋是説正人君子要主動遠離一些有爭議的人和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嫌疑。也指易引起嫌疑的地方。簡單地説,如果你經過瓜田時在整理鞋子,在李樹下整理帽子,然後被別人指責你在偷瓜竊李,請問您如何自證清白?
換言之,世界上很多時候並不存在真正的事實,而只存在被建構的事實。
或者説,所謂事實的真相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建構的事實。
可以觀測的事實(結果)可能只有一個,但形成這個事實的原因(動機)往往有多個且不可觀測,這就是絕大多數爭議的原因。
很多研究都在探討人類社會是否存在多重宇宙、客觀世界、自主意志。多重宇宙理論認為存在一個與我們這個宇宙非常相似的宇宙,但和我們的宇宙會有細微的差別,差異在於我們做出了有別於這個世界的一些決定。有人懷疑我們所處的客觀世界並非客觀的,而只是某個母雞Matrix所寫的各種代碼。有人認為我們人類並不存在自主意志,而是一些更復雜的事物如荷爾蒙、微生物等神仙的傀儡。這些理論看似非常複雜,但存在一些有機聯繫,對於我們理解這個世界或許有一些啓發。
在我看來,這個世界我們觀測到的事實真相或許只有一個,但事實的解讀可以有很多個。每一個事實解讀,實際上就構建了一個不同的宇宙,然後這些不同的宇宙在我們觀察時坍塌為一個結果,但到底是哪一個宇宙構成的我們並不知道,這就為社會科學的多種範式共存提供了機會。
仍然以瓜田李下為例,雖然我們只觀測到某甲在瓜田下整理鞋子,某乙在李樹下整理帽子,但他們是真的偷瓜竊李,還是整理鞋帽,這兩個原因不僅旁觀者完全無法區分,法官和當事人或許都難以區分。法官只能通過某甲某乙歷史記錄來推斷偷瓜竊李的概率,但每一個竊賊都有第一次。當事人的情況更加複雜,或許本來無意偷竊,但整理鞋帽時突然嘴饞,或許本來蓄意偷竊,但做假動作時發現瓜李並不滿意,蓄謀已久、完全沒興趣、臨時起意和臨時退卻等各種複雜情形完全無法區分。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路人,作為一個法官,作為擁有天眼的正義女神,又有誰能判斷事實真相呢?
所以,作為一個普通吃瓜羣眾,你觀察到任何現象,都可能是無窮可能性坍塌到一個結果,或者説無數種平行宇宙的一個交匯,或者説是無窮可能情景的一次抽樣結果,那麼無論你作為一個法官,還是作為一個吃瓜羣眾,無論用任何手段進行復盤,都是不可能得到事實真相的。
實際上,或許所有法官的斷案,都是根據各種概率和常理進行的。所以才有彭宇案中複雜離奇的多次反轉,才有辛普森殺妻案的驚人結果,才有古今中外無數冤假錯案和抖機靈式的斷案傳奇故事。
説到這裏,很多人非常不服氣。那我繼續問,自詡燈塔國的美帝為什麼要用陪審團來審案,而且要求陪審團必須為對本案沒有深入瞭解、沒有成見、沒有高深學識的街頭大媽那種最普通人來決定判案結果?別看法學家可能説得天花亂墜,其實就是知道既然我們永遠不能知道真相,那就用最簡單的常識來決定,並且由一羣沒有成見的人來決定,就算錯了也是集體責任,而不是某個法官的責任。如果靠法官能找到事實的真相,為什麼要把決定權交給普通羣眾?為什麼不交給司法專業人士?
所以人類社會就是這樣運轉的,靠的是常識和通行的潛規則,這將覆蓋人類社會活動的90%以上。法律只有在有糾紛的時候才能介入,而且往往並不能有效解決爭議,最後往往還是訴諸常識和潛規則。所以在有糾紛的時候,結果總是誰都難以滿意的,雙方都是雙輸的結果。
那麼在某東案這件事情上,如同我們觀測到,我們基本上也可以把這些事情梳理一下,得到如下幾個基本的觀測事實:
性行為是真實發生的。性行為是發生在飯局之後。
但是事實背後的動機是完全無法觀測的,即到底是仙人跳、還是強*奸,這些動機都完全無法再還原。
但根據之前的分析,我們這個社會建立的常識和通行的潛規則如下:
1. 婚姻應當是建立在性忠誠的基礎之上。
2. 有些大佬把女性當成玩物,把飯局當成圍獵場。
3. 有些女性被迫參與這種飯局。
4. 有些女性會利用飯局獲取不當利益。
5. 有些女性會進行仙人跳。
那麼對於我們吃瓜羣眾而言,最好的90%行為規則就應該如下:
1. 努力保證對配偶的性忠誠。
2. 男人要尊重女性,少組織少參與看起來有圍獵嫌疑的飯局。
3. 男人要尊重女性,還是為了避免仙人跳。
4. 仙人跳是對付大佬圍獵女性的有效反制手段。仙人跳多了,男人就老實了。因此可以預計未來仙人跳會更多,大佬們請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