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多買來豐胸減肥內衣沒效果,女子將商家告了,最終...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9-08-28 16:29
如今,很多商家會通過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宣傳信息,吸引顧客購買。但如果產品的宣傳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近日,連雲港市中院就審結了一起因在微信朋友圈銷售號稱快速減肥、豐胸、增脂的“天價內衣”的買賣合同案件,依法認定某化妝品店發佈虛假內容、誤導消費者,構成欺詐, 判決該化妝品店返還消費者已付款項,並賠償三倍損失,共計 6.36 萬元。

李某在朋友圈發佈的廣告 法院供圖
花兩萬多元買塑性內衣,穿後沒效果
李某在連雲港灌南經營一家化妝品店,藉助該店又做起了塑形內衣的生意。為擴大銷路和產品影響,李某便利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做起了廣告。
“喝熱水減肥、喝温水豐胸、喝涼水增脂,並且通氣、通血、通便,含有 18 種礦物因子,64 根排汗導管,可以讓你冬暖夏涼,7-15 天平背平胃,3-6 個月打造裸身 S 曲線 ……”
一輪又一輪的廣告轟炸使得產品迅速打開了知名度,加上李某實際經營的化妝品店,不少愛美人士便直接到店內選購產品,範某便是其中之一。
範某一直對塑形內衣抱有極大興趣。2017 年上半年,範某看到了李某的朋友圈,便想試試。後瞭解到李某在灌南縣經營一家實體店,便徑直來到店裏諮詢。
在李某的熱情介紹下,最終範某購買了塑形內衣(長胸衣、塑褲、腰夾各 2 件)共計 21200 元,並累計向化妝品店支付款項 44726 元(其它款項尚未實際消費)。
經過一段時間穿戴,範某發現自己的身形並未有明顯效果,便向李某詢問。“人家效果都出來了,夏天效果還雙倍”。 “在你後面穿的客人身材都好死了,你也不堅持穿 ……”面對範某的質疑,李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搪塞。
2018 年底,範某不再相信李某的藉口,向灌南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的化妝品店退還其支付的貨款 44726 元,並支付三倍賠償。
法院判決:虛假宣傳,三倍賠償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化妝品店與範某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係,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範某訴稱化妝品店虛假宣傳,要求化妝品店退還貨款並支付三倍損失,但無充分證據證實,該院不予支持。範某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向連雲港市中院提出上訴。
連雲港市中院經審理後認為,化妝品店並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案涉商品能夠達到其宣傳的各種功效,“喝熱水減肥、喝温水豐胸、喝涼水增脂”等產品宣傳內容無依據。同時也無證據證明案涉商品中包含其宣傳的相關成分,如 18 種礦物因子和 64 根排汗導管,系虛假宣傳。化妝品店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推介商品信息的行為,是銷售者對潛在消費者的廣而告之,明顯存在虛假內容,屬於欺詐,致使範某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進行購買,現範某提出退還貨款,故雙方之間形成的買賣合同應予撤銷。
法院要求,雙方買賣合同撤銷後,化妝品店退還已收取範某的所有款項人民幣 44726 元。範某應當將所購的案涉商品返還給化妝品店。同時,化妝品店在銷售案涉商品時存在欺詐行為,應當按照範某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實際消費金額 21200 元的三倍,即 63600 元。二審法院改判。
來源 | 揚子晚報記者 張凌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