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分佈式能源的認識——綜合能源服務系統(一)_風聞
NPCHZW-2019-09-13 10:02
Distributed Energy在世界上出現已經多年,引入我國也有二十多年了.不知道是哪位專家將Distributed Energy翻譯為分佈式能源,但這個名詞倒是越來越流行是不爭的事實。開始,分佈式能源是以熱電聯產為主,後來有了冷熱電三聯供。再往後,光伏發電也採用了分佈式來描述小規模的光伏發電站,以及小型風機也被認為是分佈式的。
我國的科學家吳仲華先生提出的“温度對口、梯級利用”的理論是分佈式能源的理論基礎,是指導能源轉型的重要思想。
自從分佈式能源問世以來,有關什麼是分佈式能源的爭論一直不斷。分類的標準也有多種,其中多數是以電壓等級和裝機的規模來區別。由於分佈式能源絕大數是包含發電的內容,併網也是首選,所以以電壓和裝機規模來判斷是無可非議的。但這些標準也有缺陷,因為它是以電力為核心的標準,不能全面反映分佈式能源的特點與本質。
我作為分佈式能源行業組織的一員,通過工作的實踐對分佈式能源的定義有如下的考慮。
分佈式能源有作為一種能源的利用方式,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一定會不斷的變化。因此,秉持開放的態度將會有利於分佈式能源的發展。互聯網出現後,出現了網絡百科這種新的知識的模式。聚眾人之力,聚眾人之智為社會提供一個答案,而不再是依靠幾個所謂的權威或專家給出一個答案。這是新時代的新事物。我希望政府、專家和業界借鑑互聯網百科的作法,對於分佈式能源的定義也能持開放態度,通過實踐和探討逐步深化認識,聚集百家之智,取得最大共識,為制訂政策打下堅實基礎,而不要急於讓政府和專家給出結論,那樣反而會限制了分佈式能源的發展。
分佈式能源項目與傳統的能源項目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呢?
我認為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它們在設立時面向的服務對象不同。傳統的能源項目雖然考慮了需求,但不是具體的用户需求,而是面向社會全局的需要。它的制訂程序是從上到下、從總體需求分解為具體的項目;分佈式能源項目面向的是具體用户的用能需求,是從自下而上的制訂的。它在立項和進行設計時要了解特定用户的冷熱電等負荷曲線,不僅是一年的平均需求,也需要知道按季、月、天,甚至是24小時內的動態變化。需要通過各種優化措施來配置系統,不僅滿足用户的要求,而且要保證經濟性和安全性。
所以分佈式能源從一出世,就是面向用户、以用户需求為中心的能源服務系統。這是它與傳統能源系統最本質的區別。傳統能源系統也是服務於用户的,但它與具體用户沒有直接的服務關係,而是通過社會系統 間接服務於用户。
由此出發,區別分佈式能源與傳統能源的另一個重要標誌或特點是,分佈式能源是一個可以自我調節和自我控制的系統,也就是説分佈式能源系統應當是有“生命”的系統。如果分佈式能源系統接入了傳統的能源系統,如電網之中,它應當是可以與之互動的,而不是完全被動的“成員”。
從這種觀點出發,會對什麼是分佈式能源有全新的認識,也就有了全新的分類標準。光伏發電如果是直接接入電網系統,由電網負責調配,那麼其規模無論大小都不是分佈式能源,如果光伏發電接入的是分佈式能源系統作為其多種能源來源組成部分,這種面向具體用户的複雜系統也可以認為是分佈式能源,而與其規模無關。
有一種觀點需要澄清,即既然分佈式能源是可以獨立的運行的,那就不要與社會傳統的網絡聯繫了,自己好之為之吧!這種認識是傳統社會能源系統所有者、運行者經常會發出的聲音,是分佈式能源項目建設中經常會遇到的障礙和困難。(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