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迴歸以來中央在香港行使過的權利_風聞
过路的闲人-2019-09-23 09:20

面對幾個月來的香港亂象,很多網友都或多或少有疑問,中央好像對此沒有很多辦法,總有鞭長莫及、隔靴搔癢的感覺。難道我們就沒有可以從法律上管管香港的制度嗎?我不是學法律的,也沒多研究基本法。對於中國在香港的權利原本也沒多瞭解。但我是廣州人,從小看香港新聞長大。因為每次中國在香港行使基本法上賦予中國的權利時,香港的反響都很激烈,反對派都有很大發對意見。因此從側面我也慢慢知道很多基本法的知識。我就我所知道的,説説迴歸20年來,中國在香港行使過的權利。可能有不足的地方,大家可以指出和補充。
為了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基本法中賦予中央政府的權利並不多。這20年我看到中央政府行使過的權利大概是:
1、任命特首;2、釋法權;3、駐軍權;4、外交權。
我逐一就這4方面説説我的看法。
1、任命特首。
香港是三權分立,我們只控制了行政管理權。也就是1/3的影響力。而香港一向秉承小政府的運作,這導致政府的影響力更加小。這場反送中暴動,香港政府的影響力大家有目共睹了。我們想通過政府去影響香港,更加難。不過縱觀整個基本法,中央政府對特首的產生辦法確實是動了腦筋。特首是通過香港各個功能組別的代表(800人)投票產生。而這些代表大部分都是工商、人大、政協的。中央對這些人還是有相當的影響力的。也就是不會產生反對中央的特首。不過這也是反對派攻擊的地方,説是小圈子選舉。本來中央還想慢慢擴大選舉委員會人數,最終達到一人一票的普選制度。特區政府也提交了相關選舉改革方案,中央也同意普選的目標。但反對派不願意,想一步到位直接普選。中央看見他們得寸進尺,乾脆停止了這個方案,説等香港社會統一了意見再討論,沒有方案之前一切照舊,這等於斷了普選的路。反對派頓時兩頭不到岸,進退兩難。當時看到反對派的囧樣,我也很過癮,哈哈。
2、釋法權。
很多網友都提到釋法權。是的,我們是有釋法權。但我們來看看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
注意裏面的幾個關鍵語句:”終局判決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這幾句説明香港最高法院終審後,中央就算重新釋法也是無權推翻高院判決的!!而且如果香港法院不提出申請,中央人大也不能主動釋法!!為什麼香港法院對暴徒隨意保釋後,而中央無處發力,這條緊箍咒太厲害了。這是很大的坑,簡直是萬丈深淵,怎麼填也填不了。
3、駐軍權。
這個是鄧小平最關心的權利,當年討論中國能不能在香港駐軍的過程,也是相當精彩的。不過當年的着力點還是在體現主權,對於駐軍影響香港管理方面就作了相當多限制。當年英軍都可以隨意行走,但我們的駐軍卻嚴禁走出軍營。香港暴動最厲害時候,許多網友討論可不可以出動駐港部隊。當時我的看法是不可能。
(1)要分清軍隊和警察的區別。軍隊是處理來敵我矛盾,警察是處理內部矛盾。含義完全不同的。出動軍隊,也就是意味香港政府完全失去對香港的控制,進入無政府狀態。這對港府和中央聲譽的打擊遠大於暴動帶來的經濟損失。外媒其實一直也在等軍隊進入香港平亂,準備大做輿論。我們不能再上這個當。
(2)基本法規定駐軍不能干涉香港事務。除非是進入戰爭狀態,否則是不能主動出動駐軍的。要出動駐港部隊,先要香港政府提出申請,中央才能批准。也就是説這個粗暴干涉香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的“黑鍋”要香港政府來背。但這個鍋太大了,港府背不動的。想想當年人大釋法,香港人對於中央干涉香港法院的審判已經是諸多不滿,遊行示威。如果港府申請部隊來清場,這事情過後,港府在港人心目中基本是眾叛親離,香港永無寧日。權衡得失,還不如不管,讓他們自生自滅。
4、外交權
香港人對這條沒有太多的反對意見,中央和香港在這方面衝突的地方不多,頂多是中央不允許美國軍艦靠港時,反對派會説影響香港經濟,影響和外國交往而已。説到這裏,再説句題外話,看到那些港獨全世界跑去演講,很多網友説他們既然不想做香港人,中央或港府就不能取消他們的港籍或香港護照,讓他們不能回來嗎?這裏給大家科普一下香港法律一個很奇葩的地方,香港的法律裏面有如何入籍香港的詳細條文,卻沒有取消港籍的相關法規。你沒看錯,是沒有!也就是如果你成為了香港人,無論是政府還是你自己去申請都沒有辦法取消,一日是香港人,終身是香港人。那港府不能就此制定取消港籍的新法律嗎?但是…你覺得反對派能讓立法會通過嗎?
説了一大堆問題,網友可能會問,木已成舟,現在香港何去何從?縱觀這30多年的中英港風雲,我覺得最大的問題不在基本法。而是中央的態度。之所以一直以來面對香港問題中央都是感覺縛手縛腳,最大的原因是面子放不下。因為一國兩制是老一輩領導人提出的,對台灣有示範作用,這就有隻許成功不許失敗的潛在心理。導致過於着重兩制,忽視了一國。這心理也成了香港反對派針對的弱點,動則拿干涉港人治港來抗拒中央。中央為了大局,也將很多香港負面的新聞壓下來(對台灣也是一樣),忍氣吞聲。所以很多網友對這次香港的動亂感覺很突然,其實這情況一直都在,無非是大小的問題。
這次中央在整個事件的操作過程我是很讚賞的,終於看到和過往30年不同的風格了。最重要的是放下了面子,不怕“家醜外揚”,放開新聞報道。你亂是你自己的事情。大家一起吃瓜看戲。讓大陸人民看看香港反對派追求的自由民主是個什麼東西。我們不出兵不打壓,一切“港人治港”,這讓歐美輿論無法興風作浪。等香港折騰完了,再秋後算賬。所以只要放開一國兩制的心結,頓時會覺得海闊天空,中國能用的手段其實還有很多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