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何以和“屬地國籍”過不去_風聞
陶短房-旅加学者-陶短房2019-08-27 19:02

近日,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再次威脅,打算設法推翻憲法第14修正案所賦予的“屬地國籍”(Jus soli)政策,“讓任何人都再不能佔美國半點便宜”。
所謂“屬地國籍”Jus soli源自拉丁語,意思是説不論你是哪國人,只要出生在這個國家的領土上就自動獲得這個國家的國籍。
Jus soli最初是在歐洲國家的海外殖民地中普遍推行的,早期幾個大的殖民國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法國,都曾在中世紀和近代之交的“大航海時代”普遍推行這一制度。
推行這一制度的目的,是強化海外殖民地白人殖民者的歸屬感,增強殖民地的凝聚力,也是為了和其它殖民國家爭奪人口(主要指爭奪白人人口),因此最初Jus soli往往只適用於白人,並不適用於其它人種,比如美國和加拿大都是從建國起即實行Jus soli的,但這兩個國家都曾在19世紀末至二戰後的幾十年間推行野蠻的“排華法案”,蠻橫禁止所有華人華僑入籍,加拿大甚至曾通過禁止華人女性入境的辦法,試圖避免華人在加拿大生下黃色人種的“小加拿大公民”來。
目前全世界約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仍然採用屬地國籍,它們基本位於“新世界”即美洲和非洲,也有一些南亞和大洋洲的原英屬殖民地沿用。“屬地國籍”也分兩類,一類是不管父母國籍為哪一國,只要在自己境內生下孩子,這孩子就自動獲得出生地國籍,像加拿大、美國,另一類是父母中至少一方必須為孩子出生地國籍才能享受“屬地國籍”待遇,如英國。
截止2019年8月仍然適用“屬地國籍”的國家如下:
安提瓜和巴布達、阿根廷、巴巴多斯、伯利茲、玻利維亞、巴西、加拿大、智利、哥斯達黎加、古巴、多米尼克國、厄瓜多爾、薩爾瓦多、斐濟、岡比亞、格林納達、危地馬拉、圭亞那、洪都拉斯、牙買加、萊索托、毛里求斯、墨西哥、尼泊爾、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聖克里斯托弗和尼維斯聯邦、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圖瓦盧、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
傳統上“屬地國籍”是適用於任何人的,二戰時荷蘭王室在加拿大避難,公主朱莉安娜臨盆,但荷蘭王室繼承法規定王室成員不能為外國籍否則沒有繼承權,加拿大政府為此特意將產房送給荷蘭,暫時讓它變成“荷蘭領土”,後來懲於此,巴基斯坦、萊索托等增加了修正案,規定“外交人員可不適用屬地國籍規則”,以免外國使節在常駐這些國家期間“不小心”生下“小外國人”來。
回到美國這裏。
美國從建國起就實行“屬地國籍”規則,並隨後以憲法第14修正案的形式加以法律上的確定,其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外國人才、年輕勞動力,充實這個當年地廣人稀的移民國家,可以説,沒有“屬地國籍”原則,獨立至今不過二百多年的美國絕對不可能發展成今天這樣。
可以説,“屬地國籍”是美國建國以來奉行不悖的國策,而身為美國總統的特朗普,早在2018年10月31日就第一次吐槽這一國策,此後更是多次出言諷刺,並一直髮展到揚言廢除的地步。
他之所以要這樣做,一方面是討好自己的基本票倉——擔心被移民搶走範圍的底層美國白人,另一方面,也和“茶黨”等共和黨保守派近年來擔心美國“難民二代”長大後紛紛投民主黨的票,擔心長此以往共和黨將再難抗衡的思潮有關。2020年就要大選了,他這時候不挑這個話題才奇怪,挑反倒一點也不奇怪。
實行“屬地國籍”的國家廢除這一規則的例子不多,但的確有,比如印度、多米尼加共和國、馬耳他,其中2004年廢除這一原則的印度,是被數以百萬計孟加拉國“生育移民”給折騰慘了才作此反應,另外兩國則都是被漂洋過海來蹭國籍和福利的“船民”、“難民”逼的,僅多米尼加共和國,當初放棄“屬地國籍”就造成了20萬無國籍人(其中6萬未成年人,大多是唯一陸地鄰國海地人)。
然而特朗普這一姿態兑現概率卻微乎其微。
在美國任何與憲法修正案沾邊的規則都很難被改變。最典型的是禁槍,因為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公民持槍自由,無論美國發生多少起血腥槍案,想在全國範圍內禁槍都勢比登天。“屬地國籍”相較於禁槍,爭議更小、支持禁絕者更少,因此“落地”概率只可能更低。
對此特朗普也不是不明白,他之所以明知幾乎辦不到還要折騰,一是為了選情需要,要向“鐵票倉”顯示自己“再難也仍在努力”,二是習慣性“賭一把”——“萬一成了我不就和林肯(Abraham Lincoln)一樣永垂不朽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