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完了!_風聞
夙兴夜寐刘沫沫-2019-09-20 08:05
來源:微信公眾號“法制日報”
還沒紅就涼了,也許是一名演員最悲催的事了。
這兩天,一名女子大鬧火車站的視頻引發網友廣泛關注。該女子在湖北宜昌東站將易燃壓縮氣罐帶進候車室,面對民警警告仍大吵大鬧,叫囂稱“我是公眾人物”“你完了”。審訊時,她甚至還問民警要襪子,並大吼“否則我5000塊的鞋子真的是承擔不起我這隻腳。”
網友驚呼:這是哪門子公眾人物!更有人戲稱其為“貴足姐”。隨後,這位“公眾人物”的真實身份很快被網友們扒出,她是芒果TV的簽約藝人劉露,只有20歲,剛出道不久。
名氣不大,脾氣倒是不小。當然,**不管是名氣還是脾氣,再大也大不過法律。**目前,劉露因阻礙執行公務,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武漢鐵路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天的處罰。
自詡“公眾人物”卻全然不顧素質和影響的劉露或許做夢也想不到,曾經説出口的狂言如今應驗在了自己身上。這次,她真的成為了“公眾人物”並且“完”了。撒潑、大鬧、叫囂、辱罵……劉露當時的言行,不知道是誰給她的勇氣,或許因為拍了幾部戲就膨脹了,也或許歷來的行事風格讓她曾經嚐到過“甜頭”。
有人感慨劉露未紅先糊,其實如此行事風格即使紅了早晚也會糊。近年來,當紅明星因不當的言行、德位不配,為自己帶來“災殃”的例子不在少數。
有人因獨特的嗓音和曲風小有名氣,過安檢時拒絕配合,污衊工作人員甚至曝光其個人隱私;有人蟄伏多年因一部劇大火而成名,不久就被點名批評團隊“耍大牌”,不知是入戲太深還是藝德不夠;有人出道後被奉為女神,無證件進入工作大樓時被武警攔下,竟然辱罵並毆打值班的武警人員;還有人出軌、酒駕、在禁煙場所吸煙……然而讓人失望的是,雖然有這麼多反面教材在先,還總是有人以身試法。
**驕傲出自淺薄,狂妄出自無知。**從曝光的視頻來看,劉露自以為是“公眾人物”有着滿滿的優越感,完全不把規則放在眼裏,在公共場合我行我素,將“公眾人物”的牌子當做擋箭牌。殊不知,無規矩,不成方圓,公眾人物也是需要遵守法律法規的普通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要知道,配合執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規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的行為均屬違法。希望劉露如道歉聲明裏所寫的一樣,讓這件事成為她人生中一堂重要的法治課,也希望別人可以記住這堂課。
越是公眾人物,越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社會公眾對公眾人物關注度較高,他們往往對社會大眾的影響更大更廣,他們的行為準則和價值取向對大眾有着一定的引導,容易被效仿。因此,他們更應注重立德、立身、立言、立行,謹言慎行,堅守道德底線,不碰法律紅線。
**大腕兒大的是底氣不是脾氣。**否則,披着再甜美的外表也只是金玉其外,所有的浮華都會散去。種什麼因得什麼果,挑戰公眾道德底線註定會被市場和觀眾拋棄,不遵守法律和規則必定受到相應的處罰。
“我是公眾人物,你完了。”
是的,你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