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抗癌藥還差多少,醫院應怎麼盤它_風聞
码万祺-提高效率,推动发展2019-09-02 19:41
背景:
2016年、2017年,原國家衞計委和人社部先後組織過兩次國家談判,共39個特殊藥品降價,並納入醫保,其中包括18個抗癌藥。2018年5月1日,進口抗癌藥實行零關税。同年10月,國家醫保局組織第三次談判,醫保目錄中的抗癌藥又添17個,總量達到35個。
“貝伐單抗,雖然現在開藥不難了,但是醫保限制一年不能超過8支。”在現行規定下,超出醫保報銷範圍的抗癌藥,需要病人全額支付相應費用。以廣東佛山為例,惡性腫瘤門診醫保限額8萬元,一位當地患者反饋,包括用藥和檢查,基本5個月之後,就完全自費了。
部分地區醫保規定必須住院開藥才能報銷,或必須通過基因檢測等手段之後才能報銷等,雖然是臨牀防止濫用的手段,但也在無形中加重了患者負擔。藥店,作為購藥的另一個重要途徑,由於醫保不予報銷、報銷標準不統一等問題普遍存在,也很難發揮作用,藥店更貴。
官方數據顯示:2018年,中國基本醫保基金總支出1.7822萬億元,約佔到衞生總費用5.8萬億的30%,是我國衞生費用最大支付方。隨着覆蓋人羣和保障水平逐年提高,醫保基金壓力也在升級。從實際的保障水平看,2017年,商業健康險賠付支出1295億元,規模小。
對大多數家庭,商保太貴,通過調整結構,醫保可騰出更多空間給抗癌藥。醫保基金壓力大,很多沒治療效果的藥在消耗醫保,醫院、藥店的騙保行為也在侵蝕醫保基金。即便調整基本醫保結構,降低騙保與浪費比例,再加上商保賠付,癌症治療很大程度還是得患者買單。
評論:
去年金秋,國家衞健委醫院醫管局印發《新型抗腫瘤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8年版)》,旨在促進抗腫瘤藥物合理使用,達到安全、有效、經濟治療腫瘤疾病目的,使醫院有約束。
導則要求:初級和中級職稱醫師有普通使用級抗腫瘤藥物處方權,副高及以上職稱醫師有限制使用級抗腫瘤藥物處方權。限制使用級是指未列入基藥目錄、醫保目錄或國家談判的藥。
從用藥安全看,對限制使用級腫瘤藥或超使用説明書的特殊情況,副高職稱醫師開處方是穩妥些。從經濟性看,普通使用級腫瘤藥用量最大、掛鈎醫保基金使用,宏觀微觀更受關注。
以普通使用級的新型腫瘤藥物在院內使用作為命題,對於調整醫保結構的尺度和進度至關重要。患者必須通過醫院處方用藥,一要按導則合理用藥,保衞醫保;二要為患者經濟考慮。
目前,有一種殘酷現實是:患者治療惡性腫瘤,已經用完本人本年在當地醫保限額,必須全部自費,超過患者家庭的經濟承受力。這時,藥企可否讓利一部分,僅由患者支付一部分呢?
其實,很多專利藥企正在做類似的事。享受基本醫保的腫瘤患者,已付並願意繼續付出可承受的財力治療惡疾;提供醫藥服務的醫院、醫生和藥企,不願見更多因貧困斷藥斷命的事情。
實施起來,需要一套具體辦法使各方利益能合理、共贏。患者年治療費用,先以醫保基金支付額度為主;超出醫保限額再參考患者家庭收入層次,以此能力為主;再由藥企認可並讓利。
醫院能做什麼?首先,從藥物可及性上,醫院是處方通道,必須保證合理用藥、渠道充足。當患者從醫院買不到藥,可能通過非法渠道。至於患者從藥店拿到藥品,合理性很值得推敲。
**腫瘤領域,越主要出現的對症、靶向就是越集中的病譜公約數,這些用户需求數據構成了將來逐步帶量採購用藥方案總費用的基礎。**對於罕見病症、少數靶向,也正是新藥研發的對象。
其次,醫院有責任按病種、按個體情況對患者積極、穩妥治療,及時普及腫瘤藥耐藥性的經驗和知識,避免治療方案前後矛盾、被動。腫瘤科室應集中建設,而非泛泛存在,這很必要。
把腫瘤專科建設得更強,在相當長得國民經濟時期裏,就必須集中力量幹大事、多幹事。充分利用優勢科室的醫療力量,邊服務、邊積累、邊科學發揮,才能逐步扭轉藥強於醫的局面。
再次,針對部分地區要求必須先做一系列檢查再給開藥,嚴格按照導則是沒錯,不能借此對患者故意設立多收費目的,醫院除盡力降低藥價,腫瘤科室逐步獨立核算,重病不可取暴利。
**對於成熟的腫瘤治療方案,市場上競爭激烈,醫院以及醫保應及時意識到市場降價作用,對用藥方案展開類似的帶量採購。**現階段,哪怕是對腫瘤檢測等部分環節,進行服務帶量採購。
再次,醫院對腫瘤疾病嚴格收緊處方權,甚至是藥品經營端口。預見未來,即便處方外流時代來了,腫瘤藥從臨牀用藥安全、有效來看,是最後放開的一道牆,從經濟性觀察更是如此。
我國將進入老齡化社會,許多腫瘤疾病隨年齡高而多發,未來一定要借鑑達到日本國民健康保險的社會醫保水平,才有助於社會長久穩定,保障人民幸福安康。理論上這是順理成章的。
再次,醫院同仁要為包括印度藥、國產藥在內的一致性過評化藥、生物類似藥正名。要基於臨牀不良反應,幫助患者向包括跨國製藥巨頭、國內醫藥商業索賠,尋找法律援助甚至制裁。
**面對惡性腫瘤疾病用藥“無底洞式”費用的恐懼感,不僅醫保基金有,大多數國民有普遍忌憚,特別需要頂層治理和宏微觀博弈。**只要醫院、醫保都竭盡努力,受益羣體就能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