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累托最優:社會治理的經濟政策依據_風聞
京畿论-只为优质的公共写作,微信公众号:京畿论。2019-09-26 11:33
文 | 京畿部長
在經濟學界,有這樣一個詞叫做“帕累托最優”,帕累托最優又稱為帕累託效率,主要是指一種資源分配的狀態。 這個概念的基本涵義是:假定有固有的幾個人和可分配資源,從一種分配狀態到另一種狀態的變化中,在沒有使這些人中任何一個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簡單理解就是,這幾個人的資源分配已經處於一種恰當且到達臨界點的狀態,如果有一個人想變得更好,那麼就不可避免地去侵佔和損害別人的利益。有且僅有這樣一種可能的情況就叫帕累托最優。

▲維弗雷多·帕累託 圖源/百度
“帕累托最優”這個定義是取自意大利經濟學家維弗雷多·帕累託(Vilfredo Pareto)1896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講義》,據法文翻譯而來,人們根據這個理論研究經濟效率和收入分配,制定福利或資源優化配置的政策。可以説在現如今,帕累托最優已經成為了評價經濟制度和政治方針優劣的重要標準。
我們的社會,是一種奉行“叢林法則”的社會。因為大到國家之間、政權之間,還是小到企業之間、人與人之間,大家都進行着各種各樣的的競爭,對於“叢林法則”而言,就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而對於彼此之間競爭的最後結果,那就是取決於大家的實力、智慧和現實中的能力了。當然我這樣説有些人難免不理解,我下面舉個例子。
比如你在網上購物的時候,你看中了一款球鞋,花了八千塊錢入手,但其實這款球鞋只值一千二,這場買賣雙方自由交易的結果就是你被宰了,或者説強者悄悄剝削了弱者;又比如一款電子產品,在剛上市之初價格往往比較昂貴,等過段時間之後,它的價格下降了,那麼在這類型的交易中又是誰蒙受了損失?經濟學中説到價格是由供給決定的,但是我們再仔細想想之後,以上那些供給關係本質上其實就是力量對比,這種力量對比是對供不應求的供方有利,對供過於求的求方有利。可以説任何時候供求雙方的力量是不對稱的,這種不平等造成了彼此的強弱之分,而如果把強和弱放到一個自由的市場中去較量的話,大家都知道結果是什麼,那就是強者越來越強,弱者越來越弱。
我們都希望擁有更好的生活,而社會也需要階層的流動。但是在很多時候,你去找工作,一個公司給你的工資是一千,另一個給你一千五,第三個給你八百,在這種狀態下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工資都不高,可以説養家餬口都難,你也清楚這任何一家的回報都和你的付出不成正比,但是在你沒得選擇的時候,你依舊還會接受其中一個工作,更極限的狀態是不發工資給你口飯你估計都行。所以對於這類情況來説,有時候不是你能決定自己過什麼生活,而是去被動接受糟糕的待遇,強弱的博弈結果顯而易見。當然如果在這種狀態下把你的待遇提高,那麼對於這三家公司來説就會造成損失,那麼對於這種情況,如何實現“帕累托最優”呢?這裏我們既要引入另一個概念,那就是“帕累託改進”。
所謂“帕累託改進”就是指一種變化,在沒有任何人處境變壞的情況下,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一方面“帕累托最優”是指沒有進行“帕累託改進”的狀態下,另一方面“帕累託改進”則是達到“帕累托最優”的路徑和方法。很多時候,市場會自動均衡所有的資源,這種情況具有帕累托最優的性質,但是在現實中,“帕累託改進”的應用空間卻很小,因為任何試圖偏離這一狀態的企圖都會遭到反對,而這種反對的根源,就在於這種改變會使某些人(至少一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會使他或她的福利水平低於均衡點以下,所以對於出台政策的決策者而言,要打破這種情況,會遇到現有既得利益者們的堅決反對,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在很多時候,對於大部分人而言非常好的政策卻無法實施的原因。
如果一個經濟制度不是“帕累托最優”,那麼就應該進行“帕累託改進”,就比如一家企業在不損害競爭對手的情況下為自己爭取了利益,這也叫“帕累託改進”,同時如果兩家企業都進行“帕累託改進”,那麼最後的結果很大可能就是雙贏的局面,比如現在的華為和蘋果聯手,如今的美國願意和中國合作一樣,但是很遺憾,這種可能性並不高。
由於人的慾望和野心,每個人都想擁有更多更好的東西。也因為如此,“帕累托最優”只是一種過於理想的狀態,但是如何去實現這個狀態,就是人們制定經濟政策和資源分配的依據了,做不到百分之百,也應該向百分之九十而努力。而“帕累託改進”實現的條件則更加苛刻,因為它的一個大前提就是所有參與在內的人利益都不能損害,現實中這不是不可能的。
因為在這個社會中總有人會受到傷害,就是那些弱者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