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4,F-15,F-16,F-18,美國三代戰鬥機為何唯獨缺了F-17?_風聞
科大二助-2019-09-25 13:18
作者| 科羅廖夫
來源| 科羅廖夫的軍事客廳
美國的戰鬥機編號,在1962年以前是海空軍分別獨立編號的,各自採用不同的規則。空軍是任務(用途)代號加數字順序號,比如F-86佩刀,第一個字母是用途任務代字,F是戰鬥機Fighter的首字母。海軍採用任務代號,廠商序號和廠商代字表示。比如F-6F地獄貓Hellcat,F是格魯曼的代字母,表示格魯曼設計的第6種戰鬥機。1962年以後,美軍統一了戰鬥機編號,空軍原來的編號繼續保留,海軍的現役飛機重新排列。到了第三代戰鬥機時代,美軍推出了F-14,F-15,F-16和F-18戰鬥機,這其中唯獨缺少了F-17,這是為什麼呢?
一架YF-16和一架YF-17正一起飛行
美國事實上並不是沒有F-17計劃,而是競標失敗並沒有被美國軍方選中。事實上,F-17計劃還衍生出了其它的經典機型。
由於美國空軍的F-4“鬼怪II”型戰鬥機在越戰時期表現不佳,尤其是在近距離空中纏鬥中屢屢在蘇式戰鬥機的面前落得下風,所以這催生了F-15和F-16的誕生。1976年,美國空軍最後敲定,選中了通用電氣公司(如今的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YF-16,即F-16的原型機,而諾斯羅普公司的YF-17則沒有在美國競標中被美國空軍選中。
YF-17與美國的F-5“虎II式”戰鬥機具有很密切的關係,由於F-5系列戰機被定義成低端的外銷專用戰機,因此隨着時間的演進與新敵手的問世,已經逐漸不能在可預見的未來勝任前線戰鬥機的任務。也因此出現了多種類型的改良方案,當然,作為原製造廠的諾斯洛普卻並未捨棄分食這塊市場的企圖。
諾斯洛普也嘗試發展更先進版本的F-5E,原訂的稱呼為F-5G,是作為F-5E後繼的出口專用戰鬥機而設計的,這麼命名的原因是當時美國政府不允許自用的現役戰鬥機出口。待經過一段時間該項禁令解除之後,F-5G也隨即改名為F-20。雖然F-20在某些特定的領域當中部分性能遠優於早期型號的F-16(維修便利性,可靠度等),但是他繼承自F-5的較低載彈量與作戰半徑卻是在與YF-16競爭時的不利因素,後來還研發出了P-530計劃。
原本等待YF-17的命運應該是黯然落幕然後被慢慢遺忘在歷史長河中,但是事實上YF-17的雙發動機性能優異,複合美國海軍艦載機的高可靠性要求,所以即使在空軍的輕型戰鬥機競標計劃中落敗,卻被美國海軍看上,併成為了海軍艦載機的原型,並一直使用至今,他就是著名的F/A-18“大黃蜂”。
“大黃蜂”並不是諾斯羅普單獨搞出來的,由於諾斯洛普缺乏設計建造艦載機的經驗,於是邀請設計過F-4的麥克唐納-道格拉斯參與設計,兩家公司合作的結晶就是之後的F/A-18。由於其翼前緣延伸面的曲線與大小的關係,使得“大黃蜂”還獲得了“眼鏡蛇”的暱稱,這兩個外號都指的是F/A-18。“大黃蜂”遇到的這種情況在美國軍事武器競標上極其罕見,幾乎看不到敗選者還能夠“復活轉生”,而F/A-18就做到了。
所以可以説,F-17就是F-18,這裏的F代表戰鬥機,而A代表攻擊機,而F/A-18的F/A所代表就是戰鬥攻擊機,“大黃蜂”具有兩種戰鬥定位,是美國海軍的多用途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