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英聯合聲明_風聞
为国为民洪承畴-从今天起,做一个五毛2019-08-23 21:31
前幾天關於中英聯合聲明是否失效的問題有爭論,我看了下,文件沒寫管多少年,不過中國政府這邊有關承諾如下
https://www.cmab.gov.hk/gb/issues/jd2.htm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
(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中外籍公務、警務人員可以留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
(五)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私人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以及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税地區的地位。
(七)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幣繼續流通,自由兑換。
(八)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税。
(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
(十)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簽訂有關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
(十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
(十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説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光看這個文件的話,
1.文件並沒説香港的教育內容不變, 言論自由並不等於港府不可以有自己的態度.
2.特首是選舉或協商,由中央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特首提名
3.某些公職可以由外籍人士擔任. 這是留下的隱患. 其實也可以操作,隨便搞幾個養老職位,也算守約
4.然後是50年不變的問題. 這個從實際行為上看,中央是遵守的.要不然早就大改特改了
5. 文件好像並沒有提到要保障香港自來水的供應
6. 中央的承諾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