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支持反蒙面法的十大理由_風聞
长安剑-长安剑官方账号-2019-10-04 22:46
香港人民有權擁有拒絕恐懼的自由,抵制暴力的民主。
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宣佈自5日凌晨起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反蒙面法)。
這意味着,從明天零點起,香港的任何遊行集會,參與者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蒙面,違者最高可罰款25000港幣並監禁一年。
這部法規是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在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時,可訂立合乎公共利益的法規措施,不需要經過立法會審議。
國務院港澳辦“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運用一切手段止暴制亂”的聲音猶在耳畔,香港已經向立法層面邁出了第一步。
實施反蒙面法,長安君認為有十大理由——
理由一:遏制暴力升級
過去4個月裏,香港發生了超過400場示威遊行集會,幾乎每次都導致暴力發生,蒙面暴徒有組織、有計劃對特定人羣實施暴力,有恃無恐,手段越來越兇殘。蒙面行兇,這是自由和民主嗎?民主被欺凌,自由已淪陷!反蒙面法的實施將對暴徒起到威懾作用,最大限度預防暴力發生,遏制暴力升級。
理由二:提高執法效率
暴徒在街頭蒙面行兇,對警方執法造成了很大的障礙,取證、檢控等一系列執法司法程序都受到影響。通過法律手段摘掉違法者的面罩,能夠提高執法效率,使檢控工作順利進行,將違法犯罪者繩之以法,接受應有的法律懲罰。
理由三:打掉僥倖心理
口罩面具在過去的4個月裏,已經成為一些人實施暴力的遮羞布,蒙面滋生和助長了他們的僥倖心理,“蒙面警察抓不住”的想法不光讓他們有恃無恐,還讓暴力“遍地開花”。反蒙面法的實施將打掉這種僥倖心理,有效縮小暴力的規模和範圍。
理由四:挽救香港青年
暴力行動中的年輕人最令人痛心,尤其是學生。蒙面讓年輕人產生了“遊戲心理”,進而又有了示範效應,在遊行示威中參與實施暴力,被捕學生比例從25%升到38%。反蒙面法將把他們從暴力中挽救出來,避免他們因年輕無知,而成為他人的政治炮灰,置自己於犯罪的邊緣、衝突的險地。
理由五:維護市民安全
香港市民有拒絕恐懼的自由。街頭一張張面罩製造着恐怖的氣氛,哪裏有成羣的蒙面人出現,哪裏就一定會有無序、混亂和暴力,他們帶來的恐懼感是嚮往安寧的人們不能承受之重,無處不在的暴力又讓很多人敢怒不敢言。反蒙面法將掃除恐怖氛圍,還香港市民以安全感。
理由六:保護民主權利
合理表達訴求是香港市民的權利,三個多月來,無論局勢如何變化,香港特區政府始終依法保障着市民遊行集會的合法權利,但蒙面暴徒動輒對持不同意見的市民刀棍相向濫施暴力,完全背離了民主的方向。反蒙面法打擊暴徒抑制犯罪,讓社會活動迴歸正途,最大限度保護香港市民表達訴求的民主權利。
理由七:保護遊行安全
遊行示威,合理表達訴求,沒有遮遮掩掩的理由;而對於暴徒來説,蒙面實則是將其他人當做“人盾”,來掩護他們的暴行。四處縱火,到處製造血腥,甚至在網絡上公然招募“死士”,叫囂製造死亡事件……對於一般遊行者來説,蒙面暴徒是巨大的安全威脅,反蒙面法將有效消除這一潛在威脅,保護其安全。
理由八:引導理性對話
一個月前政府撤回反送中條例,開始對話,重新提交施政報告,提出深層次問題的解決方案。此次反蒙面法向立法層面走出一步,以法治、理性的角度提出止暴制亂的具體措施,再次體現出政府倡導對話的立場和誠意,為下一步的有效溝通建立堅實的基礎。以對話代替對抗,以兼容代替排斥、以共處代替衝突,應該成為香港的最大共識。
理由九:國際通行做法
縱觀全球,各國對反蒙面立法的不在少數。美國早在1845年就已經在紐約州訂立反蒙面法,隨後多個州也相繼訂立此法。加拿大在示威或者非法集會中戴面罩最高能判10年監禁。歐洲多個國家,法國、德國、西班牙、瑞士、瑞典、俄羅斯等國一樣禁止都示威者戴面具面罩。把表達訴求攤開在陽光下,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也是世人正常的邏輯。
理由十:民眾強烈期盼
混亂的香港對700萬香港市民沒有任何好處,恢復秩序、恢復香港往日的寧靜,是香港各界的普遍共識。此前普通市民、香港警察、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和大量社會團體紛紛以各種方式呼籲特區政府制定反蒙面法,此次反蒙面法的出台實施具有廣泛和深厚的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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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反蒙面法只是其中一步,香港社會還有很多深層次的問題有待進一步釐清,加以解決。期待這一步之後,香港特區政府將走出一條愈加寬廣的道路,恢復一個繁榮穩定的香港——
我們都熱愛自由,但不包括欺凌破壞的自由。
我們都珍惜法治,但不包括容忍暴力的法治。
我們都追求民主,但不包括製造割裂的民主。
我們都熱愛香港,但不包括一個黑色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