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國家醫保談判,最創新也最示範_風聞
码万祺-提高效率,推动发展2019-08-21 15:46
背景:
第一批藥品國家談判,在2017年4月,人社部公佈了44個擬談判藥品的名單,經過與相關企業的談判,其中36個藥品談判成功,成功率達到81.8%,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談判藥品的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7月,人社部將36種談判藥品納入醫保目錄乙類範圍,包括31個西藥和5箇中成藥,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2018年6月,國家醫保局會同人社部、國家衞健委、財政部等啓動了目錄外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經過與企業的談判,有17種藥品談判成功,與平均零售價相比,談判藥品的支付標準平均降幅達56.7%。10月10日,國家醫保局將17種談判藥品納入醫保目錄乙類範圍。
2018年11月29日,國家醫保局、人社部、國家衞健委三部委發佈《關於做好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執行落實工作的通知》明確,對談判藥品執行情況提出具體要求,加強指導和調度,不得以費用總控、“藥佔比”和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的供應與合理用藥需求。
8月20日下午,國家醫保局在發佈新版醫保藥品目錄的同時,公佈了擬談判藥品名單。初步確定將128個藥品納入擬談判准入範圍,包括109個西藥和19箇中成藥。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見病及慢性病。許多產品都是近幾年國家藥監局批准的新藥,亦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
評論:
説起國家醫保談判,意義與影響力不言而喻。我不由會想起入世談判、鐵礦石長協談判、中美貿易談判等等,這是醫藥領域最頭面的一件創新行為。經醫保談判所要採購的藥品往往是最新、臨牀最需要、價格偏貴或極貴的。醫保談判是已經開始了的重大采購實踐,機遇難得、戰線集中,效益效果備受關注,值得研究。
在事中,128個藥品對應128場談判的戰鬥,有攻就有守。**我以為:在國家醫保談判這一最緊要嚴肅的場合,是對藥品成本研究的最佳試驗場。**談判過程中形成一些工作方法和得失思考,都應被重視、利用。128個藥品之間,在品種地位、談判表現、成本因素等角度可比。伴隨着談判戰鬥的循環演進,要總結原則方法。
在事後,大概率會有不成功的個例,談崩了!這也是國情。基於我們經濟社會目前發展水平,有些藥品不同意我們認為合適或我們認為可以接受的報價。對這些失敗情形,既要自察:分清我們是在付出真誠以後被拒?還是無所謂式地放棄。也要察人:藥企不同意的底氣是啥?仍帶金銷售,如何制裁!使複雜迴歸到簡單。
在事後,對那些談判以後進入醫保目錄的藥品,其支付標準如何考慮差異性,也是重要且必要的創新。差異性圍繞哪些因素來考慮呢?我認為:一在省份之間,不同地方根據病譜特徵再調整;二在疾病適應症之間,考慮輕重緩急的必要性;三在藥品降價表現之間,鼓勵降價到位藥、限制易替代藥。進目錄不是一勞永逸。
在事前,我認為:預測國家醫保談判會產生多大的消費金額,頂頂重要。**為保證數據準確、負責,各省都要預測用量,並根據預測量、之前使用量找本省的用藥特徵。**從國家到各省,應為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付費多少?有能力付多少?醫保基金有多大一塊切出來保證預算是安全的?不夠的部分去切哪塊肥肉?都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