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與徽商——中國古代商幫的功與罪_風聞
中国国家历史-《中国国家历史》官方账号-人民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连续出版物唯一官方号2019-09-0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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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商和徽商之所以能在明代崛起,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商幫,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當時的政策。
古代社會不重視商業,商人在古代並不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業。這點從二十四史中就可以看出端倪:歷朝歷代,只有司馬遷在《史記》中為商人作了傳(即《史記·貨殖列傳》)。此後,古代商人能夠青史留名的可謂鳳毛麟角。
司馬遷
而商幫的崛起,可以説是中國商業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它使得商人以集體的面貌登上歷史舞台。眾多的商幫當中,晉商和徽商最為著名,而他們的興起與衰落,更是見證了中國古代商業發展的大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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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晉商和徽商的崛起都和鹽業有關。
為防範蒙古人捲土重來,明朝自建國伊始便把國防的重點放在了北方,包括重修萬里長城、長年派遣重兵駐紮等等。其中,駐軍最密集的當屬“內迫京畿,外控夷狄”的山西大同一帶。朝廷在此修築長城323公里,駐守步兵、騎兵十幾萬人,配各類牲畜數萬匹。
要維持這麼龐大的軍備,軍需糧餉的供應是一個極大的難題,為此中央政府每年花費上千萬兩白銀,財政不堪重負。為解決這個難題,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山西行省參政楊憲向朝廷上書,建議實行“開中制”。
“開中制”的核心就是鹽業。自春秋時期,齊國的管仲把鹽業列為國家專營開始,中國曆代政府都將其視為經濟命脈嚴格把控,其專營收入在財政收入中佔據很高的比例。明朝也不例外,政府控制了鹽的生產,鹽業的“經銷商”也由國家指定。
針對這一點,“開中制”規定:商人要獲得“鹽引(進貨憑證及銷售許可)”,須運糧及其他軍需物資至北方邊疆,“以糧換引”;然後憑鹽引到指定鹽場取貨,並在指定地區銷售。
這個制度的實質是“以鹽養兵”:利用國家對鹽業的專營權,出讓一部分權益,來換取民間財富對邊防的支持。
而這一制度的實施,使山西商人迅速崛起。山西地處邊疆,運糧上有地利之便;更重要的是,以運城為中心的河東鹽場自古是產鹽重地。身處“鹽糧兩利”之地,山西商人收糧販鹽,縱橫天下,成為勢力最大的區域性商人羣體,為晉商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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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洪武年間開始,晉商獨享鹽業之利達120年之久,成為明代中葉之前勢力最強的商幫。到了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晉商終於遭遇了一支來自南方的新興商幫的挑戰。
這一年,户部尚書、山陽(今江蘇淮安)人葉淇實行了鹽政變法。他提出新的“折色制”,一改“開中制”形成的利益格局:按照新制,商人不必再到北部邊疆繳納糧餉換取鹽引,而是可以到內地的鹽運司納糧換取鹽引。
這兩個制度相比,差異之處看似只是納糧地點不同,然而正是這一點造成了利益上的重新分配。明代自洪武之後,南方的淮河、浙江地區的鹽場產量逐漸增加,淮鹽每年的鹽引總量達57萬道,佔到全國的一半。改行折色制後,鹽商無須向北方運糧即能獲得鹽引,晉商的地理優勢便蕩然無存。
從鹽政前後的變化不難看出,“折色制”的背後站着一羣虎視眈眈的南方商人,他們也盯上了“以糧換鹽”這塊肥肉,而這羣人主要來自徽州。
其實,徽州當地早有經商之風。明代中前期,徽州人主要做的是徽墨、生漆、林木、茶葉四門生意。後來浙江地區的棉紡織業興起,徽商在這一行業也很活躍。但這些生意都無法和鹽業的暴利相比,也正是看準了晉商發家的“秘訣”,擁有地利、人和的徽商開始向前者發起挑戰。
徽州印象
折色制推行之後,天下的鹽商便自動分成了“邊商”和“內商”,而後者逐漸掌握了主動權。從此,地處邊疆的太原、大同黯然失色,被鄰近兩淮鹽場的地區取而代之,首當其衝的便是户部尚書葉淇的家鄉淮安。而地理形勢更為優越的揚州更是一飛沖天,成為新的交易中心和“鹽商之都”,原本在山西的大批晉商不得不舉家南遷,落户於此。與此同時,徽商轟然崛起,與晉商分庭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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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做事講究“天時、地利、人和”。在晉商和徽商的故事中,這一點可以説體現得淋漓盡致。
“天時”可謂國家的形勢和政策,“地利”即為地理優勢,而“人和”卻要複雜得多。
**在晉商崛起的過程中,政治的參與和影響始終都在。**比如,明代中期最著名的晉商家族——蒲州的王家和張家。王家起家靠的是糧食貿易,但真正使家族騰飛的卻是第二代子弟中的王崇古。王崇古考中進士後一直升遷至位高權重的宣大總督,成為北方防務的最高指揮官,而其兄王崇義從商,兄弟二人一官一商,很快就控制了河東鹽場。王家亦成為全國第一大鹽商。
張家的“發家之路”與王家如出一轍:“創二代”中的張四維考中進士,後升至禮部尚書,在張居正去世後曾當過內閣首輔。其弟則在山西經商,後在張四維的幫助下,控制了北方的另一個大鹽場——長蘆鹽場。家族勢力自此一飛沖天,比肩王家。
**商幫的成功基礎自然在於其出色的經營能力和理念。**比如晉商講究義、信、利,以仁義和誠信為經商準則;他們還奉關羽為神,看中的正是關羽身上“義”的精神內涵。明清兩代,關帝廟遍佈天下,與晉商的崛起和推廣有很大關係。
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晉商和徽商之所以能在明代崛起,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商幫,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當時的政策:無論是開中制還是折色制,其本質都是國家控制重要物資(鹽)的生產,在銷售上實行特許經營(納糧換鹽)和市場準入;並且在這個過程中,逐漸形成了“官商一體”的現象——主要官員和大商人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甚至是一家人。與晉商相比,徽商的“官商一體”也不遑多讓。
這一點很像現代經濟中的“承包制”:在不改變對重要資源實行國有專營的前提下,激發民間的生產積極性。從明朝實施的效果來看,確實達到了這一初衷。但其負面影響也顯而易見:它敗壞了市場的公平性和法制化,併為官商經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和無窮的尋租空間。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一旦朝中沒人為之“代言”,商幫的沒落亦可謂迅速。清代的“紅頂商人”胡雪巖即是例證。
胡雪巖
回到文章開頭的那個話題:中國古代的商人為何不為統治者所重視?除了儒家思想的影響外,商業與政治“説不清、道不明”的關係,以及商人和官員間很強的人身依附關係也是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