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拆遷補償,一家人15天內結婚離婚23次,連親家母都娶,簡直瘋了_風聞
午后初雪-观察生活中最不易被发现的那一面 2019-09-25 08:52
“活久見”系列再添新素材:小叔子和嫂子結婚再離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結了又離,同一家人還有人和親家母結後又離……這不是編造的狗血八卦、獵奇故事。最恐怖的是,這是真事!
根據都市快報最先披露出來的消息:
今年3月,浙江麗水,一户人家11名成員在短短15天時間內,先後結婚、離婚高達23次。他們此舉的目的是為了進行户口遷移,以便佔有儘可能多的拆遷補償利益。9月19日,麗水市蓮都區警方接到市區城中村改造巖泉指揮部報案後,就此展開調查,最終這11人中4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審。新聞曝出後,立馬兒上了熱搜。
見過“假離婚”的,沒見過假得這麼離譜的:沾親帶故的一家子人,居然在半個月內結離婚23次,且無視世系輩分、挑戰倫理禁忌。這讓人大跌眼鏡之餘,也不由得感慨“不是一家人,不帶這麼隨意扯證的”。只是這一通猛如虎的操作下來,他們的孩子以後見着親戚,到底該怎麼稱呼?

在網上,很多網友驚呼“連編劇都不敢這麼編”。根據警方調查後,得知:
原來,石某琴是飛機場角村民,2011年與原夫潘某勇離婚,不過,今年3月他們又開始了頻繁接觸,在今年3月6日,潘某勇通過與石某琴的“復婚”,順利將户口遷入了蓮都區飛機場角,僅僅6天之後,這對夫妻再次選擇離婚。
令人瞠目的事情還沒完, 3月20日,潘某勇與自己的嫂子湯某香結婚,6天后離婚;4月3日,他再次與湯某香的妹妹湯某連結婚……
石某琴的戲也有後續,她2011年與張某滿二婚,2013年離婚,隨後於今年3月20日與湯某滿(湯某連原配丈夫)三婚……

據瞭解,按照已經公佈的補償政策,凡今年4月10日前户口在飛機場角的村民,即使按照無房户的最低補償標準,每個人也可以享受到40平方米的安置房補償,而飛機場角就是今年城中村改造的區塊之一。
不僅如此,潘某勇的父親潘某田也先後多次離婚、結婚,3月11日,他甚至與親家母劉某嬌在民政部門進行了結婚登記。
就這樣,在今年3月份短短15天時間內,這一大家子相互間關係為表兄妹、親兄弟等的11名成員,先後結婚、離婚高達23次。
原本作為長輩的潘某田(潘某勇父親)更是在一週之內在民政部門登記了3次。通過這波神操作,他們先後將13名户口不在飛機場角的人的户口遷了進來,目的就是為了騙補償。

這事確實夠荒唐,但結合其來龍去脈,此事不應只淪為“震驚體加工廠”的原材料,更應引發很多嚴肅的社會思考。
結婚離婚是個體權利,但為了多獲拆遷補償而頻繁地離了結結了離,終歸是走偏。這的確反映出了當地拆遷補償規則的漏洞,按照“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的邏輯,拆遷補償規則設計的紕漏算是“有縫的蛋”。這條縫也需要縫合,可這絕不意味着,見縫就“叮”的貪利做法就合情合理。
拆遷户尋求合理補償,也是爭取權利,本無可厚非;從情感出發的結婚離婚,就算有時不夠慎重,也不宜苛責。但為了多獲拆遷補償而進行“家庭內部關係重組”,15天內結離婚23次,以至於鬧出“娶了嫂子再娶親家母”的荒誕劇,這吃相未免太糟糕。
本質上,拆遷前閃婚閃離,就跟拆違前加蓋或“種房”牟利一樣,都是一種“利益算法”,背後連着貪利心態。利慾之下,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以至於各種打擦邊球鑽空子——在此事中,這家人就為了多拿補償,憑着“結婚可遷户”的槓桿撬動“一生二,二生三”式的户口繁殖。雖然挺可恥,但在有些人看來,這合乎工具理性。
問題是,在“利益算法”之上,還有更高級的“倫理算法”;工具理性之上,還有更可取的價值理性。其信奉的是:人有所為有所不為,縱然愛財也該取之有道,而不能為了不義目的不擇手段。在“倫理算法”中,我們的行為應收束到公序良俗、法律法規的約束框架下,不能動輒“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
也正是有了這套“倫理算法”,整個社會才有恥感與底線思維,社會公共理性才在許多道德共識的成形與維繫中得以培育。而為了多拿拆遷款跟親家母結婚,只有功利主義層面的“理性”卻無倫理學意義上的“克己”,明顯與“倫理算法”相悖。
這樣謀取非法佔有徵收補償利益的做法,還不只是有違倫理,更逾越了法律邊界——辦案警方就表示,此舉涉嫌詐騙。因此遭到依法懲處,也在情理之中。
到頭來,在被處理之餘,其底線思維的崩坯亦會被輿論炮口瞄準:若稍有底線,誰會做出這種“家庭大勢,合不久就分,分不久就合”的奇葩事來?
或許,對於制定徵收補償利益方案的決策者而言吧,在儘量保證民眾利益的同時,政策設計應做“最壞預設”,結婚遷户、對無房户的最低補償標準等制度本出於善意,但也得防範有些人鑽空子。讓一些人“只顧利益不顧倫理”的人最終還是竹籃打水……
內容綜合自燕趙都市報、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