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懲戒權來了!古代教鞭的迴歸?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027-2019-09-29 08:42
作者:沈三萬老沈 來源:財經早餐(Femorning)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
近年來,“老師”一詞卻頻頻成為熱門爭議話題。
教師懲戒權合法化?
首先是待遇問題。
9月3日,第35個教師節來臨之前,教育部表示,教師工資由80年代之前在國民經濟各行業排倒數後三位,提升到目前在全國19大行業排名第7位。
不久後,9月20日,深圳龍華區教育局發佈信息,龍華區擬招聘公辦中小學在編教師約400人,**承諾年薪本科生26萬+、研究生28萬+,另有“事業單位正式編制、落户深圳、全年帶薪休假165天+”。**招聘消息一出,立刻衝上當天熱搜。
有同樣任職公立小學的教師網友表示:為什麼我拖後腿了?隨即引來其他網友反駁:算上補課等收入、福利待遇以及將來的退休工資了麼?教師網友羣體表示不服:我們真沒那麼多課外收入。另一波網友隨即開啓靈魂拷問:如果待遇不好真過不下去了,為什麼教師資格證報考人數年年創新高?
唇槍舌戰的背後,一組數據不容忽視——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由於報名人數激增,導致報名系統堵塞,各省報名截止時間順延2天。據悉,**僅報名首日報考人數就突破200萬!**預計下半年報考人數將超500萬,比上半年翻倍。
空前激烈!
在“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爭取編制當老師”的局面下,老師的一言一行迅速被無限放大。
**“體罰”,成為最敏感的一個詞。**全國各地,頻頻見教師體罰學生的新聞被曝光。
7月28日,山東五蓮縣,兩名學生遲到,班主任楊某責令到教室門口反省,後兩人離開去操場玩,被楊某發現後叫回,楊某用課本抽打、腳踢等實施體罰十多分鐘。之後,學生家長髮現孩子臉部、頸部、腿部等多處紅腫,隨即報警。網友態度迅速分化激辯,支持楊某的表示“熊孩子就該打”,反對楊某的表示“讓你家孩子被打到紅腫試試?!”
無獨有偶,山東郯城,教師韓某將一名一年級的小學生臀部打了一百多棍,大片紅腫,家長立刻報警,韓某隨即被依法行政拘留,且被教育部門開除。韓某辯稱,因學生不好好背課文才管教他,自己不是體罰而是“嚴師”。
一個熱門問題隨即浮出水面:文明時代的今天,“嚴師”和“無良教師”的界線究竟在哪裏?
9月24日,廣東擬立法規定,對於違規學生,任課教師可以採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已提交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審!
一石激起千層浪!
“教師懲戒權”合法化了!
古已有之
“教師懲戒權”,其實,並不是新鮮事物。
中國自古以來,都賦予老師懲戒權。
**蘇軾有言:“惟教之不改,而後誅之。”**意思就是,教育之後,仍然不改,老師可以進行處罰。
在中國古代,教師懲戒權的形式很多樣。
明代教育家黃佐提出,“無故而逃學,一次罰誦書二百遍;二次,加撲撻,罰紙十張;三次,撻罰如前,仍罰其父兄。”老師的懲戒權之大,不僅可以鞭打學生,甚至可以處罰學生家長。
東漢王充則主張,“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醜得鞭”。
三味書屋的壽鏡吾老先生有一條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罰跪的規則,但也不常用。這是魯迅的童年記憶。
甚至連皇帝也逃不過此種懲戒。
秦始皇幼年,老師甚嚴,第一次授課教了“亡、口、月、女、凡”,合體字即為“嬴”,第二天就要求背寫,秦始皇表示太難寫了,不會,老師立刻舉起了荊條棍抽了下去。
至近代,教師懲戒權被視為體罰,法律嚴禁此種行為。
**廣東的一紙擬立法,掀起了大眾激辯:**是老調重彈,還是老樹開新花?
兩方激辯
一方面,支持“嚴厲教育”的學生家長表示熱烈同意。
“我不是同意,我是同意極了!”
“如果老師連育人子弟都畏手畏腳的,矯枉過正的後果更可怕!”
“不僅同意,還要求全國普及!”
英美在這方面做出了榜樣。
培養了19位英國首相的伊頓公學,就以“嚴”出名。在一些正式場合,不同榮譽的學生需要穿不同的衣服以示區別;體罰仍然是學校的懲戒手段之一。另外,在美國,2012年,美國還有19個州在法律層面允許和支持體罰。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體罰的英美名校,比如伊頓公學,都是私立學校。****而英美的公立教育體系正相反,十分寬鬆,明令禁止體罰。****私立學校則以“培養國家核心精英”為目標,將體罰作為“嚴格教學”的必要手段。**事實證明,效果十分顯著。
國內的支持者認為,“不打不成才”,對學生過度強調尊重、自由,實際上就是缺少規矩、嬌縱成性。對於學生的教育,老師除了好言相勸,其他任何手段都被禁止了,這樣如何能培養學生?
另一方面,也有學生家長十分反對。
反對的理由很明確:教師隊伍良莠不齊,難保有不稱職的老師將法律當成護身符,對學生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事實上,老師們也對此模稜兩可。**一位老師表示,“你給我教鞭管教,我也不敢接”。目前法律對“教師懲戒權”的界線仍不明確,什麼是“合理懲戒”,什麼是“虐待體罰”,沒有標準就會混為一談,後果不堪設想。
界線不明確,兩種怪相就會始終存在——
“家長希望老師管,老師不敢管;家長交給了老師管,老師管重了,家長報警了。”
您怎麼看?
“寬是害,嚴是愛”。
這句古話到了今天,卻變成了難以下手的一句空話。寬,何謂寬?嚴,能嚴到哪種程度?
文明時代的中國,“科學育兒”已經成為一種共識。在老齡化社會已經到來的現狀下,未成年人比任何年代都被更賦予未來希望的意義。
廣東的擬立法或許會為未來的中國教育界帶來一股破局的新風。
全國各地的朋友們,您支持“教師擁有懲戒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