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還領養老金?這個漏洞得堵上_風聞
Moss从未叛逃-2019-08-21 14:13
來源:微信公眾號“半月談”
導讀
坐牢了還能養老金,這種蹊蹺事兒不是個案,僅浙江台州一地就排查出此類案件475件447人,涉案金額457萬餘元。
依據相關規定,被判刑人員收監執行期間,必須停發基本養老金。待服刑期滿後,由本人提出待遇領取申請,社保機構於其服刑期滿後的次月為其繼續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停發期間的待遇不予補發。
規定如此清晰,發案卻如此普遍,漏洞何在?
坐牢到了退休年齡,開始領養老金
2018年10月,台州市仙居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朱貴亞等人在查閲資料時發現,泮漢龍從判刑收監執行開始,養老金一直未停發。
據調查,1952年出生的泮漢龍,在2012年年滿60歲時開始享受退休待遇。2014年,泮漢龍因販賣毒品8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刑期從2014年10月至2023年10月。泮漢龍作為退休人員,退休時每月領到養老金為2828元,且逐年上漲。到去年10月發現時,泮漢龍每月能領到養老金3650元,累積已領取養老金16萬餘元。
雖然發現的是個案,但讓朱貴亞一下子警覺起來。還有沒有其他類似情況?
朱貴亞與業務部門一起,通過檢察機關統一業務系統軟件,設定“犯罪時年齡50週歲以上”“一審判決時間2015年1月1日以後”等特定條件,從仙居3000多條刑事案件數據中,排查出50週歲以上的判實刑人員31個。
隨後,他們將刑事數據庫與養老金髮放數據庫比對。在仙居縣社保中心的配合下,逐個核實31名服刑人員養老金髮放情況,初步查出23人應停發未停發,2人判實刑後被監外執行不需要停發,3人在省社保系統排查下已移交本縣停發,另外3人未曾領過基本養老金。
部門信息壁壘惹的禍?
辦案檢察官核實時發現,由於社保等部門缺少判刑人員信息收集渠道、與司法機關溝通不暢,導致養老金違規發放。仙居檢察院向相關部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併成功辦理浙江首批基本養老金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台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孔璋表示,針對基層檢察院發現的線索,從2018年12月開始,台州市檢察機關及時組織了全市範圍的排查,針對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問題開展公益訴訟專項監督,依法監督主管部門停止違規發放,並追回相關損失。
經過近半年的系統排摸,全市檢察機關辦理類似案件共475件。截至目前,相關人員已停發並追扣、調整基本養老金,已追回360餘萬元,後續工作正在進行中。
同時,台州尚有1339個50週歲以上外市人員(其中外省851個)在台州犯罪的線索需要移送給各地人社局核查。
台州相關部門負責人認為,此類案件的發生,主要是部門數據信息不共享,導致基層社保系統執行難。
部門聯合封堵制度漏洞
為尋根治源、封堵制度漏洞,台州五部門已聯合擬定《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對這一領域工作進行規範。
“公、法、檢、司和人社局五部門聯合建立相關機制,加強數據共享與信息對接,將為這項工作的規範開展提供保障。”
台州市檢察院公益訴訟辦主任武東説,聯合處置機制可解決涉刑退休人員信息收集渠道窄、養老保險待遇處置滯後、發放後追回難等問題,形成信息共享、合作共贏的工作格局。
據介紹,五部門還將以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的方式,通報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不斷完善監督體系,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序。
孔璋認為,**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不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侵害國家利益,也損害了社會公平,危害了司法正義和嚴肅性。**法律專家建議,應儘快打破“腸梗阻”,在全國範圍構建起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封堵違規發放養老金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