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租自己和男子假結婚 同房2次後悲劇了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19-10-05 18:07
9月25日,山西女子小麗(化名)對媒體反映,自己在一個月前,被一個男生租到貴陽假結婚,而後被騙。

圖:小麗結婚照
小麗將二人的聊天記錄公開,通過二人對話可以看出,對方曾答應小麗“錢我照付”。但是事實上小麗卻沒拿到錢。
今年35歲的小麗,已經當了3年的“租賃女孩”,最初讓她選擇這一“行業”,是因和男友分手,飽受失戀痛苦的她想要出去散心。所以她開始出租自己,不光可以到處旅行,也可以賺點外快。

圖:婚房
雖然當了3年“租賃女孩”,但是她卻不曾真的把自己租出去,直到今年8月初,一名男子找到了她,並跟她進行交易,讓其當女友回家“假結婚”。
在接下來的日子裏,男子時常和小麗天南地北的聊天談心,並坦言“有些人值得做一輩子的朋友”。在仔細瞭解對方底細後,小麗慢慢放下了戒備。

圖:購票信息
根據小麗描述,39歲男子周某,結婚目的是為了收點彩禮,並拿這個錢開一個加工廠,順便還點賬。小麗表示,當時聊天説得挺好,雙方還表示,如果真的有好感,也可以假戲真做真的交往試試看。
二人達成協議,兩人從8月22日開始扮演情侶,截止到28日完畢,來回的吃住車費都是男方花銷。
8月25日,二人開始表演“假結婚”,當日周某的親戚朋友都來捧場祝福,整整在小巷擺了差不多12桌,4輪下來後,共辦了大約50桌。禮金大概收了5、6萬。

圖:婚宴
兒子娶老婆,父母肯定是最開心的,婚禮結束後,周某的父母還高興地給了“兒媳”一個大紅包,但是按照當初的約定,小麗又將紅包還給了周某。在辦完酒宴,二人還約定好在梵淨山、鎮遠等貴州景點遊玩幾日。而這些錢也是二人算好了,不是周某一人全掏。
本來以為一切都很順利,可在二人旅行回來後,小麗覺得她眼中的周某開始變了,不光時常不回家,只要回到家都是酩酊大醉。據瞭解,在婚禮結束後,小麗又在周某家多住了幾日,期間二人有過兩次同房。

圖:周某
後來,小麗就離開了周某家,但是約定時間已經過了,對方卻沒有付錢的跡象。到了9月中旬小麗再次回到周某家,住了5、6天也不見周某人影。
因為不想和周某“撕破臉”,想着好聚好散,所以小麗也沒有和周某父母説出二人是“假結婚”。可誰想,25日,小麗再次聯繫周某時,卻已經被對方拉黑了,無法聯繫。
小麗表示,“如果他真的一直賴着不給,我會報警”。

9月29日,周某稱,在租賃期間,他們發展成為戀愛關係,因此沒有支付租金。
女生“出租自己”受法律保護嗎?據法律界專家表示,人身不能作為債權標的物,也就意味着人的身體不能拿來出租,“租女友”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違背社會公德,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這種租賃合約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來源:梨視頻