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教職工捐一天工資 這樣的“開學第一課”是犯法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0212-2019-09-03 17:15
(狐度)
廣西百色田陽高中近日通知老師,説按照上級部門要求,每位教職工至少要捐款100元(上不封頂),用於充實百色市獎教助教基金。學校給出了強制捐款的時間是開學前三天,地點設在財務室。媒體報道後,百色市教育局表示,田陽高中錯誤理解了上級倡議,已經責令立即整改。

這個整改到底是什麼內容,不清楚。退掉行政強捐的份子錢是肯定的,相關責任人到底是誰,誰該對在教師隊伍中製造憤怒情緒負什麼責任,也都是語焉不詳。在教育局負責人看來,這件事是下級學校“錯誤理解”造成的,這種定性實際上是不懂法、不守法的表現,因為強制納捐行為涉嫌違反教師法。
教師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條都規定,對於拖欠教師工資或侵犯教師其他合法權益的,責令限期改正。百色強制教師納捐行為雖然不是拖欠教師工資,但考慮到教師工資完全由財政撥付,而強制規定募捐數額的做法,近似於挪用行為,儘管打着公益的名義,但侵犯教師合法權益是跑不了的。
那麼,田陽高中強制教師最低捐款百元,屬不屬於“錯誤理解”上級倡議呢?看看上級倡議書就清楚了,該倡議明確標示:由財政發工資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在自願的原則上每人捐款一天工資。可,如果是“自願”就不該規定最低捐款,規定了最低限度,那就違背了“自願”原則。
按照白紙黑字的倡議文件,田陽高中不是“錯誤理解”倡議,而是忠實地執行了倡議。儘管這個倡議書樹立了正確的目的,但所用的手段卻與公益事業理應遵守的準則背道而馳。這就是一種行政“逼捐”行為,而不是什麼公益募款。教師敢怒不敢言,最終還是媒體捅破了這層遮羞布。

也或者是不忿的教師向媒體爆料,才暫緩了百色市面向財政供養人士的逼捐。市教育局要求田陽高中整改,只是教育系統內部的自查自糾。那其他系統內的“逼捐”是不是也要終結,或者是不是也要整改一下?不能因為吃財政飯,就認為可以對公職人員予取予奪,不管人們對公職人員有什麼不同看法,“逼捐”都不對。
成立獎教助教基金,出發點是好的,以公益招牌籌集資金也是慣常做法。但一旦打“公益牌”,基金募款就該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展開。比如,向社會不特定大眾募款,或者接受社會各界的捐獻都可以。但以普遍攤派的方式募款,搞強制,“公益”就變質了,儘管是“獎教助教”,可“逼捐”就變成對教師的罰款。
一般來説,拿着財政工資的公職人員,出於對某些社會看法的忌憚,即使遇到明顯不公的行政攤派也都是啞忍,生怕公開的抱怨不只招惹上司不滿,也引發社會冷嘲熱諷。所以,公職人員看似掌握強勢,但也有被捏住軟肋的時候。從公益基金的初心而言,一切行政逼捐都是違規甚至違法的。
具體到百色這次逼捐風波,沉默的不滿情緒最終在田陽高中得以發泄出來。現在流行“開學第一課”,這次風波也相當於田陽高中、乃至於百色的“開學第一課”。它的內容是警示,制定教育基金募款計劃的人應該遵守慈善法、教師法等法規,而不是知法犯法,或者將明顯的違規違法行為遮蓋上公益的美好外衣。

“開學第一課”都是強調與重申某些基本準則,聽講者多是學生。而百色針對教師搞強捐,這樣的“開學第一課”本來是針對教師的,要老師們知道教育基金“取之於教用之於教”;可強捐不成之後,聽講的“學生”就該是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要知道法律的界限,打着公益旗號搞越界的小動作,也是不可以的。
很遺憾的是,百色對高中老師搞攤派,類似這樣的事出現在許多地方。最常見的,比如剋扣老師的績效工資,要麼遲緩發放,要麼乾脆用作建設基金,總之是人為分割老師的合法工資收入,進行上不了枱面的操弄,遇到質問就拿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田陽高中執行上級倡議,最後還得背鍋,是這種亂象的最新體現。
總之,田陽高中對老師“逼捐”的事有了轉機,是好事。但百色市該就此機會,全面停掉面向財政人員的行政攤派,因為公職人員會有屈辱感,而用這樣方式堆積起來的公益基金也好不到哪去。這本該是常識,即使這樣的“開學第一課”能給各方帶來提醒,但這樣的“開學第一課”還是不要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