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用法和現代英語語法的錯誤正在改變英語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706-2019-09-25 13:33
人類學家Edward Sapir(愛德華·薩皮爾)曾寫道:“不幸的是,或萬幸的是,任何語言都不會近乎瘋魔的始終如一。事無完美,是語法都有漏洞。”Sapir説的是語言的不規則性。對我來説,這種漏洞在我所認為的雙語法(doppelgrammar)詞彙中尤為明顯。
許多我們常見的單詞已經不僅僅具有一個語法角色,因此,成為句子中一部分的某個單詞如果具有同形或同音異義詞功能——即一種語法上的分身術——那它在另一個句子中可能有不同的含義。這通常是由所謂的功能轉換引起的,當我們把一個名詞變成動詞時,如“to adult”或者“to gym”。這種轉換使我們難以甚至不可能把一個詞只當作一種類別使用。
這有一個例子:最近一個朋友告訴我,她女兒的老師告訴她千萬不要使用“that”。她很好奇這是否符合語法規則。
我説,這視情況而定,具體要看我們説的是哪個“that”。這不起眼的四個字母可以充當代詞、形容詞、連詞甚至是副詞。當我們説“hand me that”,這個單詞起到指示代詞的作用,指的是遠離説話者的物品(反義詞是“this”)。但是如果我們説“hand me that book”,它起到的是形容詞的作用,儘管它再次表明了方向。如果我們説“have you seen the person that was just here”,這個單詞又變成了代詞,一個關係代詞,把名詞“person”和“that was just here”連接在一起。
“That”還可以是一個直接的從屬連詞,引出一個作名詞的從句“I told you that I would be right back”。這裏的“that”可以是作家們為了使散文更加快速地推進而經常刪去的一個詞:“I told you I would be right back”就成為簡潔之風的首選。這也就是我朋友女兒的老師所説的。當然,“that”還可以是強化副詞,例如“Yes, it is that complicated.”。
現在,我們可能會對這些界定方法提出質疑——也許形容詞“that”和指示代詞“that”是相關的,“hand me that”是從“hand me that book”的形式中簡化而來。但是更為重要的一點是非常清楚的:最簡單的單詞不僅只有一個功能。語法的漏洞之一就是單詞有雙重含義。
“That”並不是唯一履行雙重(三重或四重)責任的詞。例如:“have”、“be”、“do”等單詞,都是助動詞或者主要動詞本身。在“I have just arrived”中,單詞“have”輔助主要動詞(arrived),但在“I have a question”中,它就是主要動詞。
有時候,很多單詞都太過常見,我們甚至不想去質疑它們的地位。例如“up”這個詞,它是一個介詞,對吧?“I walked up the block for a cup of coffee”。但是“up”也可以用作副詞,例如 “He jumped up”。或者它可以用作複合動詞的一部分:“We fixed up the house”或“She wrote up the report”。“Up”甚至可以用作形容詞或者動詞:“it was an up day for the markets”或者“the university has upped tuition again”。把“up”看作介詞的刻板印象對它的靈活性而言是不公平的。
英文單詞的靈活性和異義性是非常普遍的,例如單詞“yesterday”、“today”和“tomorrow”既可以用作名詞,也可以用作副詞。比較一下“tomorrow is another day”和“I’ll finish the work tomorrow”。單詞“who”可以用作疑問代詞(who left?)或者關聯代詞(I saw the person who you mentioned)。“Before”和“after”可以作為介詞或者從屬連詞:“I left after class”或者“I left after I saw them”。“Well”可以作為感嘆詞或者副詞,例如:“Well, I never would have believed that”和“the old car runs well”。當然,“you”和“they”可以是單數名詞或者複數名詞。
所以,如果你期望一個單詞只有單獨的意思或者功能,你可能會失望。無論何時,單詞都會被賦予新的功能,這類雙重語法的詞彙清單隻會會越來越多。
不過,有時一個單詞的詞性會引起一些小爭議。我認識的一位圖書館員因為把“fun”當做形容詞(a fun event)而在社交媒體上被點名。“作為一個圖書館員,你應該用詞嚴謹。”她在網上被指責道。“Fun”已經被作為形容詞使用了一段時間了。另一些人則對“super”從形容詞轉化為強化副詞(如“she was super smart”)而感到惱火。
幾年前,對“because”更多的被當做介詞使用(如”because reasons”或”because science”)而不是堅持其更為傳統的從屬連詞(如because language changes)的角色有種擔憂,媒體上就此討論得沸沸揚揚。那些認為這種用法很可惡的人們,在第一次聽説這種用法後的幾周內很有規律的用它,起初只是諷刺性的,後來就變成常規了。牛津辭典列出了“because”、“super”和“fun”的這些用法,目前還被標為非正式用法。
所以,在我們對名詞用作動詞,或形容詞用作名詞或副詞做過多評判之前,讓我們花點時間來欣賞單詞的靈活性。正如Edward Sapir所説,我們有多種方式表達自己,這可能是一種“欣然接受的華美”,也可能是“不可避免的傳統窘境”。是哪種情況可能取決於我們的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