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NBA都做不到的事,CBA就更難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628231-2019-10-04 11:02
肖總生氣了,罰了雄鹿隊5萬美刀。
雄鹿隊“頂風作案”,在一次公開活動中,總經理霍斯特跟球迷表決心,時機一到,球隊就會給“字母”開出頂薪。
理論上,“字母”跟雄鹿的合同在2021年夏天到期,NBA規定明年即2020年夏天雄鹿可以跟“字母”商談提前續約,比別的球隊提前一年。
上週NBA剛剛出台了嚴打私下接觸其他球隊球員的政策,肖華口氣很重,雄鹿霍總會不知道嗎?我相信他是花5萬塊錢,給“字母”傳達一個明確的信息,讓他心裏踏實;同時,他也給其他29支球隊傳達一個明確的信息,“字母”是我們的,你們就別私下白費功夫。
對NBA那些老闆、總經理和經紀人來説,NBA的嚴打新規只是抬升了挖人或留人的成本,私下提前接觸的現狀還會繼續。
NBA出台的嚴打新規,主要包含下面幾條:
第一,總部每年抽查五隊自由球員達成的新合同;第二,發現違規者,最重可被罰1000萬美元;第三,違規球隊可能被剝奪若干年選秀權。
肖總出台新規,並讓30位老闆開會表決,據稱一致通過。他其實在表明一個態度,要維護現有的自由球員約談制度,而現實是原有的制度已經名存實亡。在今年6月30日允許球隊和自由球員接觸的時限到來時,大多數合同其實已經擬好,只等球員簽字。
其實,自由球員市場已經和過去大不一樣,大牌球員逐漸控制了主動權,現代通訊手段又發達,五花八門,NBA要堵是堵不住的。
肖總現在面對的難題,跟他前任斯特恩沒什麼區別:**30個球隊的老闆,坐在一起是利益共同體,各自回了家又是對手。**所以,他們坐一起時,都説這樣不行啊,得管管;回到家就吩咐手下的總經理,這個人你得想想辦法,看看能不能搞過來,反正我不搶,別人也會搶。
當然最不滿的是小市場球隊,像雷霆、雄鹿這樣,已經具備了相當的實力,投入又那麼大,好不容易養大一個球星,別人就來挖。像雷霆的普雷斯蒂,自從杜蘭特走後,把最後一腔熱血給了喬治,然而一看喬治上門説要走,二話不説就動手換,這時候他已經心灰意冷——天要落雨孃要嫁人,留是留不住的。
小市場球隊只好到肖總那兒投訴,肖總有什麼辦法呢?現在私下接觸的手段太多了,NBA又不是警察局,可以直接進入他們的手機,找證據也只能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美國看上去是個非常注重隱私的國家,憑什麼你要看我手機呢?再説,我手機上一定會留下證據嗎?
而NBA完全不管球員之間的接觸,他們相互間有美國微信,有電話號碼,客場打球時會見面,大牌們全明星週末當隊友,交流的機會太多了。所以,決定大牌是否在一起的因素是主觀意願,而不是客觀限制。
任何一個職業聯盟,都會遇到類似的情況,CBA也不例外。
斯科拉説一句,中國球員太安逸啦,CBA應該放開外援限制,這樣就能產生12個最有競爭力的球員。於是引起了球迷間巨大的爭論,到底應該放開限制,還是加強限制。
其實,外援多少並非主要矛盾,從鍛鍊球員的價值來説,多有多的好處,也有壞處,少有少的好處,也有壞處。但有一條,外援多了會大大增加CBA球隊的運營成本,聯盟就會有失控的危險。
有一種意見説,可以放開外援,但進行限薪。於是又回到前面説的NBA的現實:老闆們坐一起是利益共同體,各自回家又成了對手。坐一起時,大家都抱怨現在外援價格太高了,不到180萬根本找不來像樣的大外,兩個外援共三五百萬美金很平常,這就三四千萬出去了。**在沒有限薪的情況下,減少外援他們都願意,惟一的要求是公平:**你不能大家都是雙外的時候,有人是三外,或者我們都單外了,有球隊是雙外。
沒有誰跟錢過不去,但回了家一想,不花錢還真的不行。那麼限薪怎麼樣?其實姚明改革三年以來,早就注意到CBA投入失控的風險,所以上賽季出台了標準合同、頂薪制度。沒有制度是完美的,頂薪制度保護了弱小球隊的利益,也傷害了弱小球隊主力隊員的利益。
而全聯盟限薪更是非常難以做到,因為我們國家的金融體系沒有那麼完善和透明,還存在着大量的現金交易。我只給你200萬沒有問題,私下還可以給,私下沒有給,到國外還可以給。
無論是NBA還是CBA,都無法解決球隊桌上和桌下統一的問題,NBA做不到,CBA就更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