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榆樹某商家用國旗印廣告,負責人已被民警帶走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19-09-24 09:40
現在的美好生活是無數革命先輩拋頭顱灑熱血換來的,國旗是用他們的鮮血染紅的,面對鮮紅的國旗,我們要心存敬畏。讓人痛心的是,吉林省榆樹市一男子居然在國旗上印字做廣告,以此來吸引眼球,謀取私利。
事發於9月21日,有網友舉報稱,吉林榆樹大街某服裝店批發市場,用兩面國旗打廣告,在上面隨意印字。我們也從現場傳回的照片上看到,國旗上面有“某某服裝店”等字樣,兩面國旗被放在市場大門兩側,顯得十分扎眼。
接到羣眾舉報後,榆林市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取證,發現羣眾反映情況屬實,當場派人將國旗取下,傳喚了此事的始作俑者李某。
警方通過調查得知,李某是某服裝廠的負責人,正直國慶節來臨,李某想搞一次促銷活動,因為國旗顏色比較鮮豔,在上面印字做廣告比較吸引人,他找自己的哥們再兩張國旗上印了字。李某稱自己並不知道在國旗上印字是違法行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希望警方念在他是無意為之,能夠從輕處理。
目前,民警已經將李某帶走,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戳這裏看視頻)
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祖國建國70週年國慶將至,很多商家和個人都紛紛插起小紅旗慶祝。不過小編也要提醒大家,愛國的心情大家都理解,但是因為不懂法犯這種低級錯誤那可就得不償失了,國旗和廣告宣傳可不能魚與熊掌兼得哦。
(榆樹生活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