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自富: 拿古代科技成就來重塑自信, 是否必要? | 文化縱橫_風聞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2019-09-0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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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自富 | 上海交通大學科學史與科學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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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最近,西部某高校一位教師因為關於中國古代四大發明的言論被校方處分,引發輿論爭議,並且激起了“如何評價以四大發明為代表的中國古代科技成就”的討論。本文作者認為,“四大發明”是不是重大創新,其實是一個在學理和常識上均值得分析的大問題,我們首先應該在“什麼是創新”上達成一致。作者指出,文化自信要建立在開放、學習和吸收異域文化的基礎上,應該以世界各地文化的多元化為前提。每種延續至今的文化,自然有其獨特意義,而與各種文化的開放交流、吸收其中精華為我所用,再進一步提升本土文化,為世界各文化共享的知識和實踐體系增加具有創新性的內容,才是文化自信的核心。通過對古代科技成就的特殊評價來論證自身民族的文化自信,實不必要。感謝作者授權,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最近,西部某高校一位教師因為關於中國古代四大發明的言論被校方處分,有評論認為校方的處理過於嚴厲,亦有部分評論認為該老師言辭中反映的科技史觀也有偏駁之處。
意外的是,該事件進一步激起了“如何評價以四大發明為代表的中國古代科技成就”的討論。在筆者看來,“四大發明”是不是重大創新,其實是一個在學理和常識上均值得分析的大問題,我們首先就應該在“什麼是創新”上達成一致。
▌到底什麼才算創新?
《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對“創新”有兩個解釋,作動詞用時指:“拋開舊的,創造新的”,作名詞用時指:“創造性;新意”。另一個詞條“創新型國家”則有一個更為細緻的定義:“以科技創新作為基本戰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並形成具有日益強大的國際競爭優勢的國家。”
日常生活中,大多數人對創新的認識基於前者,並認為“四大發明”以及古代中國其他發明(如陶瓷、絲綢等)都屬於重大創新。**這種常識性的理解當然無可指責,但其背後的邏輯卻是使創新的本質簡單化。**如果大學課堂在這個層次上探討創新,似乎有點過於平常。
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是,二戰後尤其是冷戰結束以來,在和平環境下,世界各國的競爭軌道逐步從軍事轉向經濟和發展,各國政府都在竭力尋找新的發展道路,以增強並保持本國在全球範圍內競爭優勢,為本國人民創造更為美好、幸福的物質生活。
**科技實力及其背後的機制被普遍認為是保持國家長遠競爭能力的基礎,中國也不例外。**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率先提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江澤民在1995年的全國科技大會上明確提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之後“科教興國”被提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如果在這樣的語境下評價“四大發明”,基於普通常識的簡單理解是不夠的。
當代對於“創新”的重新認識,肇始於20世紀初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提出的創新理論,他不僅用創新來解釋經濟發展,還明確地把發明和創新區分開來:“只要發明還沒有得到實際上的應用,那麼在經濟上就是不起作用的。而實行任何改善並使之有效,這同它的發明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任務,而且這個任務要求具有完全不同的才能。”
熊彼特將創新理解為“把發明成果引入生產體系”,是對發明成果的首次商業化應用,發明是一種科技活動,而創新是一種經濟活動。他還把整個技術變革的過程劃分為發明、創新和擴散三個階段。人們也逐漸認識到,發明和創新雖然存在區別,但也有着互動和聯繫,發明活動本身也受一定的社會經濟和文化條件制約,因此發明和創新應作為一個完整的對象來研究。
二戰後,隨着經濟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關於創新的認識在管理界又有了新的進步。人們經常用“技術創新”來表示發明、創新、擴散的整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家精神”和“創業精神”在技術發明的商業化過程中發揮着關鍵作用,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有學者認為,創新的本質就是創業精神,創新過程的核心是有能力發現機會並創造新的方法來利用這些機會。這反映出發明並不僅僅是一種認知和客觀的技術實踐活動,企業家的氣質、風格這樣的主觀因素,以及社會文化對創業的鼓勵和包容,也構成了創新的核心內容。
在商學院的創新管理教育中,技術創新被視為一種經濟活動,也隱含着若干假設:**首先是科學、技術和工程三者之間不做嚴格區分;**其次是技術發明的商業化需要現代的市場經濟環境(包含着產權保護制度、專利法律、資本市場、得到社會尊重的企業家羣體、現代金融體系、生產/流通領域的分工協作、產品質量體系等諸多要素),離開這個環境談技術發明的商業化,是一種類似於“關公戰秦瓊”的歷史錯配;第三是技術創新的主要形式主要圍繞着經濟活動,例如一般將技術創新區分為產品創新、服務創新和工藝創新;另外還常常將技術和科學視為一種單向依賴關係,將技術視為科學的應用成果,由此將企業和大學的研究活動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試驗發展三類,而技術創新一般發生在應用研究與試驗發展的活動中。
這種從經濟和管理維度出發的創新觀,也是當前對創新的一種主流認識,例如英國政府的科學創新辦公室認為創新是“現代經濟的發動機,它把創意和知識轉化為產品和服務”。在這個意義上,評價古代中國乃至世界的各種科技成就,屬於一種史學上稱為“輝格式”的歷史解釋,即以“當下”作為準繩來研究“過去”。
事實上,四大發明的歷史語境與近代資本主義社會建立的市場環境有着根本差異,如果要用當前主流的技術創新觀來評價四大發明,需要仔細釐清各自的差異,不能簡單得出“重大創新”或“沒有創新”的結論。
▌如何區分科學、技術和工程?
當前流行的創新觀所藴含的種種假設,也為如何客觀、中立地評價古代科技成就的創新性提出了挑戰。即使在當代,如何定義科學、技術和工程這三個不同的領域或概念,以及如何看待它們之間的關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例如關於科學和技術之間的關係,可以大致歸納為三種類型:技術是科學的應用、科學和技術之間相互獨立、科學與技術相互融合和依賴(尤其是在核能、計算機等領域,因此也有學者提出了技術性科學的概念)。而工程除了“利用自然資源滿足人類需求”的含義之外,很多時候也被視為科學和技術之間的中介,因為在具體工程項目中,往往同時應用了科學知識和技術知識。
**如果從“技術是科學的應用”來理解,古代的技術成就缺乏近代西方科學的指導,其創新性似乎就大打折扣。**如果認為科學和技術各自獨立發展,那麼從事知識發現的科學研究,其成果往往不能直接商業化,而需要技術或工程的中介,因此對於科學上的創新,無法按照現代意義進行評價。但將科學與技術視為相互作用的整體也存在問題,因為古代社會關於自然界的知識體系與現代自然科學顯然不同,由此其對技術發明活動起到的作用也不同。
即使只考慮技術,也存在一些分歧,美國技術哲學家卡爾·米切姆認為技術有知識、活動、物體、意志這四種基本的展現模式,因此他認為熊彼特、馬克斯·韋伯把技術與企業家精神等主觀活動聯繫在一起了,從而反映出技術的社會學維度,對技術以及技術創新的內涵也產生了影響,例如對企業和社會管理的計劃和控制活動是否屬於技術實踐的範圍?企業組織形式和社會制度的變革屬於技術創新嗎?一個典型的案例是中國歷史上秦代建立的郡縣制,以及對度量衡的統一,這些是否也算創新?
從這些挑戰來看,更完整的創新觀顯然要覆蓋到更大的範圍,不僅需要考慮技術創新,還要考慮科學和制度等體系,更廣泛的視角還應把社會文化也包括進來,然後在不同的場景,靈活地運用這些觀點來評價古代的科技成就。
一個更完整的創新觀,在筆者看來應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並具有歷史解釋的彈性,在當代,科學、技術和工程之間相互借鑑和融合的程度比歷史上其他時期都高,因此對技術創新的理解可以延伸到科學和工程實踐活動,創新的核心特徵或本質規定也可以更加多元化,甚至可以是動態的(取決於具體分析的語境)。
對於創新的主體而言,顯然不能只聚焦於企業,還應將個人、大學、公立研究機構、醫院等從事科研活動的主體都包括在內,所謂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就是落實在個人、企業和國家科技戰略等多個層面。
▌真正的自信源於何處?
基於一個更完整的創新觀來評價四大發明,還需要避免陷入文化自信的自我論證誤區,人們通常假設文化自信可以通過一個民族歷史上的創新能力來體現,往往會爭奪歷史上重大科技發明和知識體系的優先權,而這種優先權會帶來民族自豪感和更強的凝聚力。
筆者不否認這方面的積極作用,但由此便論證説“一個民族在古代的科技成就必然證明其在當代的創新能力”,這既不符合歷史事實,也不符合科技發展的內部邏輯。
一方面,近代世界的生產力大發展確實直接受益於現代西方科學,以及與之配合的現代市場體系;另一方面,各國在歷史上的經驗知識體系,以及受其影響下進行的技術實踐活動,固然有其歷史意義,但不能直接將其與現代科學緊密聯繫起來,甚至論證其如果獨立發展也會達到現代科學技術的高度,因為這與當代科學史研究的實際成果不符。
近代自然科學或技術科學,是基於西方思想文化的土壤長期醖釀的成果,建立在理性精神、假説、演繹方法、受控實驗、抽象數學工具、邏輯方法等一系列基礎之上,並通過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選擇和支持而得以發展。
文化自信要建立在開放、學習和吸收異域文化的基礎上,應該以世界各地文化的多元化為前提。每種延續至今的文化,自然有其獨特意義,而與各種文化的開放交流、吸收其中精華為我所用,再進一步提升本土文化,為世界各文化共享的知識和實踐體系增加具有創新性的內容,才是文化自信的核心。通過對古代科技成就的特殊評價來論證自身民族的文化自信實不必要。
由此對四大發明從創新的角度進行評價,應該是不偏不倚且不應為某種預先假設的目的而論證,筆者在此所表達的觀點儘可能滿足這個要求:
用當代流行的創新觀來看,包括四大發明在內的古代科技成就無法得到完整評價,因為其社會影響和擴散並不以商品交換和企業經濟活動為必要條件。但並不能由此否認其在技術知識上的創新特徵,從更完整的創新觀來看,歷史上諸多不基於現代科學知識的科技成就,在當時亦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無論其在知識和經驗發展的內在邏輯上是否符合現代科學技術的脈絡,都具有其獨特的意義。
創新作為民族進步的靈魂,更重要的是用具有鮮明時代特徵的創新觀來培育我們的創新能力,為人類文明發展添磚加瓦。
在這個意義上,與其過多關注古代成就的再評價,不如更多聚焦在如何評價和強化當下的創新能力建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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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南都觀察家”,原題為《“發明”與“創新”是一回事嗎?從四大發明看創新的本質》。**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敬請聯繫刪除。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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