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小區成養蜂場 多位居民被叮咬!養蜂人:咬死了人我負責_風聞
红豆奶茶大杯-2019-09-03 13:26
8月29日,家住嶽麓區沙裏平小區的業主向記者反映,有人在小區內養了50多箱的蜜蜂,近段時間由於天氣炎熱,蜜蜂性情暴躁,小區時常有人被叮咬。
記者隨即趕往了該小區展開實地走訪,記者發現,在小區的南北兩條大馬路邊均放置有蜂箱,且數量還不少,基本每隔10米就有一個。
小區業主告訴記者,目前小區共有50多個蜂箱,蜂箱內的蜜蜂都是小區內一些業主所養,養得最多的是一位姓羅的老業主。據瞭解,羅先生養蜂已經有兩年時間,因為是老人家養蜂,大家平時都敢怒不敢言,怕破壞鄰里關係。
記者觀察發現,除了小區南北兩側的道路旁之外,住宅樓之間也有不少蜂箱。**就連小區幼兒園附近不足50米的地方,記者都發現了好幾個蜂箱。**小區幼兒園老師告訴記者,蜜蜂經常飛到幼兒園裏面,驚擾小朋友。
因為養蜂人將蜜蜂養到住宅樓附近,有一些業主在受到蜜蜂攻擊後,又無處説理,便一怒之下將蜜蜂毒死,並摧毀了蜂箱。
記者採訪過程中,養蜂業主羅先生帶着七八位家人來到了現場。羅先生説,自己在小區裏面養了44箱蜜蜂,但這些蜜蜂都不會對他人產生干擾。
羅先生的家屬告訴記者,這些蜜蜂都是老人閒來無事的時候養的,所生產的蜂蜜主要是供老人服用,多出來的則會對外出售。他們表示,老人所養的蜜蜂性情温順,如果不主動招惹,蜜蜂是不會攻擊他人的。此外,羅先生的家屬還表示,被蜜蜂叮咬之後不僅不會對人的身體產生壞處,甚至還有治療的效果。
記者查閲相關法律規定發現,農業部曾經制定《養蜂管理辦法(試行)》,辦法中對養蜂的範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四條對動物飼養人的行為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也就是説,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不準養,但如果飼養的動物干擾了他人正常的生活,依然是不允許的。那麼眼下,沙裏平小區的這些蜂箱該如何處置呢?
29日上午,嶽麓區望城坡街道相關工作人員也來到了現場,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早在前段時間就已經下發了整改通知書,責令羅先生一家將這些蜂箱搬離,但羅先生始終不願意配合。在現場,工作人員再次對羅先生進行了勸説。
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記者從望城坡街道瞭解到,由於羅先生始終不願意協商搬離,接下來,街道將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對小區的蜂箱進行強制性集中處理。
(長沙電視台政法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