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耽美作者涉嫌非法經營罪案:作者已提起上訴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9-08-25 01:14
今年5月,武漢市武昌區法院一審判決耽美作者“深海先生”,即唐心犯非法經營罪,判刑四年,並處罰金12萬元。據法制日報報道,唐心已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一審對其的判決,改判其緩刑。
唐心此前出版過5本耽美小説,均為通過網店代理印刷的自助出版刊物。通過該方式出版的刊物被稱“個人志”,與出版社發行的商業志有所不同。有耽美作家稱,不少耽美圈寫手都有出版過“個人志”。有專家認為“個人志”流行,法律需反思是否存在滯後。
唐心一案還涉及籌劃運作人員、編輯、印刷場所、分銷網店等環節人員。據瞭解,涉案的淘寶店主兩人獲刑3年6個月,印刷廠經營者兩人獲刑2年6個月,一協作印刷者獲刑1年9個月。

深海作品《籠中帝》及周邊/圖源自網絡
據檢方起訴書披露,該案調查時間長達一年多,經過兩次補充偵查,三次起訴延期。
對於判決結果,唐心父親唐世君告訴每日人物,不能接受並表示會繼續上訴,“怎麼能把作者認定為非法經營主體,那其他出版個人志的作者怎麼辦?”
唐心的辯護人劉律師在庭審中辯護稱,本案中工作室和印刷廠是非法經營罪的主體,作者唐心沒有參與出版經營行為且不具有犯罪的主觀故意。不過,據判決書顯示,法院沒有采納此辯護意見。
同樣未被法院採納的還有,辯護律師提出唐心應構成“特殊自首”。其解釋稱,冷某某舉報唐心的作品是淫穢作品,而唐心如實供述的罪行與舉報罪行屬於不同罪名。
法院駁回的理由是,鑑定結果雖屬於色情出版物,但舉報人指向的內容與唐心供述屬於同一事實,僅是出版物性質有待確定,區別於“特殊自首”的認定條件。
8月22日,中國掃黃打非網官網刊發消息,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日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要對網絡文學繼續深化開展整治,將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對不法分子違法違規行為做到嚴格處理,將其打疼打怕,打出聲勢和震懾。
針對專項整治中出現的輿論觀點,該負責人指出,多數網民對開展網絡文學專項整治是支持的,其中很多網民還積極舉報問題作品、問題企業,就整治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
對於部分網民基於追捧偶像、不熟悉法律法規、理解認識差異、情緒宣泄等原因發出不同聲音,他表示,在依法查辦一些案件時,一些羣體、自媒體出於某種目的,炒作是對某類羣體的打壓,而無視或者故意掩蓋作品傳播淫穢色情、非法出版的違法事實;一些網絡文學企業故意曲解“帶節奏”,將正常行業監管行為描述為針對性行動,掩蓋存在問題,推卸自身責任;一些企業在專項整治要求完善自身內容把關制度、明確審核標準時,用過急過緊方式“一刀切”,機械式應對,給從業人員造成對行業監管政策的誤解。
他強調,專項整治始終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工作中“掃黃打非”部門切實依法監管、依法辦案,網上網下出版的內容監管標準也是明確的、一致的。
據悉,截至7月底,此次網絡文學專項整治工作共核處涉嫌傳播低俗色情甚至淫穢內容的網絡文學網站、APP、微信公眾號和作者線索347條,其中已查辦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67起,約談網站70餘家。經過整治,網絡文學環境面貌有明顯改觀、網絡市場秩序也更加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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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作者出版個人志一審獲刑四年,律師:不應構成非法經營罪主體
(N記號外、每日人物、中新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