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難纏的消費者:用8年死磕汽車巨頭,拯救了無數人的生命_風聞
正解局-正解局官方账号-洞察产业/城市/企业,正解中国成长的力量。2019-09-26 13:00
◆做“沉默的大多數”並不是一種美德,用奔馳車主“引擎蓋式維權”也不應該是中國消費者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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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攪局者,是被一些人恨之入骨的“惡棍”,是最難纏的消費者。他也是英雄,被很多人稱為消費者保護神、第一公民的鬥士。
他沒有任何背景和權勢,卻不惜與權貴勢力為敵,推動了20多部消費法出台,也因此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釘,被跟蹤、調查,甚至使“美人計”,企圖從他身上找到一些讓他身敗名裂的污點。
他叫拉爾夫·納德,一個被稱為“現代消費者運動之父”的美國律師,他以一己之力推動了汽車召回制度出台,拯救了無數人的生命。
請記住這個名字,是他為你係上了安全帶。
**1.**小人物的壯舉,單挑美國第一汽車巨頭
1966年,剛過而立之年的美國小夥拉爾夫·納德,完成了他人生的第一次壯舉——一個人硬懟美國汽車巨頭,催生了拯救全球數億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汽車召回制度。
“廠商發現了由於設計或製造的原因,已投放市場的汽車存在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缺陷後,必須對車輛實施召回”。1966年9月,美國頒佈的《國家交通及機動車安全法》,汽車召回制度被寫進了法律條文。
為了這場維權的勝利,納德花了差不多8年的時間。
(年輕時的納德)
納德從小就很“另類”,最喜歡去法庭看控辯雙方的唇槍舌戰,10歲就捧着美國國會議事錄看得津津有味。就算到了哈佛學習,納德仍是一個“不可理喻”的人。哈佛法學院這個法律界人士眼中的“聖地”,在他眼裏卻是隻為銀行家和大企業豢養走狗的場所。
哈佛畢業後拿上了律師執照,納德沒有去工作,反而放飛自我,開始搭着便車到處去旅行。
正是在路上,納德看到很多車禍現場,開始關注汽車安全問題。
(在搭車旅行的過程中,
納德開始對汽車安全問題產生了興趣)
1959年,納德在一本雜誌上發表了《你買不到安全的汽車》的文章,開始抨擊當時美國的支柱產業:
顯然,今天底特律在設計汽車時追求時尚、成本、性能和計算好的報廢期,而不是為了安全。儘管每年有5百萬起車禍,4萬人死亡,11萬人終身殘疾,150萬人受傷。
一篇文章作用有限。1964年,納德來到華盛頓,決定搞個大的,寫本關於汽車安全的書。他偷偷跑到底特律,採訪汽車行業的工程師和一線工人,蒐集那些工業巨頭的“黑材料”。為了不被汽車公司的人發覺,他跟採訪對象坐着車,一邊繞圈一邊聊。在這本《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美國汽車協會在1965年11月設計“危險”》的書裏,第一章就直接開懟通用的新車型“Corvair”,納德的調查稱這款車剎車有設計缺陷,可能會帶來翻滾等危險。
(因為剎車問題導致事故的Corvair轎車)
其實,通用公司早就知道車子有問題,不過要改進的話每輛車會增加15 美元的成本,“精明”的廠商可不捨得這筆投入,反而願意花錢想其他的辦法搞定這件事。
當時通用公司正被這款車的訴訟案弄得焦頭爛額,納德的新書又在火上澆油,通用汽車選擇了大公司最常用“公關”手段:花錢請偵探找納德的污點,再要挾讓他閉嘴。
跟蹤監視、威脅電話、甚至連美人計都用上了,可通用並沒有拿到納德的把柄。反而不怎麼走心的偵探,把華盛頓郵報的記者當成了納德進行騷擾,這送上門的獨家新聞,報紙肯定是笑納了。
(通用公司被媒體曝光跟蹤納德事件)
通用公司公關的這次神助攻,讓納德和他的新書一夜成名。事兒越鬧越大,通用的CEO出面道歉,官方開始介入,納德也一下成了單挑大公司的孤膽英雄。
(1966 聽證會現場,
左下是通用 CEO 詹姆斯·洛希,右下是納德)
在納德的死磕下,此事引發全美關注。窗户紙被捅破了,1966 年 9 月,美國通過了《國家交通及機動車安全法》和《公路安全法》,汽車召回制度隨之確立。隨後的幾年, ABS、安全帶、安全氣囊這些安全裝置,逐漸成了標準配置。
(《時代週刊》封面)
納德一戰成名,被《時代週刊》認為是“美國最難纏的消費者”,並被《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選為美國20世紀最有影響的100名美國人之一。
(納德曾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加美國總統的大選)
成名後的納德開始關注食品、衞生、勞動安全、生態環境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先後推動了20多部消費法出台,並先後五次參加美國總統競選,為自己彪悍的人生畫上了一個更加彪悍的句號。
**2.**汽車召回制度,一年拯救上萬人生命
納德一手推動的全球汽車召回制,在今天甚至是往後很長的時間內,都有重要的意義。
第一, 徹底改變了車企對安全的認識
在此之前,汽車工業界對安全問題,除了忽視更多是厭惡,他們認為重視安全問題會阻礙汽車工業的發展。早在1955年,福特公司的麥克納馬拉曾經策劃過以安全為主題的廣告,強調安全防護設計、安全帶、安全制動系統這些概念。
但他不僅被對手通用公司攻擊,就連福特公司自己內部也不待見安全概念的宣傳,麥克納馬拉被強迫休假,這場本應對消費者生命負責的安全宣傳運動就這麼不了了之。
(當時的美國車企片面追求外型,
並不理會安全問題)
第二,縮小了消費者和廠家不平等的差距
在召回制度出現之前,廠商對消費者是強硬的毫無對等關係的態度。財大氣粗的美國汽車公司,花大價錢僱傭一大批律師,專門應付消費者對汽車質量問題的索賠投訴。跟它們相比,車主無論從資金還是時間精力,都沒辦法承擔訴訟的成本,問題自然也就只能不了了之。
召回制度就像一個“緊箍咒”,牢牢地套在汽車公司頭上,讓它們不敢肆意妄為。
第三,挽救了無數人的生命
在這之後,施行汽車召回制度的國家開始越來越多,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和歐洲的許多國家也先後明確了自己的汽車召回制度。與此同時,召回制度也開始從汽車界擴大到藥品、家電、玩具等行業。
(日本汽車召回數量)
召回制度讓汽車公司“規矩”起來的同時,更讓數不清的人脱離了死亡的危險。在美國汽車召回制度出台後的30年間,平均每年有12000人倖免於難,累計召回了2億輛。其中,2003年召回汽車的數量甚至比賣的新車還多了250萬輛。
當然,這並不是車子質量越來越差,而是歸結於召回制度對汽車質量的要求日趨嚴格。
**3.**中國汽車召回制度的演變
中國的汽車召回制度,到今天已經走過了15個年頭。21世紀的前10年,中國的汽車產銷量每年都以20%以上的驚人速度遞增,從2009年開始,中國一躍成為全球汽車生產和消費量第一名,並且連續十年保持全球第一。
不過,直到2004年10月,中國的汽車召回制度才開始施行。缺少汽車召回制度,曾經讓中國的消費者吃了不少啞巴虧。僅僅是在2003年這一年,全球11次大規模的召回中國都被排除在外,超10萬名中國車主的正當利益無法得到保障。
其實,2002年國家質檢總局就發佈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但從出台到正式頒佈,這個99.6%的消費者都贊同儘快出台的制度卻花了一年半的時間。
這其中的阻力,既有和納德當年遇到的類似,也有中國獨有的情況。首先當然是來自於汽車廠家的阻力。不管是合資企業還是自主品牌,普遍認為實行召回制度會給企業帶來沉重負擔。一次大規模召回動輒幾千萬美元的花費,如果落到實力較弱的國內企業頭上,一次就能讓企業破產。
中國消費者對召回制度的不理解是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當時很多人都以為是汽車召回就是退車退錢。就算是中國的召回制度出台後,媒體也在不斷地提醒消費者,汽車召回的方式是解決缺陷問題後返還給車主。
另外,和很多國際遊戲規則在中國都會走樣類似,“雷聲大雨點小”的中國汽車召回制度,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時候,顯得力量還是孱弱。
(中國汽車產銷全球第一,
每年的汽車召回數量與發達國家相比卻少了很多)
很多人對2014年的速騰“斷軸門”還記憶猶新。這起典型的“中國式召回”軌跡是這樣的:車主維權—輿論跟進—質檢總局啓動缺陷調查—約談車企—車企宣佈召回。可問題並沒有因為宣佈召回解決,矛盾反而變得更加激烈。因為大眾汽車傲慢態度,還有召回措施只是在後軸上“打補丁”的敷衍了事。
(中國式維權)
**4.**如何讓中國的車主腰桿硬起來?
中國消費者在召回問題上經常被國外車企區別對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召回制度約束力偏弱,召回處罰力度不夠。直到今天,中國汽車召回制度中處罰的最大力度,僅僅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與之對應的是,美國規定,凡是車企有故意隱瞞質量缺陷的責任人,最高可以判15年,罰金也漲到了1500萬美元;日本2002年修訂的召回制度,把過去企業自主召回改為政府強制召回,處罰違法者的金額也從原來的百萬日元,漲到2億日元。
如何讓中國的車主腰桿硬起來?
做“沉默的大多數”並不是一種美德,用奔馳車主“引擎蓋式維權”也不應該是中國消費者唯一的選擇。
納德的維權經歷以及歐美的召回制度,也許能為我們帶來一些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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