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副檢察長家屬打公交司機 他被停職冤嗎_風聞
红豆奶茶大杯-2019-08-22 18:26
妻子、岳母被拘留,李副檢察長被停職,如今再看事發當日叫囂的“不怕犯法”,還真是臉打得生疼。
“家有悍婦,殃及老公”——前有重慶“帽子姐”,以一記耳光打掉了童所長的官帽;如今河南平頂山毆打公交司機的母女倆,也讓“李副檢察長”受到牽連。

8月21日下午,河南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通報,為公正處理“平頂山副檢察長家屬毆打司機”事件,暫停新華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新軍職務,責令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同日,當地派出所也發佈消息稱,因毆打他人,李新軍的妻子嶽某靜被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900元,其岳母杜某行政拘留13日並處罰款800元;公交司機婁某珍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
妻子、岳母被拘留,李副檢察長被停職,如今再看事發當日叫囂的“不怕犯法”“見一次打一次”,還真是臉打得生疼。但“吃瓜羣眾”卻不打算就此罷手,箇中仍有疑問待解。
副檢察長家屬打司機續:暫停副檢察長職務,妻子被行拘
疑問1:時間拖得有點久
雖然打人者已被處理,可從時間線看,對身為檢察官夫人的處理可能來得有些晚——要知道,事發時間是7月23日,可直到8月19日,李新軍的岳母杜某被警方行政拘留,而妻子卻還沒到案,就連辦案民警都説“也想趕緊找到她”;她是在媒體報道、引發輿論熱議之後的21號才到案。
警方通報解釋,7月30日,當事雙方書面同意調解處理。後雙方反覆自行調解未果,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但公交司機稱,事發近一個月內,沒有見過當事人,更無人道歉,住院也是自己和公交公司承擔的醫藥費。
並不複雜的案情,何以久拖不決?在這一個月間,當地警方又是否“主動或被動”地受到外界因素干擾;嶽某靜21號到案,得益於警方的“不懈努力”還是媒體“神助攻”……其中的隱情,不能因為兩人被拘的結果就一筆抹殺,還得認真倒查。
所謂“瓜田李下”,雖然李副檢察長否認了干預一説,稱不會因夫妻關係影響警方辦案,但對妻子遲遲不到案的原因卻無法明確回應;再聯繫到其丈母孃2017年涉嫌故意傷害被拘留、逮捕,最終卻被免於起訴一事,這些不免讓人質疑,法律是否在某些“影響力”或“內部人”面前彎了腰。

處罰決定書
副檢察長岳母兩年前把人打骨折被捕
疑問2:是毆打還是危害公共安全?
在該事件中,涉事兩人對公交司機有毆打和拉拽。從視頻看來,杜某雙手叉腰、逼停公交車,而女兒把車停在公交車車頭前方,兩人上車對公交車司機進行毆打。公交司機稱,當時被拉方向盤、連手剎都來不及拉,也一直沒有機會熄火。若這屬實,那無疑是拿着全車人生命安全為私人糾紛陪綁。
實際上,重慶公交車墜江事故之後,毆打公交司機、拉拽方向盤等行為早已成了“過街老鼠”,法律層面也加大了對類似行為的懲處力度。
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今年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指出對於乘客實施“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等行為的,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並強調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
也是在昨天(8月21日),之前鬥氣互別的寶馬司機與公交司機,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北京東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在此語境下,當地將其定性為“毆打他人”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或許也需要更多解釋。“法律面前無夫人”,這事顯然也該沿襲既有的依法處理標準,給公眾以交代。
家屬打架、自己停職,李副檢察長或許覺得冤枉,但一直“謹言慎行”的童所長又去哪説理去?
□鋼鏰兒(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